【摘要】:2008年,国家颁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海关总署要求“广东省内各海关积极参与和支持《纲要》实施工作”。本文对《纲要》与海关工作关系问题进行研究,认为《纲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海关的管理创新和现代化改革进程,同时,海关工作必将对《纲要》的实施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写作背景】
2008年,国家颁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纲要》高举“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大旗,吹响了广东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号角。海关总署要求“广东省内各海关积极参与和支持《纲要》实施工作”。本文对《纲要》与海关工作关系问题进行研究,认为《纲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海关的管理创新和现代化改革进程,同时,海关工作必将对《纲要》的实施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当时,笔者兼任新成立的广东分署研究室主任,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对《纲要》的实施开展合作研究。该文先是在2009年5月双方共同组织的合作交流会上作交流,后来参加中国海关学会广州分会论文评选活动,获2009年度非专题优秀论文一等奖,入选当年广州分会和广东分署《“纲要与海关工作”专题研讨会论文选集》。(www.xing528.com)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这一国家战略的实施,无论对广东省,还是对广东海关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历史文件、十分光荣的历史使命、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十分宝贵的历史机遇”。盛光祖署长指出:“广东省《纲要》的实施,必将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在新形势下沿着科学发展观指引的方向取得新的大发展。广东省内各海关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纲要》实施工作并不断总结、提高,取得海关为新一轮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新成绩、新经验。”因此,“《纲要》与海关工作”这一时代命题,也就历史地赋予了广东海关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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