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有两方面内容,一是从历史角度考察财富的自然增长过程,尤其是各利益集团所支持的政策是如何扭曲城市的兴起和城市的商业活动的。按照现在的学科分类,这一编的内容大致属于经济史,或者是经济社会学的范畴。尽管与其他部分比较,它表现出来的智慧有些欠缺,也缺少一些灵感。但是,用社会学的方法分析经济史,却完全称得上后来这一单独学科发展的极好的起点。二是包含了一些独特的思想精华。实际上,要真正了解亚当·斯密的思想的全貌,第二部分是不应被错过的,这不仅因为它是《国富论》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因为这里的很多论述确实会给你带来惊喜。
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不仅给欧洲各国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其财富增长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罗马帝国衰亡后,欧洲的历史进入黑暗而混乱的中世纪,部落首领和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们争相将广袤的原野强占为自己的专属领地,而领地的大小也成为其权力和安全的保障。
长子继承法和限制继承制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然而,漫长的封建时代留给欧洲的枷锁远不只是长子继承法和限制继承制,各种矛盾从根本上动摇了贵族统治的根基。更加精彩的是,亚当·斯密还为我们描绘了当时欧洲主要富国的财富增长途径,读者也许不难从中体察出为何英国会在未来一个多世纪里成为世界霸主,而曾经的殖民枭雄西班牙和葡萄牙却日渐没落。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那个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的伟大时代,谁也无法体会到自由、安全、财产支配权等词汇所表达的真切含义。值得庆幸的是,一位诞生于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的智者通过他详尽的记述和理性的分析,将这一切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而这也就是我们在本编之中将要为您呈现的内容。
财富自然增长的一个基本逻辑
亚当·斯密认为,只需简单回顾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我们就不难发现一国财富的自然增长一般遵循这样一种逻辑:在任何大城市建立之前,必须先耕种一些土地,必须先在这些城市建立某种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能更多地去从事对外贸易。这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事物的自然进程”,即每一个发展中的社会的大部分资本首先应当投入农业,然后投入制造业,最后才投入对外贸易。
以下对人类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自然过程中所蕴涵的基本逻辑。
在人类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过程中,不同时期的土地耕种者对改良土地的热情截然不同。大地主从来都不会热衷于土地的改良,这除了与其奢侈习性造成的资本不足有关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不是直接耕种土地的人。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直接耕种土地的人也不愿意对土地进行改良。事实上,历史前进的脉络已经向我们解释了其中的缘由。
首先来看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奴隶。奴隶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他们得到的任何东西都属于主人,主人可以随意将其拿走。凡是由奴隶进行的耕种和改良,实际上都是在主人的驱使之下进行的,其收益也都全部归奴隶主所有。一个不能拥有财产的人,除了吃得尽可能多,劳动得尽可能少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利益,因而在这种状态下的耕作和改良也必然是低效率的。这种制度在18世纪的俄国、波兰以及使用黑奴的各殖民地仍然存在。
在古代奴隶制日渐消亡之
后,出现了分益佃农。佃农和
奴隶之间最显著的差别在于他
是自由人,可以拥有一部分财
产,而且由于可以分得土地的
一部分产物,佃农会尽可能地
增加土地的出产。然而即便是
这种耕种者,也绝对不可能把
自己产品份额中可能节约下来
的微小资产用在进一步的土地
改良中,因为地主不花分文就
可以分得新增产出中的一大部
分。利用地主提供的资产使土
地的产物尽可能多,这是合乎
佃农利益的,但把自己的资产
和地主提供的资产混在一起用
于土地改良,却绝不可能符合
佃农的利益。
在分益佃农之后出现了真
正可以被称为农民的人,他们使用自己的资产耕种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拥有一定年限租约的农民有时可能发现,利用自己的一部分资本来进一步改良土地会对自己有利,因为他们可能会在租约期满之前收回成本,并取得可观的利润。但长期以来,这种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也是极无保障的,地主可以恣意赶走农民,侵占其土地改良的成果,因此迫切需要订立保障佃农权益在租期内不受侵害的法律。在这方面,英格兰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亚当·斯密所处那个时代的欧洲各君主国,农民不仅要缴纳繁重的地租,还要为地主和国家做大量义务劳役,此外,亚当·斯密认为农民所缴古罗马的奴隶来源很广泛,包括战俘、购买、海盗劫夺、家生奴、债奴等,使奴隶数量激增,战俘奴有时数以十万计,奴隶市场上的奴隶多时日达万人。奴隶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地位低下,处境悲惨。奴隶主阶级对广大奴隶的野蛮统治和残酷剥削是罗马奴隶制经济的本质特征。这幅由19世纪法国学院派著名画家和雕塑家让·莱昂·热罗姆绘制的世界名画《罗马奴隶市场》,向人们描述了奴隶市场上正待出售奴隶的情景。画面整体效果可谓触目惊心!
