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规模分析
广西村庄用地由2009年的553 018.5公顷增加到2017年的562 017.71公顷,增加了8 999.21公顷,增加比例为1.63%,年均增加1124.90公顷。村庄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2.33%增加到2017年的2.37%,增加了0.04%;村庄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9年的50.15%减少到2017年的44.86%;村庄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9年的69.76%减少到2017年的62.15%。乡村常住人口人均村庄用地面积由2009年的187.34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的226.54平方米,增加了39.20平方米,用地呈现粗放状态。
表2-1 广西村庄用地规模变化情况表
注:以上数据根据历年广西统计年鉴和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计算所得。
图2-9 广西历年村庄用地规模及用地水平变化图
注:以上数据根据历年广西统计年鉴和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计算所得。
(二)各市村庄用地规模分析
1.各市村庄用地规模
2017年广西村庄用地规模为562 017.71公顷,其中玉林市、南宁市、贵港市和桂林市等市村庄用地规模较大,柳州市、梧州市、防城港市等市村庄用地规模较小。从各市来看,村庄用地规模最大的市是玉林市72 568.65公顷,占全区村庄用地的比例高达12.91%;村庄用地规模最小的市是防城港市9 937.65公顷,占全区村庄用地的比例仅为1.77%。与2009年相比,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等市村庄用地规模增加较多,其中南宁市增加最多(1 335.31公顷),防城港市增加最少(194.35公顷)。
2.各市村庄用地所占比重分析(www.xing528.com)
各市村庄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介于1.15%~5.74%之间,其中北海市比例最高,达到5.74%;其次是玉林市和贵港市,分别为5.66%和5.55%;最低的是百色市,仅1.15%。各市村庄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介于25.72%~58.74%之间,其中贵港市比例最高,达到58.74%;其次是玉林市,为57.62%;最低的是防城港市,仅25.72%。各市村庄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介于38.17%~74.33%之间,其中贵港市比例最高,达到74.33%;其次是玉林市,为73.01%;最低的是防城港市,仅38.17%。
3.各市村庄用地水平
基于乡村常住人口计算的2017年广西人均村庄用地为226.54平方米,其中人均村庄用地最高的是北海市,达到325.51平方米/人,人均村庄用地最少的是百色市,为179.22平方米/人,但即使是人均村庄用地最少的百色市,村庄用地也较为粗放。
基于乡村户籍人口计算的2017年广西人均村庄用地为145.95平方米,其中人均村庄用地最高的是北海市,达到193.52平方米/人,人均村庄用地最少的是钦州市,为111.09平方米/人。
图2-10 2017年各市村庄用地规模及用地水平图
注:以上数据根据历年广西统计年鉴和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计算所得。
表2-2 各市村庄用地规模表
续表
注:以上数据根据历年广西统计年鉴和广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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