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最基本的人性特征是经济人特征。经济人特征是人类行为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政治与社会生活的指针[67]。人们追求的是最大化效用。影响效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商品、收入、财富、社会地位、权力等利己因素或个人物质利益,也可以是慈善、友谊、和社会进步等精神因索和利他因素。必须强调的是,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首先是在追求个人利益,只是可能比私人市场活动中要隐蔽和复杂一些,但绝不是像传统行政学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追求公共利益而不考虑个人利益。政府官员在现实社会中同样扮演经济人角色,寻求更多的权力、声望和报酬。正如贝克尔和斯蒂格勒所提出的,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非经济领域,渎职犯罪的当事人都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并能够进行成本—收益计算的经济人。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可以发现腐败具有以下特征:
(1)腐败是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政府官员在特定制度环境下的主动性行为选择。
经济学认为,人是在一定制度下开展活动的,而一个国家的制度环境是政府官员的成本—收益计算模式的基础。由此可见,腐败行为是政府官员的一种有意识活动,但腐败行为最终是否发生则是政府官员在特定制度条件下进行选择的结果。我们认为,政府官员具有利己动机是正常的.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可以通过对制度进行调整,以改变政府官员的成本—收益计算模式,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腐败的发生。
(2)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市场化交换。
从市场经济理论来看,腐败的本质是将市场交换原则运用于公共事务,即在公共权力与私人财富之间进行交易。腐败的官员要么是贪污侵占,运用其手中的权力直接获取私利;要么是向第三方敲诈勒索、索贿受贿,用权力间接换取私利。腐败活动在公共权力和经济财富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其实质是权钱交易。
腐败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腐败行为是具有成本与收益的。经济学认为,腐败行为是政府官员作为经济人角色的一种有意识活动,政府官员在从事腐败活动时会有意或无意地进行成本—收益计算,只有当腐败行为的收益超过其成本时,当事人才会选择腐败活动;而当腐败行为的预期收益小于其成本时,当事人会远离腐败。作为理性的决策者,政府官员是根据其私人收益和私人成本的比较来决定自身行为的。对于腐败的官员而言,其腐败活动的私人收益包括收受的贿赂、侵占的公共财产、获取的其他方面的物质与精神满足,如满足肉欲、滥用权力勒索他人的精神愉悦等;而腐败活动的私人成本则是一种机会成本,主要是腐败活动一旦暴露所可能遭受的损失,包括失去现有的官职、权力、工资与社会地位,受到的法律惩罚、纪律处分、公众蔑视和心理煎熬等。
(3)腐败的关键在于代理国家权力的代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获取私人利益。
分权化的决策结构存在于任何一种体制中,组织等级以及逐级代理是任何社会都必不可少的基础。在“委托—代理”的框架内,腐败便有了其经济学内涵。现实政治中,作为国家主人(即所有者)的人民不可能直接参与国家具体事务的管理,因此需要将管理国家的具体权力授予代表人民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由此产生国家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从制度设计上来说,代理人仅仅是一个雇员,必须维护所有者(人民)的利益。但由于代理人是具体的管理者,具有管理经验和信息优势,很有可能滥用委托人的授权,蒙骗所有者,中饱私囊,从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这也是腐败产生的内在根源。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腐败蔓延具有以下原因:(www.xing528.com)
(1)私欲、物欲和贪欲日益膨胀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传统理论在研究政府行为时通常隐含着一个“道德人”假设,把政府官员当成慈善的道德高尚的而又完全理性的执政者,其目标是无私地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然而,在一个市场经济环境下,“道德人”的假设并不具有普遍性,它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在现实中政治家和公务员的行为同经济学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一样都是“经济人”,即都以个人利益为动机和其最大化为行为准则。此外,经济增长过程中物质利益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比较容易诱发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的产生,就此而言,私欲、物欲和贪欲导致经济增长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出现。但是,私欲和贪欲的存在只是腐败的动机和欲望,使得腐败有了产生的可能性,而特定社会条件则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
(2)制度性缺陷
制度性缺陷在上述条件下促成腐败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是腐败现象产生和蔓延的最直接原因。制度性缺陷表现在经济体制、权力体制等存在缺陷。需要指出的是,任何社会制度性缺陷都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十全十美的社会制度是不存在的。因此,无论何种社会制度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腐败现象。处于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加快转型的现实背景下,这种制度性缺陷表现得更为明显和突出。因为一方面,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社会转型为腐败行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而制度安排中往往缺少对腐败现象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现行体制下腐败活动私人的成本相对于私人期望收益而言较低。
对于腐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有两种基本的观点:
一是认为腐败有助于经济增长。这种观点认为通过向官员贿赂能够避免官僚的延误,并且行贿作为一种激励,会提高受贿官员的工作效率。
二是认为腐败对经济增长而言是有害的。腐败所具有的非法性以及保密性会使经济活动产生扭曲并形成更高的成本。作为一种寻租行为,会鼓励寻租而抑制生产活动,从而造成经济的不均衡。
在这两种基本观点之下,大量学者通过实证检验腐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大部分验证了腐败对经济增长有害的观点。但对于腐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量化关系,即腐败对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到底有多大,很少有学者得到此类结论,基于此,本书将在下一节开展腐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并对这一关系进行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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