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村庄用地总量大,人均村庄用地水平较为粗放,同时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布局较为分散。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农村常住人口还将持续减少,按照新时期国家提出的“人—地”挂钩政策和村庄整治等要求,未来村庄用地总量应逐步减少;同时根据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等要求,在村庄用地总量减少的情况下,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应进一步调整,对村庄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参考国内外村庄布局优化的实践探索,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本研究认为“大分散、小集中”的村庄布局模式比较适合广西。综上,国内外村庄发展的经验启示可归纳为:控制村庄用地总量、优化村庄用地布局、调整村庄内部用地结构。
(一)控制村庄用地总量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要加强村庄土地整理,逐步缩并分散、零星居民点,防止农村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同时按照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要求,鼓励农民搬迁腾退出原有宅基地,并优先复垦为耕地,腾出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新居、农村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
考虑到目前广西村庄用地总量大,且人均用地水平较为粗放,同时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农村人口还将持续减少,按照新时期国家提出的“人—地”挂钩政策和村庄整治要求,广西村庄用地应严格控制总量,并且逐步减少村庄用地规模,原则上村庄用地总量不增加,村庄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予以解决。村庄用地减少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村庄整理,将闲置废弃村庄用地整理为农用地。
(二)调整村庄内部用地结构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www.xing528.com)
目前广西村庄用地中大部分是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很低,村内公共绿地配置就更少。为实现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适当减少废弃闲置宅基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的面积,适当增加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等用地。
(三)优化村庄用地布局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提出要按照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规划村内道路,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等设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提出要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统筹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
参考国内外村庄布局优化的经验以及我国对村庄用地布局优化的政策要求,结合广西的地形地貌和村庄用地布局的特征,本研究认为“大分散、小集中”的村庄布局模式比较适合广西。具体来说优化布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总体布局优化,广西村庄数量多,且较为分散,可根据不同村庄类型进行分类归并,通过减少村庄的个数在全区层面对村庄用地进行总体布局优化;二是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对村庄内部用地的宅基地及附属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产业用地和景观与绿化用地的布局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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