纳的公共赋税也是“不规范和具有压迫性”的,这些因素同欧洲各国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种种限制一样,阻碍着土地的改良和农业的发展。
首先,农民为地主服大量劳役的义务很少在租约中注明,也很少有明文规定,只是完全由庄园主的需要和习惯来决定,这种随意决定的劳役使佃农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农民负担的公共劳役也和私人劳役一样武断而随意,当国王的军队、王室成员或任何一名官员过境时,农民都要义务地为其提供车马粮草,这构成了对农民在另一层面上的剥削。
其次,农民应当缴纳的公共赋税也和劳役一样不规范和具有压迫性。
以法国的佃农税为例,这种税是对假定的农民利润征收的,按农民投入农场的资本来估算,因此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用在耕种上的资本就会显得尽可能少,也尽量不对土地作任何改良,假定一个法国农民手中能积聚一点资本,佃农税就等于永
远禁止把它投在土地上。
再次,繁重劳役和苛
捐杂税事实上把农民和农
业置于一种受侮辱和受歧
视的境地之中。在欧洲的
大部分地区,自耕农被视
为下等人,有钱的人不愿
意自降身价为农,这就造
成很少有资本会从其他行
业流入农业,去从事土地
的改良,这一行业和其他
所有行业相比,资产的积
累也许是最慢的。
最后,欧洲各国对农
产品国际贸易的种种限制
也十分不利于土地的改良
十字军虽然破坏了许多资财,伤害了许多居民,妨碍了欧洲大部分地方的进步,却非常有利于意大利若干城市的发展。为争夺圣地从各地出发的大军,对于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各市的航海业,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十字军有时由这些地方的船只运送,其粮食则常由它们供给。它们简直可以说是大军的辎重队。使欧洲其他各国遭受极大破坏的十字军,却成为这些民主国富裕的泉源。图为欧仁·德拉克洛瓦作于1840年的油彩画《十字军占领君士坦丁堡》,这幅画被收藏于巴黎卢浮宫。
和耕种。这种限制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除非有特许证,否则一般禁止谷物出口;二是由于存在反对囤积居奇等国家特权,包含谷物在内的一国所有农产品的贸易都受到了限制。就连欧洲土地最为肥沃的意大利也曾因对谷物贸易的种种限制而使其国内农业的发展受到影响,贸易限制对土地不甚肥沃的其他国家的影响也就不言自明了。
亚当·斯密认为将资本投放在农业上最有利于社会,但他更认为,如果一国尚且没有足够的资本去耕种所有的土地和以最完美的方式去加工全部天然物产,那么,由外国资本来出口一部分天然产物甚至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社会全部资本可以投入最有用的目的。也就是说,资本首先应当满足本国农业和制造业的需要,而对外贸易则可借由外力取得发展。
贸易能够顺利进行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交易双方都能从中获益,被亚当·斯密认为是“每个文明社会的最大商业”的城乡居民之间的贸易也不例外。那么,这种城乡之间的互惠贸易又会对城市的发展与乡村的改良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首先,城乡贸易是由天然物产与加工产品之间直接的或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构成的,乡村向城市提供生活资料和加工原料,城市向乡村返回一部分加工产品作为回报。在此过程中,城市和乡村的收益是共同的和相互的,一是表现为乡村居民从城市购买加工产品而不必自己去制造,这样他们就可以用较少量的劳动产品去交换较大量的加工产品;二是表现为城市为乡村的剩余产品提供销售市场,乡村居民可以用剩余产品交换自己需要的其他东西,而且城市居民的人数越多,为乡村居民提供的市场也就越大;三是表现为城市本身没有任何生活资料的再生产,其全部生活资料都是从乡村获得的;四是表现为城市与近郊乡村的贸易尤其值得推崇,因为这样一来既节约了从远处将谷物运入城市所需运费的全部价值,又节约了从城市购回货物的运费的全部价值。
其次,城乡贸易这种使双方均能获益的行为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和乡村的改良。我们知道,一方面,构成城市生活资料的是乡村的剩余产品,因此城市生活资料的增长只能依赖于农村剩余产品的增长;另一方面,如果没有铁匠、木匠、裁缝等城市工匠的帮助,土地的耕种也不可能顺利进行,可以说,城市的居民和乡村的居民相互是彼此的仆人。工匠们聚集在一起就会形成城市的雏形,而且随着乡村对加工产品需求的增加,城市的规模还会不断扩大,或者说,城市居民的生活资料都是随着乡村对加工产品的需求而均衡增加的,这种需求又随着改良和耕种的扩大而均衡地增加。因此,财富的增加和城市的发展,都必然是乡村改良的结果,并与之保持相同的比例。
长子继承法是土地改良的羁绊
长子继承法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它在动乱的年代成为封建领主维系权力与安全的保障,而在后期却成为土地改良的羁绊。
历史学家一般认为,罗马帝国衰亡后欧洲就进入了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在这一时期,土地被视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正是因为如此,无论是前期的部落首领还是后期的封建领主都把对土地的独占看得格外重要,长子继承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产生的。
在亚当·斯密看来,自从私有制以后,社会分工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分化出了如鞋匠、瓦匠、裁缝等专业人事。而在城镇的居民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与农村进行交换粮食。因之,他们对生活必需品的扩大需求必须与农村对他们的制成品的需求的扩大成比例,而这个需求又只能随土地的耕作和改良的推广而扩大。
亚当·斯密认为,在城镇这些居民感到“工匠是他的雇主的仆人,他是从雇主那里获得必需的生活资料,而一个种植者耕种自己的土地,他从他自己家人的劳动中获取他必需的生活资料,是一个真正的主人。他独立于整个世界”。
