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的组织结构非常简单,除了秘书等辅助职务外,公司里的正式职务只有4种。分别是分析师、经理、副总裁(VP)、合伙人。经理级别工作4年仍然没有被淘汰的话就有资格升职为副总裁,这个职务虽然被称为“总裁”,但大概相当于日本的“课长”。副总裁级别工作4年以上就有资格升职为合伙人,这也是公司内员工的最高级别。
当时的高盛是大型投资银行中唯一仍然保留合伙人制度的公司。在1989年的时候,高盛拥有100名左右的合伙人,准确地说是无限责任合伙人(General Partner,GP)。这些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与无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合伙人的收入不必以公司的形式缴税,而是公司将税前收入分给合伙人作为其个人所得,然后合伙人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约有一半的经理能够成为副总裁,但从副总裁变成合伙人的概率就非常低。在当时,能成为高盛的合伙人被称为是“华尔街最高的荣誉”。1989年高盛的员工总数大约有7000人,1999年股票公开发行时的员工总数则为15361人。在7000人中只有100名合伙人,确实有种“人上人”的感觉。
从理论上来说,一名MBA的应届毕业生最快只需要8年的时间就能够成为合伙人,但实际情况却是有不计其数的人连副总裁的职位都没上去就被解雇了。有的人在成为副总裁后因为业绩不佳也惨遭解雇,还有不少人在副总裁的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许多投资银行都相继放弃了合伙人制度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中筹集资金,同时将自身的股票作为对骨干成员的奖励。只有高盛一直坚持合伙人制度直到1999年5月才开始公开发行股票,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公司文化的影响。
因为身处竞争激烈的投资银行业界,高盛的内部竞争也十分激烈,但高盛有14条规定,被称为“高盛商业原则”。在办公区域内随处可见。
第一条 客户利益至上(Our Clients’Interests Always Comes First);
第二条 重视人才、资本以及声誉;
第三条 股东利益是公司的最终目标;(www.xing528.com)
第四条 做最专业的公司;
第六条 网罗最优秀的人才;
第七条 给公司内的优秀人才提供最好的晋升机会(1);
第八条 一切以团队为先(We Stress Teamwork In Everything We Do)。
(以下略)
正如第八条所示,高盛的公司文化更重视团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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