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已有研究表明,对利润组成中的非经常性项目与经常性项目进行重分类是一种能够有效提高企业核心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Collins et al.(1997)研究发现,管理层在财务信息披露时通常喜欢刻意强化偶发性的损失项目而弱化偶发性的利得项目,试图使核心利润最大化。Dye(2002)也发现管理层会将一些偶发性利得项目人为划分为经常性收入。Burgstahler et al.(2002)和Moehrle(2002)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存在将持续性的费用项目划分为特殊损失项目,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组成结构的行为。Mc Vay(2006)实证研究指出美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归类变更盈余管理行为,尤其是当企业具有迎合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动机时更加显著。Fan et al.(2010)借鉴Mc Vay(2006)的方法,发现公司在第四季度实施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更大,在未达到盈利预期或者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受限时尤其如此。Abernathy et al.(2014)通过实证研究指出,当公司应计项目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能力和空间受限时,更有可能采取归类变更行为。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制度与国外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归类变更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存在及方式如何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中国证监会首次在1999年12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使用“非经常性损益”概念,随后出现过多次修订,沿用至今的规则是2008年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概念的出台与长达接近20年的运用,强化了扣非后净利润的重要性,扣非后净利润逐渐成为监管利润,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利润、扣非后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等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关系式表示:
监管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净利润中较低者
扣非后净利润=净利润-(非经常性收入-非经常性损失)=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严格意义上的扣非后净利润应该等于公司的核心利润,前提是将非经常性损益彻底剔除。核心利润是企业运用经营资产从事经营活动带来的利润,具有很强的持续性,是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的重要指标。根据利润表的构成,核心利润可以用以下等式表达:
扣非后净利润与核心利润的差别主要在于算法上的差异,核心利润是核心盈利能力的顺算法,而扣非后净利润是核心盈利能力的倒算法,但两者的实质是相通的,即都不包括非经常性损益。
证监会相关监管政策对扣非后净利润指标的运用越来越多(具体见表4.2),滋生了上市公司降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以提高扣非后净利润的动机,进而满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有关扣非后净利润的要求及投资者的期望。降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不外乎减少非经常性收益与增加非经常性损失,但并不是所有这些行为都会带来扣非后净利润提高。降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可以区分为真实降低与归类降低等各种情况,具体如表4.3所示。可见,只有归类降低的情况会带来扣非后净利润的提高,也即通过将非经常性收益归类变更为经常性收益,或者将经常性费用归类变更为非经常性损失,以提高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
表4.2 我国主板上市公司主要的扣非后利润监管政策
资料来源:证监会官网与沪深证交所官网收集整理。(www.xing528.com)
表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对扣非后净利润影响的类别
国内学者近几年开始关注这种归类变更。早在2006年,吴溪(2006)就发现了一例将经常性费用确认为非经常性损失,并被监管部门发现明确指出和纠正的A股公司。樊行健和郑珺(2009)指出,我国学者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研究忽视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归类安排”,即隐蔽性更强的“分类转移”行为。此外,会计环境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环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及多样性增加,导致经常性项目与非经常性项目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从而加大了审计师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判断的难度,也给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实施利润表各会计科目间“归类变更”的机会。
在我国,非经常性收益与损失是监管概念,而不是会计科目。利润表中哪些项目会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值得探讨的问题。2008年颁布的非经常性损益规则虽然进一步明确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标准,并具体化了其包含的项目,但与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还是纷繁复杂,并会受到主观判断的影响,这也为上市公司归类变更创造了可能。表4.4梳理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基本对应关系。
表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基本对应关系
续表
资料来源:证监会官网收集整理。
根据表4.4,大量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应于营业外收支科目,而且营业外收入与支出一般都会被报表使用者识别为非经常性损益。如果公司具有异常高的核心利润并同时具有异常低的营业外收入,则公司可能存在将营业外收入归入营业收入的归类变更;同样,如果公司具有异常高的核心利润并同时具有异常高的营业外支出,则公司可能存在将经常性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归入营业外支出的归类变更。这两种归类变更都会引起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直观数据的减少,从而引起扣非后净利润或核心利润的增加。
综上,非经常性损益在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即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通过提高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以提高净利润的行为。但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在真实提高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的基础上通过归类变更降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以提高扣非后的净利润。这也是国内外学者正在关注的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方式(Mc Vay,2006;Fan et al.,2010;张子余和张天西,2012;Abernathy et al.,2014)。因此,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监管带来的归类变更盈余管理的基本方式可以表述为:在会计处理中将非经常性收益归类为经常性营业收入,将经常性费用归类为非经常性损失。由此,提出假说H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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