由于地主们或者说土地领主们拥有着大量的土地,因此,他们很快就能聚起大量的财富,而很多的奴隶都只能从他们的身上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又由于为了防止家族土地不会被一代代削弱,由此产生了长子继承法。后来又演变成限定继承法以弥补长子继承法的不足。
当土地像动产一样只被看做生活和享受的手段时,自然继承法就会将其像动产一样在一个家庭的子女中实行分割,这就类似于罗马人在土地的继承中不分长幼,不分男女。但当土地不仅被看做生活的手段,还是权力和保护的手段时,就被认为最好应当完整地传给一个人。在动乱的年代里,每一个大土地所有者都是一方诸侯,其佃户就是其臣民,领主们是当时的立法者和司法者,同时也是战时的统帅,这样一来,地产的安全,地产所有者对在其地产上居住的人所能提供的保护都有赖于地产的规模。可以说,分割地产,就等于自掘坟墓,就等于把领主及其臣民置于随时可能查理二世是斯图亚特王朝的苏格兰及英格兰国王。1642年,12岁的查理与父亲一起经历战火的考验,因为战争失败,生活孤独贫困,颠沛流离。因此促其早熟,并养成愤世嫉俗、放浪形骸的性格。1645年,15岁的查理被其父派往西英格兰担任名义上的总司令。咄咄逼人的议会军把他逼得走投无路,最后他不得不离开英国,最后在其父的命令下去巴黎与母亲汇合。1648年第二次内战起的时候他担任了背叛议会军的兵舰的司令,但是被迫返回荷兰的基地,在那里得到父亲被处决的消息。以后的11年间他致力于夺回苏格兰和英格兰王位。1661年4月加冕。查理二世能适应逆境,善于与各种人打交道。
查理被证明是一个极其机警的政治家,也是一个说谎能手,尽管与父亲和祖父一样天性懒惰,但是遇到危机后会全力以赴去解决。查理最后的四年统治时期平安无事,因为他从关税和执照税中增加了岁入,财政问题不再有;维持了一支赖以生存的常备军。
遭受邻人的入侵与压迫的威胁之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长子继承法就应运而生。
如果说在动荡的年代里制定长子继承法是一种为求自保而做出的有效举措,那么当人类历史进入地产安全受到国家法律有效保护的时代后,这种制度就显得有些荒谬了。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封建”的土地法为了一个子嗣而剥夺所有其余诸子的继承权,甚至对那些可以平均分配的财产也不复视为有加以平均分配的义务。因为在封建土地法制度之下,财产的移转是强迫按照规定的遗传系统而进行的。“法典”的著者看到“长子继承权”主要建筑在“家族”授产的基础上,但他们同时也注意到“遗命”在严格限嗣继承下,常常被用来以为他保留的完全相同的优先权给予长子。因此,为了使他们的工作非常可靠,他们不但使长子不得在婚姻协议中优先于其余诸子,他们并把“遗嘱继承”排斥于法律之外,否则就要使他们的基本原则,即在父死亡时期财产应在诸子中平均分配的原则不能成立。其结果是他们建立了一种小范围的永续限嗣继承制度。这种制度非常接近欧洲的封建制度,而不是完全的遗产自由。
就当时英国的土地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遗嘱”就常常被用来助长或效法长子和其亲系的优先权,这成为不动产婚姻授产中几乎普遍的特色。
许多文学作品表明,这个国家中的感情和舆论都曾受到自由遗嘱处分实践的重大影响。英国的实践证明,在死亡时把财产在男性子嗣中绝对平均分配,这是家族依附发生瓦解的第一个阶段中社会上最为普遍的实践。而就在这个时候,“长子继承权”就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性难题。
长子继承法成为土地改良的羁绊表现为:首先,长子继承法意味着当今一代人的财产应当按照五百年前死去的人的意愿而受到限制和支配,成为维持贵族享有高官厚禄的专权所必不可少的保障,而这种限制必然会受到新兴资产阶级的厌恶;其次,大地主很少会是大改良家。在野蛮动荡的年代,他们常常会因忙于征战而疏于土地改良,而即便是在和平年代,他们也更愿意选择购置新的地产,因为这样做通常更加有利可图。
然而,更加普遍的情况是出生在富豪家庭的人通常会养成挥霍无度的习惯,他们也常常会因为沉迷于声色犬马、笙箫歌舞而没有足够的资本用于土地改良。
欧洲各国财富增长的实际情况
亚当·斯密生活的年月,正值欧洲各国相继完成了农业革命,进入殖民地大扩张的时代。生产力迅速发展,财富不断增长,却没人提出适应这个时代的新的经济观念。当时,人们对经济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以为财富的增长意味着获得更多的金银;以为世界的财富总数是一个恒量;以为一国财富的增多必然意味着另一国财富的减少,等等。
《国富论》的出现对上述观念形成强烈的冲击,作者亚当·斯密以罗马为例,论述了罗马帝国崩溃后农业在欧洲旧状态下所受到的阻抑,以及罗马帝国崩溃后都市的勃兴与进步。通过论述欧洲各国财富增长的不同方式,亚当·斯密很自然地得到一个结论,即城市的商业和制造业是乡村改良和耕种的原因,而非它的结果。
然而,这一结论却是违反亚当·斯密所说的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对外贸易的“事物的自然进程”的。事实上,各国在工商业与农业发展的先后顺序上所表现出的差异,反映的正是这些国家财富增长途径的不同。我们首先可以将欧洲各国与北美殖民地的情况进行比较。
欧洲各国以商业和制造业为国家财富的根本基础,北美殖民地的财富则完全以农业为基础。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居民人数在近五百年间只增长不到一倍,而在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居民人数在二三十年内就增长了一倍,相比之下,前者的发展要缓慢得多。这固然与欧洲长期实行的长子继承制等封建陋规有关,但这一事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所谓的事物的自然进程也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英国、法国、葡萄牙等欧洲国家的财富增长途径也存在很大差异。
英格兰因土壤天然肥沃,因海岸线与全国面积相比甚长,又因有许多可以通航的河流流贯其间,使内陆各地,能有水运之便,所以与欧洲任何大国比较,都一样宜于国外通商,一样宜于经营远地销售的制造业,一样宜于上述情况所能引起的种种改良。此外,自伊丽莎白即位以来,英国立法,都特别注意工商业的利益。事实上,欧洲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这样有利于此种产业。所以,英国工商业就在这整个时期内不断地向前发展起来。无疑,农村的开
发与改良,亦不断地在
进步;但其进步,似较
迟缓,不如工商业的迅
