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是探索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路径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一是以横琴岛的开发开放为突破口,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和推动广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路径。国务院已批准横琴开发开放总体规划,有关部委和广东省正在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和监管模式。建议首先从定位上研究,按照分线管理的思路设计新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出比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具有更多优惠政策的监管模式。按报批程序向国务院请示进一步创新政策,如在税收政策上,可将港澳CEPA货物贸易优惠税收政策引用于横琴,即对于符合《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且符合相关原产地规定的,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对于区内加工贸易政策,建议突破大型企业集团内部企业间的限制,允许横琴新区企业之间以及与区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原材料调拨接转业务。通过政策创新,发挥好横琴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路。
二是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和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合理布局广东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促进广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最具优惠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融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口岸通关功能于一体,整合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功能优势和区位优势,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由海关实行全封闭、全链条管理。目前,广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无论从数量还是布局上,都与广东省的特殊区位和作为贸易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远远落后于江浙等省(区市)。在新的发展时期,建议以不久前国务院批准的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和南沙、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设立为契机,根据全省总体经济发展和区域布局的实际,加大研究规划和统筹推进的力度,适度申报设立更多的符合广东外经贸发展需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挥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示范性作用。(www.xing528.com)
三是以粤港澳海关跨境通关合作为基础,积极探索口岸“大通关”改革,推动贸易便利化,为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近年来,粤港澳海关合作范围稳步扩展,特别是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有效减少了重复查验,提高了通关效率。广东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涉及海关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推进“查验结果参考互认、跨境快速通关和统一电子载货清单”等通关合作项目方面取得积极的进展。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合作项目也全面启动。建议省政府在粤港澳海关通关合作基础上,加大力度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促进通关协作和贸易便利化,提升广东口岸通关效率和对外开放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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