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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探寻更好的合作方式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职院校与地方企业发挥双方优势共建特色产业学院,实现校企合作共建、共管、共享、共赢,是一种比较适宜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发展模式[20]。

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探寻更好的合作方式

就世界范围的“职业教育”“合作教育”发展模式而言,各国均有自己的特色表述,如德国的“双元制”模式、英国的“三明治”模式、瑞士的“三元制”模式、美国的“CEB合作教育”模式、日本的“产学官”模式、澳大利亚“TAFE”模式,而我国将来的特色表述语很可能就是“产教融合”模式。不管怎样表述,实际上都是教育界与产业界密切合作,共同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国家和地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18]

就我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模式”而言,从不同的视角去审视,却发现会呈现不同的“多元化的产教融合发展模式”。从“融合主导”角度观察,可分政府主导型产教融合发展模式、行业主导型产教融合发展模式、高校主导型产教融合发展模式、企业主导型产教融合发展模式等。从“融合内容”角度观察,可分教与学产教融合发展模式、研发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模式和多元化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模式,亦可分为现代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校企共建行业学院产教融合发展模式、工学交替产教融合发展模式、大学科技园产教融合发展模式等。从“融合对象”角度观察,可分“校+企”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校+政+企”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校+行+企”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校+企+介”产教融合发展模式等。从“融合层次”角度观察,可分浅层次产教融合发展模式、中层次产教融合发展模式、高层次产教融合发展模式等。其中,有三种发展模式非常接近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实际,对我国高职院校具有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1.“职业教育集团”的产教融合发展模式

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形式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出台后,全国各地先后建立了很多“职业教育集团”,这些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形式各异,有政府主导型、行业主导型、职业技术学院主导型等[19]。总体而言,这些职业教育集团在推动地方职业教育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结构松散、技术研发水平较低、企业合作热情不高等。

2014年,随着“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开始向“现代职业教育集团”转变。“现代职业教育集团”是一种“政府主导、行业引导、高校主体、企业参与”的合作机制,一般都设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秘书处、办公室等执行机构,制定了集团章程、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制度等,为集团运行提供了基本的组织和制度保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高层次人才交流、科技信息交流都可以在“集团”内部循环利用,属于典型的“校—政—行—企”产教融合发展模式。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目标、实现形式、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等作出明确要求。目前,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1 500多个,密切联系企业数万家。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2.“校企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发展模式

“校企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学院”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常见的一种产教融合发展模式。该种模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地方大型企业与高职院校二级学院项目合作,属于“点对点” 合作共建;二是地方特色行业与高校相关专业合作,属于“面对面”合作共建。近年来,“面对面”合作共建特色行业学院呈上升发展趋势。高职院校与地方企业发挥双方优势共建特色产业学院,实现校企合作共建、共管、共享、共赢,是一种比较适宜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发展模式[20]。(www.xing528.com)

2020年7月,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虽然该指南是教育部高教司牵头研制,主要是针对普通高等院校,但是对职业院校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现代产业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坚持产业为要,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坚持产教融合,着力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区域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实现共建共管共享,探索“校企联合”“校园联合”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

3.“校企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产教融合发展模式

“校企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类似于本科院校的“创新发展研究院”,是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合作方式驱动地方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一种典型的“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中介”五维联动的产教融合发展模式,是目前高职院校较容易操作、效果较好的一种产教融合发展模式[21]

虽然,职业教育目前没有有关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但是可以参考高等教育“2011协同创新中心”思路,由职业院校作为牵头单位,在已有的基础上,以市场和产业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政校行企”项目为牵引,集聚政府、学院、行业、企业等创新主体组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平台,可以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可以实施“核心层、合作层、服务层”三层的组建方式,倡导“整合、创新、共享、服务”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产权多元化、使用社会化、服务专业化、运行企业化”的运行模式,集中围绕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社会服务和机制创新四个着眼点,实现中心使命与发展目标。其中“核心层”由职业院校的技术研发服务中心构成;“合作层”包含高等院校、政府机构、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四方面元素,体现出院校强化教学、生产、服务与应用相融合,“政校行企协同,学产服用一体”的办学模式;“服务层”是中心对口服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4.“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项目”产教融合发展模式

“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项目”是较为常见的产教融合模式,也是一种较为容易操作的产教融合发展模式。院校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参与企业技术研发项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我国绝大部分院校由于“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与服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该种模式下,除极少部分入选各级政府“产学研合作项目”得到学校认可和支持外,绝大部分横向科研项目仍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甚至“地下”发展状态,远没有发挥该模式应有的作用,亟待学校通过管理制度创新,使之公开化、常态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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