速。大部分土地,也许
在伊丽莎白时代以前就
耕种了,可是还有很大
部分,仍全未耕种,至
于已耕种的土地,其耕
作状况,大部分亦未尽
如人意。
不过,英格兰的法
律不仅有保护商业而间
接鼓励农业,且有若干
对农业直接加以奖励的
规定。除歉收年度外,
谷物输出,不仅自由,
且有奖金。在收获一般
的年度,外谷输入,又
1688年,英国爆发革命,英王詹姆斯二世和其信奉天主教的后裔被逐离英国。詹姆斯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和安妮陆续继位。1701年,英格兰议会颁布了《王位继承法》规定: 在威廉三世、安妮女王死后,英格兰王位由信奉新教的德国汉诺威王室继承。位于王位继承序列第52名的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最终于1714年继位为大不列颠国王及爱尔兰国王,直至1727年驾崩。根据1707年5月1日通过的英格兰、苏格兰合并条约,合并后的英格兰和苏格兰成为一个国家。不过,苏格兰仍保留自己的法律体系和宗教信仰。英国从此亦称大不列颠。图为19世纪的英格兰城乡。
有等于禁止输入的关税。除了来自爱尔兰的以外,活牲畜的输入一向是禁止的,而且准许从爱尔兰输入亦是不久以前的事。所以,在两种最重要的土地生产物即面包与家畜肉上,土地耕作者实享有一种独占,他人无从染指。而最重要的是,英格兰法律对于国内农民曾竭尽所能使其安定独立而受人尊敬。所以,在长子承继法尚未消灭,什一税继续征收,与法律精神相反的永久所有权有时仍然有效的国家中,英格兰总算是最鼓励农业的国家了。但英格兰农业的情况,仍是如此。
西班牙的对外贸易十分发达,然而事实上,在强大的王权和狂热的宗教信仰的支撑下,伊比利亚半岛征服了海洋、获得了世界。但是,像潮水一样涌入的财富,几乎都用来支撑为宗教信仰、为殖民扩张而进行的战争,而没有用来发展真正能够让国家富强起来的工商业。这些王朝战争、宗教战争耗费了西班牙人的鲜血和西班牙的财富。西班牙统治者的过分扩张,显然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
葡萄牙是首先建立起殖民霸权的国家。早在15世纪后半期探寻新航路的过程中,就已经在非洲西海岸建立了许多殖民据点,如几内亚、刚果、安哥拉、本格拉、木萨米迪什等,从这些地区抢掠黄金、象牙和贩运奴隶。到16世纪的三四十年代,葡萄牙的殖民势力即已达到兴盛的顶峰,成为当时最强大的殖民帝国。海外掠夺使得葡萄牙攫取到巨额财富,殖民势力盛极一时。但是,葡萄牙毕竟是一个小国,而且当时还处在封建统治之15世纪是海权时代的黄金时期,葡萄牙的艾维兹王朝第一位国王裘奥一世的儿子亨利王子(1394—1460年)以雄才大略、开拓进取著称,是葡萄牙崛起过程中的关键性人物,葡萄牙历史上最为雄才大略、富有战略眼光的领袖,同时,也是地理大发现时代必须大书特书的人物。亨利王子因设立航海学校、奖励航海事业而被称为“航海者”。在他地支持下葡萄牙船队在非洲西海岸至几内亚一带,掠取黑人、黄金、象牙,并先后占领马德拉群岛等。图为裘奥一世的儿子亨利王子。
下,国内工商业基础十分薄弱,从海外掠夺来的大量财富大都被封建贵族挥霍掉,并没有转化为产业资本,反而最终流出国外。所以,葡萄牙殖民帝国没有能维持多久,1580年被西班牙吞并后便衰落下来。
法国在16至18世纪的农业生产在生产工具和耕作制度方面并无根本性变化。从种植的作物品种看,谷物仍是全国各地最主要的作物。经济作物的种植开始有所发展,葡萄种植在不少地区推广,北部某些地区还种植松蓝,南部的橄榄、桑蚕等业生产也有进步,出现了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分工。法国的高利贷资本发达是与法国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发达直接相关。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国债制度是其典型的资本原始积累方式。通过放贷方式获利成为法国资产阶级的一种传统,并一直延续和影响法国的经济发展。高利贷资本这种方式在欧洲其他国家也存在,只不过没有法国这
么典型。莎士比
亚的《威尼斯商
人》即为一证。
在法国奥弗
涅的平原地上,
到18世纪完全私
有的农民土地占
总土地面积的百
分之二三十。农(www.xing528.com)
民的桑斯地的永
佃权得到巩固,
农民有权将桑斯
地继承、转让、
馈赠、出卖,近
似私有地,封建
国家颁令认可,
18世纪云集宫廷的法国贵族厌倦了金钱制造的豪华排场,开始追逐同样用大量金钱雕琢出来的所谓“简单生活”。在大自然中矫揉造作地寻欢,是“简单生活”的一种游戏。这样,我们便看到上面安托万·华托作于1717年的油画《贵族的游乐图》。在画面上,一位法国君主在一片空虚的浮华装饰中,穿过皇宫里一间接一间的宏伟大厅,身后习惯性地尾随着一群趋炎附势、想为自己谋个好差事的阿谀吹捧的贵族。所有这些人全部靠盘剥生活惨如牲畜的农民生活。这是一幅令人非常不快的图景,没有一丝一毫的夸张。
土地私有倾向更为发展。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内部的经济分化。从16世纪起,农民中一个新的租地农阶层开始兴起。他们拥有较多的牲畜、工具和资本,向封建贵族承租大片土地,将其生产活动跟市场联系起来,以雇佣的长工和临时性短工为主要劳动力,以赢利为目的。租地农的租地面积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在17世纪巴黎盆地和法国大部分地区,大的地产可达200公顷以上,一般地产通常在百公顷左右。在布列塔尼、勃艮第、里昂、多菲内、奥弗涅等地区,租地农的地产面积小一些,一般在二三十公顷,在南部地区,又稍低于这一水平,大多在十几公顷左右。
在这一时期,大中型土地经营者除租地农外,还有买官者及城市的市民和资产阶级分子,虽然租地农的地产上使用的劳动力大多是没有完全脱离土地的小农,还不是纯粹的雇佣工人,但应当承认,这些地产上的生产关系、生产目的已具有某些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是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初级形态。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结论,所谓事物的自然进程并不是绝对的,一个国家财富增长的最可靠路径,是把通过商业和制造业获得的资本中的一部分保存和体现在土地的耕种和改良之上,而坚实的土地改良所产生的财富是很难被摧毁的。
法国画家路易·勒·拿是17世
