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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空机制、公司治理与变更盈余管理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治理水平较差的公司可能存在更多的负面信息,更容易引起卖空者的兴趣;另一方面,内部治理差的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善,负面信息的透明程度更差,卖空者通过挖掘负面信息获利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卖空机制对治理水平较差的公司更容易产生事前威慑作用,对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也在内部治理较差的公司中表现得更加明显。H5.3:在内部治理较弱的公司,卖空机制对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约束效应更为显著。

卖空机制、公司治理与变更盈余管理

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委托者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出现两者经营目标理解偏差,导致双方为各自私利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主要存在股东与管理层的委托代理问题、股东与债权人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委托代理问题。李维安(2000)认为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供应者、雇员、政府、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本节的公司治理指的是内部治理,但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是对公司内部治理缺陷的一种弥补。

公司治理通过设置合理机制来制衡代理人和委托人,主要途径为激励和监督,激励的方式有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主要是管理层,监督主体主要是股东大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等。理论上,企业机制设置合理,治理水平提高,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衡越平稳,各方监督力量越能真正深入到企业内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其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得以抑制。一些学者的研究证明了公司治理对盈余质量的积极作用。股东之间的制衡度高有助于降低盈余管理程度(洪剑峭和薛皓,2009)。肖作平(2009)研究公司治理对于审计质量的影响,发现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盈余质量之间呈现倒U形关系。方红星(2011)认为自愿披露鉴证报告的企业盈余质量相对较高,因为自愿披露报告的企业大多拥有高质量的内部控制。白重恩等(2005)和高雷等(2008)都从不同的层面选取多个变量构建G指数代表公司治理水平进行研究,发现外部的监督力量强弱受到治理水平高低的影响,公司治理水平高与盈余质量之间显著正相关,能起到抑制盈余管理功能。总之,公司治理机制影响企业盈余管理,低水平的公司治理是滋生盈余管理的“温床”(Dechow et al.,1995),公司治理水平与盈余管理程度呈负相关关系。

在内部治理水平低下的公司中,由于盈余管理的程度可能更为严重,因此更容易成为卖空者的进攻对象,同时这些公司盈余质量的改进空间也更大,此时卖空机制对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作用会更明显。一方面,治理水平较差的公司可能存在更多的负面信息,更容易引起卖空者的兴趣;另一方面,内部治理差的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善,负面信息的透明程度更差,卖空者通过挖掘负面信息获利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卖空机制对治理水平较差的公司更容易产生事前威慑作用,对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也在内部治理较差的公司中表现得更加明显。相比之下,如果公司内部治理合理,管理层行为受到规范,那么卖空机制的边际贡献可能没那么明显。为此,提出假说H5.3。(www.xing528.com)

H5.3:在内部治理较弱的公司,卖空机制对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约束效应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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