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戴姆勒最终还是决定与三菱汽车进行资本合作。在做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对三菱汽车的品质管理部门进行了问询。在提问的最后,我们按照惯例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除了前面说的这些内容之外,三菱汽车是否还有会对品质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未公布事实?”
三菱的品质管理负责人给出的回答是“没有”。在做尽职调查的时候,这种最后的全面提问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于这个项目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虽然戴姆勒与三菱汽车进行了资本合作,但并不打算将三菱生产的汽车以戴姆勒的品牌进行销售。也就是说,戴姆勒希望三菱能够继续沿用“三菱”的品牌进行生产和销售。当时戴姆勒只拥有三菱汽车34%的股份,所以三菱汽车继续沿用“三菱”的品牌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将来戴姆勒对三菱汽车的投资超过50%,使其变成自己的合并子公司之后,要是不能继续使用“三菱”品牌的话,恐怕会使三菱汽车的价值受到损害。
三菱汽车并不是“三菱”这个品牌的所有者。不止三菱,像三井和住友这样的财团系企业都存在同样的情况。这些财团旗下拥有大量的企业,如果每个企业都在自己的行业和所在国家及地区注册商标的话,不但非常麻烦还可能出现重复,所以这些财团会让其中一个企业作为代表在全世界范围内注册商标及处理侵权事宜。
三菱汽车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与三菱汽车进行资本合作的话,还需要与三菱财团旗下的其他企业都签订合同,保证三菱汽车能够在汽车和卡车相关领域按照一定的条件长期拥有商标使用权。
像这样比较繁杂的手续,只有对细节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和解决之后才能逐渐变得明朗起来。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解决一个问题又引出其他问题”的情况,结果就需要采取更多的应对。很多人以为做我们这一行每天都和大企业的高管打交道,威风八面、神气十足,但实际上我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处理文件和资料,做着非常朴素且很需要毅力的工作。(www.xing528.com)
2003年,戴姆勒方面忽然对我说,“关于今后我们与三菱汽车之间的资本关系,希望能听一听您的建议”。我接受了他们的邀请,启程前往位于德国斯图加特的戴姆勒总部。
我当着戴姆勒许多高层管理者的面仔细地为他们分析了三菱汽车的品质问题,以及在日本市场销量低迷的状况,最后这样建议道:
“坦白地说,在与三菱汽车进行资本合作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三菱扶桑卡客车还有一定的合作前景,而轿车部门(三菱汽车本体)则应该考虑退出。”
不知是否受我的建议影响,戴姆勒最终在2004年4月宣布终止对三菱汽车的资金援助,双方的资本合作在持续了4年左右的时间后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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