最善于表现普通人生活的画家。这幅作于1642年的油画《农民的一餐》,向人们展示了为“太阳王”的极端精致和浮华作贡献的,是这些衣衫褴褛的农民。在辛苦劳作一天之后,这些农民家庭的男人终于可以坐下来喝杯自酿的红酒,一小块面包就是他们的全部食品。画家在这里用十分朴实的手法,表现了被沉重的税收剥夺得几乎赤贫的农民的生活景况。
政治经济制度牵引着社会各个群体亚当·斯密在经济史范畴内对欧洲各国财富增长探讨后,他认为,在欧洲,从农业向制造业和商业社会过渡的这段时期,一直有一只“无形之手”在牵引着社会的各个群体,因而引发了一场每个单独的社会阶层都不曾预料到的社会变革。其实,这里的“无形之手”,指的就是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
亚当·斯密认为,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早期就是罗马帝国因蛮族入侵灭亡后的那段时期。作为一段有趣而富有意义的历史,在这里,我们根据亚当·斯密对罗马历史的考据,不妨拓展一下思路,来回顾一下罗马帝国的衰亡史。
罗马帝国是在征服地中海世界之后建立起来的,罗马帝国的重心也一直在地中海。从理论上讲,正如最初的罗马的安全是靠征服四周的民族来保证那样,罗马帝国的和平和安全也不是靠消极的防守,而是靠积极的和顽强的军事行动来巩固的。但是征服地中海世界之后,罗马人似乎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继续征服地中海以外的未知世界。或者如孟德斯鸠所说的,为了控制人类的野心,大自然给各个国家定出了不可超越的某种界限,超过这样的界限就一定会遭遇失败。
地中海世界不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可以独占的相对封闭的世界,而是若干民族或国家都能互相竞争的开放世界。更重要的是,除了地中海世界内部已经存在各种不同的民族之外,地中海外部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包括欧、亚、非三洲的已知或未知的庞大世界。罗马人当时完全不了解他们所面临的危险程度和自己究竟有多少敌人。在莱茵河和多瑙河对岸的北部欧罗巴和亚细亚地区,充满了数不清的狩猎和游牧的部落,随时急切渴望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里所谓“蛮族”,主要是指日耳曼人,其中包括日耳曼人的各个分支或各个部落,例如哥特人、伦巴第人以及更为著名的法兰克人。野蛮人本身也经常处于战争冲动的冲击之中,那些向匈奴人投降的逃跑的部落,又转而试图攻城夺地。一批又一批无数的野蛮人队伍以越来越强大的力量压向罗马帝国,如果排在最前列的被消灭了,空出的地方立即会有一批新的进攻者补充上来。何况新的敌人和意想不到的危险,仍有可能从几乎在世界地图上找不到的民族中忽然涌现出来。因此,以地中海为重心的罗马帝国,无法对付来自不同方向的外部压力,这几乎注定了罗马帝国的灭亡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无论哪一个国家,通过工商
业而获得的资本,除非其某一部分已在土地耕作与改良事业上得到保障和实现,总是极不确定的财产。
战争与政治上的一般变革,可以容易地使以商业为唯一来源的富源趋于耗竭。通过比较可靠的农业改良而产生的富源就比较持久得多,除了由于敌对蛮族的侵凌而引起的持续一二百年之久的比较激烈的大变动,如罗马帝国崩溃前后西欧的大路易十六是法兰西波旁王朝复辟前最后一任国王,也是法国历史中唯一一个被处死的国王。路易十六制锁的技术很高,且极富创意。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路易十六被迫组织立宪派拥立资产阶级掌握实权。1792年法国被迫对奥地利宣战。1792年法国民众组成的义勇军打退了他国的侵略者,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人民迫切要求处死路易十六。后在吉伦特派的公开下,于1793年在巴黎革命广场被推上断头台。这幅由A.F.卡兰特创作的《路易十六肖像画》描绘的是,虽然身着加冕礼服的路易十六也是气度非凡,但与他将要面临的结局却是大相径庭。国库空虚、债台高筑,灾情严重、饿殍满地的全线危机之中,路易十六一如既往地浑然不觉。
变动外,其他事件都破坏不了。
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地中海世界当时存在的基本上是一些以畜牧为主的国家,只存在最低程度的农耕和土地所有制。由于交通不便,也缺乏强有力的中心权力,每一块土地都变成了各自独立的保留着游牧阶段特征的公国。这一时期权力的基础,是土地所有权,那些没有土地的人被迫成为对“领主”的权力负责的仆从。此时的罗马帝国,中央权力薄弱,不能慑服地方权力,而领主势力嚣张,可以完全控制仆从的行为。总的来说,这一阶段是一种无助的经济发展局面,任何剩余产品由于没有市场价值,都习惯性地被领主消耗在仆从身上,并也由此加强了他对仆从的支配力量。
在这个阶段的中期以自治城市的出现为特色。此时,商业开始出现,剩余品有了买卖。工商业者逐渐开始聚集,形成市集,并逐步发展为城市。这些城市因有能力向国王缴纳税赋,因此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治权。
国王因获得了这种赋税,也增强了自己控制领主的权力。互利关系的存在,导致国王保护城市,并随之允许城市自治。这些城市拥有了国王提供的保护和自治的权利后,进一步创造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的发展,进一步引起了政治权力转向以国王为首的新兴的民族国家。
这个阶段的晚期,传统的封建领主势力受到了彻底的破坏,社会权利转移到了新兴的市民阶层手中。随着城市商业的繁荣和制造业的发展,封建领主们对传统土地生产剩余物的消耗方式发生了转变。随时可以得到的、可以用来显示自己身份的奢侈品,很快就耗尽了他们的富余财力,他们对在自己领地上耕作的仆从,也失去了传统的控制力。亚当·斯密指出,为了满足最幼稚、最可鄙的虚荣心,他们宁愿把原来足以维持1000个仆从生活一年的粮食或其价格,用来换取一对金刚石纽扣或同样无用且无意义的东西。随之,他们也把粮食所能给他们带来的权威一并舍弃了。
有趣的是,在这样一个和谐一致的制度结构转换进程中,大多数的社会群体对自己的作用浑然不觉,也对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漠不关心。无论何时,商人和工匠,都只是在为一己之身、个人的利益行事,他们所求的,只是一个可以赚钱的地方;制造业主和大商人,也是两个全然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无时不在觊觎更多的社会利益。亚当·斯密认为,或者至少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一切都表明,中世纪向文明社会的过渡是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这种看法,可以被看做“看不见的手”在制度演化过程中的运用。
亚当·斯密认为,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求首先投资在农业,其次是工业,最后是对外贸易。但是欧洲国家的政策,从中世纪之后总是在仇恨和伤害农业,而有利于商业和手工业。农业总是受害者,自然秩序被颠倒了过来。
亚当·斯密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分析是以社会分工引起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为标准的,他试图通过不同时期经济部门即狩猎-畜牧-农业-制造业和商业的变化,来描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貌。但是,亚当·斯密显然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史学家。他对自己头脑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史的描述,存在不少的主观臆测与猜断的成分。不过,正如科学哲学中一句名言所说的:“没有无理论预设的事实。”经济史的研究,实际上永远无法彻底摆脱研究者本人的“理论预设”。对史实过分地人为剪裁,固然是应该反对的。我们宁愿相信,这并非是亚当·斯密有意的做法。
或者我们可以换一种说法,亚当·斯密是把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包括经济政策),列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观点或者说这一思路,即使是在当今也是非常有见地的。亚当·斯密曾提出,促进一国经济增长,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生产物的价值只有两种途径,第一是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第二是增进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很显然,亚当·斯密的这一看法,把关注的焦点完全导向了具体的生产过程。企业家的作用、资本的作用、自然资源的作用都没有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或者说,这些方面的作用,需要通过体现在以上两种途径中才得以发挥出来。
但是,亚当·斯密对制度问题的重视,却大大弥补了这一缺憾。
城市工商业最终摧毁了贵族权力
罗马帝国衰亡后,城市居民的处境也并不比农村居民好多少,居住在城市的商人和技工在这时基本上处于一种奴隶或近似奴隶的地位。中世纪的城市居民最初也和土地耕种者一样,处于奴隶和近似奴隶的境地。但是,随着包税方式的广泛实行,他们终于率先实现了地位的转变,导致了城市工商业对贵族权力的最终摧毁。
在中世纪,城市工商业地位低下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当时欧洲主要城市的居民要在得到领主颁发的特许状之后,才能拥有某些所谓的特权,这包括无须领主首肯就可以自由嫁女;自己死后,由子女而不是领主继承自己的财物;可以订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财产。也就是说,在获得这些“特权”之前,城市居民是没有完整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他们和奴隶处于几乎相同的境地。
另一方面,城市商人和技工常常被认为是贫穷和低贱的,当他们经过某些庄园时、当他们通过某些桥梁时、当他们带着货物从一个集市走到另一个集市时、当他们在集市设立摊点时,都需要向国王或某些大领主缴纳一定的捐税。这些税目在英格兰被称为过境税、过桥税、落地税和摊贩税。有时商人们可以通过向自己的保护人每年缴纳一次人头税的方式获得免缴这些税目的“特权”,他们也因此会被称为“自由商人”,而实际上,这些商人在其他方面仍然处于奴隶或接近奴隶的地位。
尽管城市居民最初的处境是如此低贱,他们仍然更早地比乡村土地耕种者获得自由和独立。城市居民获得的这种独立与自由与包税制的广泛实行是分不开的。起初国王征收的人头税主要是通过各郡的行政司法掌管或由他人代为征收的,渐渐地,一些市民取得了承包本市这一税收的信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包税方式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人头税永久地包给市民代征,税额也固定了下来。这样一来,纳税变成了一种永久的制度,那么作为回报的豁免自然也就成为永久的了,而且这种豁免不再针对个人,而是被赋予某个城市的所有市民,正因为如此,城市从此就被称为“自由市”,市民也被称为“自由民”,市民成功实现了从奴隶到自由人的地位转变,而这种转变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国王出于制衡大领主的考虑赋予了城市居民种种“特权”,市民由此开始获得安全、自由以及支配自己劳动所得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也成了城市兴起与发展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市民权利的获得。
在18世纪的英格兰,自由市可以免受州郡法庭的管辖,除公诉外,市长有诉讼裁决权,而在同一时期的欧洲其他国家,市长也常常会被授予更大和更广泛的司法权,也就是说,市民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他们所期望得到的那种权利。
那么,为什么欧洲的君主们会允许市民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这样的这是勒布伦创作的油画《王后玛
丽·安东奈特像》。此时华贵安详的妇人,仅七年后就步丈夫后尘,被推上了断头台。玛丽·安东奈特因奢靡的生活和通敌叛国,深受国民的敌视。她热衷于舞会、时装、玩乐和庆宴,修饰花园,奢侈无度,有“赤字夫人”之称。当大臣告知她法国老百姓连面包都没得吃的时候,她天真甜蜜地笑道:“那他们干吗不吃蛋糕?”但历史上她很可能没有说过这句话,是后人将愤慨宣泄在这位热衷于打扮的皇后身上。还有一件事,当她被推上断头台的时候,她踩到了刽子手的脚,这时她说了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其实,法国革命时期的死刑犯会被绑起来,堵上嘴,玛丽也不应例外。
“独立共和国”呢?或者说,市民是怎样获得这些权利的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对于允许其包征自己税收的城市,必须给予某种强制性的司法权,使之能够迫使自己的公民纳税。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为何欧洲的君主们甘愿用一种本该自然增加的税收去交换一种永远固定不会增加的租税呢?这应当与下面所讲的因素有关。
二是市民们结成同盟,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又无力保卫自己权益的市民只有两种出路,一种出路是请求某个大领主的保护,然而为了得到这种保护,就不得不变成他的奴隶或农奴;另一种出路就是成立互相保卫的同盟,城市居民作为单独的个人来看,是没有捍卫自己的力量的,但和邻居们建立攻守同盟之后,他们就能组织起不容忽视的抵抗力量。
三是国王为了借助城市的力量制衡大领主,往往支持城市获得种种“特权”。领主们鄙视市民,而市民的财富也总是激起领主们的妒忌之意,一有机会就进行掠夺,毫无怜惜之心和悔恨之意,市民们自然就开始憎恨和畏惧领主。与此同时,国王的权威也常常受到领主们的威胁,因而他也憎恨和畏惧领主,尽管他也鄙视市民,但共同的利益还是促使他与市民们结成联盟,共同反对领主。市民们是国王的敌人的敌人,而尽可能地维护这些敌人的敌人的安全与独立对国王无疑是有利的。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国王使市民可以有自己的市长,有制定法规的权力,能建立城堡实行自卫和使居民接受军事训练。此外,国王还赋予市民永久包征本市税负的权利,使之成为自己的朋友和同盟军,并从他们心中去除了一切妒忌和猜疑,使他们相信国王不会在今后压迫他们,也不会肆意提高租税。同时,国王也尽可以依靠城市的支持来在议会中对抗大贵族的权威。
其次是产业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
在个人的自由与安全得到满足之后,市民们享受自己劳动果实的权利也就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这时他们自然会努力改善自己的状况,不仅要获得生活必需品,而且要获得生活便利品和娱乐品,而要想获得这些物品,就必须依靠发达的商业和制造业。
先来看商业。归根结底,城市居民必须从乡村取得自己的生活资料以及原料和工具,然而仅仅依靠临近乡村的物产恐怕是难以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的,于是位于海滨或通航河道两岸的城市居民就开始经营起不同国家之间的贩运生意,从世界上最遥远的地方获得所需物品。
再来看制造业。商人进口的往往是一些加工精良的制成品或昂贵的奢侈品,随着对此类物品需求的增加,商人为了节省运费,自然力图在本国建立相同的制造业,这也就是罗马帝国衰亡后欧洲西部各省建立首批向远方销售的制造业的起源。
商业和制造业的繁荣大大增加了社会财富,而财富的增加又使一国有充足的资本去改良其土地,并进行更好的耕作,进而生产出更多的粮食。
粮食产量的丰富又必然使其价格低廉,这样工场主就可以用同样的资本雇佣更多的工人,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可以说,土地的改良和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而制造业的发展又带来了农业的发展与促进,一国的财富增长也由此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
在城市居民摆脱了对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并获得安全与自由之后,城市的商业和制造业获得空前的发展,然而这种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城市的繁荣和富足。亚当·斯密相信,乡村也是这种发展的受益者。在他看来,工商业城市的增加和富裕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对乡村的土地改良和农业耕种作出贡献的:
第一,城市为乡村的天然物产提供了一个巨大且方便的市场,从而鼓励了乡村的农业耕种和进一步改良。需要指出的是,从城市商业中得益的不仅仅是城市周边的乡村,所有与城市开展贸易的乡村都享受到了这种实惠。对这些乡村来说,城市为它们的天然产物或制成品的某些部分提供了市场,从而鼓励了耕种和改良。当然,离城市较近的乡村从市场上获益最大。
第二,城市居民获得的财富常常被用于在乡村购置可供出售的土地,其中大部分是未经开垦过的荒地。商人通常都希望能够成为乡绅,然而一旦这种愿望达成之后,他又会与一般的乡绅不同。一般的乡绅习惯于将钱用在奢侈享乐上,而商人则习惯于把钱投向有利可图的事业,因此,当他看到有希望通过改良成比例地提高土地的价值的时候,他们就常常会成为最好的改良家和经营者,敢于一次将大笔资金投入土地上。此外,一个商人在长期经营商业过程中自然养成的讲秩序、重节约、谨慎小心的习惯使他更适合进行任何改良计划,并获得利润和成功。
第三,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逐渐建立了良好的政府,进而在乡村居民中建立了个人的自由和安全,而这些人以前是生活在经常和邻人作战的状态中,并且处于对封建领主的依附状态。良好的政府所带来的安全与自由,对乡村居民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这意味着他们获得了包括自由嫁女、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在内的广泛权利,而这些权利必将激励农民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农业耕种和土地改良之上,因而亚当·斯密也认为这一点是城市对乡村的所有影响中最重要的一种。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出,封建法律因无法触动这一根基而难以限制贵族的权力,城市工商业却能够成功地做到这一点。
封建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约束大小贵族的这种权力,但事实上,由于贵族在其领地的绝对权威,封建法律也很难约束贵族的暴力行为。
在欧洲的商业和制造业扩张之前,上至国王、下至大小贵族都热衷于举行盛大的宴会。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大厅是威廉·卢弗的餐厅,即便这样规模宏大的建筑仍然经常人满为患;更为夸张的是沃里克大公爵,据说他每天在各个庄园中宴请的宾客达3万人之多。贵族的奢靡源自他们土地上出产的超过维持耕种者的大部分。
贵族们不能用这些剩余产品换取其更加需要的物品,除了宴请宾客之外,其最常见的用途就是豢养侍从,或者如亚当·斯密所说以收取极低地租的方式变相“养活”他的佃农,仆从和佃农对贵族的人身依附关系由此而产生。古代贵族的权力就是建立在由于这种情况大地主对其佃农和侍从所必然具有的权威之上的,大地主不仅拥有最高的民事和刑事司法权,而且有招募军队、铸造货币甚至制
定法律的权力。
封建法律的强制力量无法完
成的事情,却由对外商业和制造
业在不知不觉地运作下逐渐达成
了。城市工商业者渐渐为大地主
提供了一些可以用自己土地上的
全部剩余产物来交换的东西,他
们可以自己消费这些东西而不必
与他人分享。此时,大摆宴席的
场面会被购买钻石饰品的行为代
替,以前用来养活侍从和佃农的
剩余产品此时被转为用于维持城
市工商业者的生产性劳动。为了
购买更多的奢侈制成品,贵族遣
散了不必要的仆从和佃农,为了获得更多的地租,又会期望土地得到改良,这时他就不得不为佃农提供长期而稳定的租约,因为在短期租约之下佃农会因担心无法收回成本而拒绝改良土地。这样一来,佃农就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对贵族的依附,这也就从根本上动摇了贵族权力,贵族再也无法干扰司法和扰乱国家秩序。一场大变革就这样发生了。
这是18世纪法国版画《革命恐怖来到了》。画中描绘了由丹东和罗伯斯庇尔领导的小型公安委员会施行的刑罚。使用绞架和刀剑已经太过麻烦,拆房、纵火也不如用火枪甚至火炮利落,于是如画面右下角所绘曾经的粮仓变成了现成的投尸坑。
都市商业对农村改良的贡献
亚当·斯密认为,工商业都市的增加与富裕,对所属农村的改良与开发有所贡献。
从实际情况看,其贡献的途径有三:第一,为农村的原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而便易的市场,从而鼓励了农村的开发与进一步的改进。因此而获利的,不仅仅是都市所在的农村。
凡与都市通商的农村,都多少受其实惠。它们为此等农村的原生产物或制造品,提供了市场,结果就鼓励了其产业和产业的改进。当然,靠近都市的农村,所得实惠,自必最大。其原生产物的运输,所费既较省,所以,与较远农村的产物比较,商人们即使付给生产者较高的买价,但对于消费者,取价却仍可一样低廉。
第二,都市居民所获的财富,常用以购买待售的土地,其中很大一部分往往是向未开垦的土地。商人们都渴望变成乡绅。而且在他们变成了乡绅的时候,他们往往最能改良土地。就商人来说,如果他觉得投下大资本来改良土地,有希望按照费用的比例增大它的价值,他就毫不迟疑地马上去做。但乡绅很少有资本,即使有些资本,也很少敢如此来使用。如果他真的着手进行改良,所用以改良的,亦往往不是资本,而是每年收入的剩余。
第三,农村居民一向处在与其邻人的战争和对其上司的依附状态中。
但工商业的发达,却逐渐使他们有秩序,有好政府,有个人的安全和自由。这一种效果是最重要的,却不为世人所注意。曾注意此点的作家大概就只有休谟了。
大地主以地租维持佃农和门客的生活,但在他们以地租维持商人工匠时,他们全体所能养活的人数也许和往昔一样多,而且由于乡村式的款客方法难免浪费,现在所能养的也许比往昔还多。但是,分开计算,他们每个人对这较大人数中每个人的生活费所贡献的往往极微。每个商人或工匠的生活费,都不是得自一个顾客,而是得自千百个不同的顾客。大地主的个人消费,就在这情况下逐渐增大起来。因此,他所养活的门客,就非逐渐减少以至全部打发掉不可。由于同一理由,不必要的佃农,亦非逐渐打发不可。
农田加大了,而地主不顾对裁减佃农的怨言,却仍把佃农人数减少到按照当时不甚完善的耕作和改良情况耕作所需要有的最少人数。由于尽数打发了不必要的寄食
者,由于逼着佃农缴
出农田所能提供的全
部价值,地主所得的
剩余,或者说剩余的
价格,逐渐增大了。
这个较大的剩余,商
人和制造业者又给它
提供方法,使能由它
自己来消费,像此前
消费其余部分一样。
个人消费增大这个因
素,又驱使地主们渴
望所得地租,能超过
现在改良状态下土地
所能提供的数额。但
这样土地就要进一步
改良,佃农就要增加
17世纪,十个小规模的英国殖民地在缅因州与卡罗林纳之间建立起来。当时的殖民者通常是一些不信奉英国国教的特殊教派的难民们,比如1620年来到新英格兰的新教徒和1681年定居于宾夕法尼亚的贵格会教徒。他们建成了一些小型拓荒者社区,地点通常位于紧靠海岸的地带。受迫害的人们在此聚集,建立起自己的新家园,在远离王权监督与干涉的自由空气中,过上了比以往幸福得多的生活。这幅丹尼尔·赖特的油画《闲谈》,向人们展示了早期在新大陆定居的农民们清苦却宁静的生活。
费用,如果租佃期限不够长,不足以使他收回这增加的费用及其利润,他绝不会同意地主加租的要求,定要延长租期。地主们爱好浮华,要扩大用度,终于承认佃农的条件。这就是长期租地权的起因。
可随意退租的佃农,耕作土地,给付十足的代价,他并非完全隶属于地主。他们彼此所得的金钱上的利益,是相互的,是平等的。可随意退租的佃农,不会牺牲生命与财产来为地主服务,而在租期延长后,他就简直是独立自主的了。除了按照租约或习惯法,地主不要想他做一点其他事情。
佃农既已独立,门客又已打发掉,大领主就不能再干涉法律的正常执行,不能再扰乱地方的治安了。他们那与生俱存的权力已经卖掉,然而,出卖的目的不是为了饥饿,为了必需,却仅仅为了自己玩把,仅仅为了为儿童所玩乐而非成人所应追求的宝石钻戒。因此,他们就像城市中的殷实市民或商人一样平庸了。于是,在城市、在乡村,都设立了正常的政府。
没有谁能扰乱都市的政治,也没有谁能扰乱乡村的政治了。
因此,亚当·斯密说:无论哪一个国家,通过工商业而获得的资本,除非某一部分已在土地耕作与改良事业上得到保障和实现,总是极不确定的财产。商人不一定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究竟在何处营业的问题,对他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如果他们对甲国感到一种厌恶,哪怕顶微小,亦可使他把资本从甲国迁到乙国。跟着资本的迁移,资本所维持的产业也必移动。在资本尚未散在地面上成为土地永久改良物以前,那资本绝不能说属于某一国。在亚当·斯密看来,战争与政治上的一般变革,可以容易地使以商业为唯一来源的富源趋于耗竭。而通过比较可靠的农业改良而产生的富源就比较持久,除了由于战乱一样的大变动,投资土地的行为都破坏不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