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的多元化用工制度背景下,为了提升企业绩效,基于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和重要程度等因素,按照《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合肥供水的综合柜员、热线坐席、户表抄收、驾驶员以及会务接待和水电维修等岗位,一般由劳务派遣工来承担。与核心的经营管理工作相比,这些方面的工作创造性相对较少,工作重复性相对较大,员工们可能达不到《积分管理制度》中获得积分的条件。但是,他们的工作大多在服务和生产一线,直接面向用户,他们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工作能力甚至情绪等,都可能影响到集团的服务质量和品牌。为了解决这一类员工的持续激励问题,我们又推出了星级员工评定制度。
2015年,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合肥供水创新制定实施了《“星级员工”评定管理办法》,全面强化了对劳务派遣体系员工的绩效考核等级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审核用工单位制定的适用岗位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办法;负责牵头星级员工评定活动的开展,对用工单位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负责星级员工奖励的兑现等工作,牵头确定星级员工标志、标牌的样式。
用工单位负责本单位适用岗位员工月度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制定、报批和实施;负责推荐申报本单位适用岗位符合条件星级员工,配合开展材料审核工作;负责反馈星级员工奖励的兑现情况,制作星级员工标志、标牌。员工星级设一星、二星、三星。
一星级员工:在当年度的月度绩效考核中获得3次及以上A级,且无2次以上C级或1次及以上D级的。
二星级员工:在当年度的月度绩效考核中获得5次及以上A级,且无2次以上C级或1次及以上D级的。
三星级员工:在当年度的月度绩效考核中获得7次及以上A级,且无2次以上C级或1次及以上D级的。(www.xing528.com)
用工单位对照本办法适用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办法》标准,每月评定月度绩效考核ABCD等级,按要求公示,建立月度绩效考核台账;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每月3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用工单位依据年度中的月度绩效考核台账,对照评选条件,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星级员工名单及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核结果,提请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兑现。
人力资源部牵头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表彰,在供水报刊、企业内网等发布先进事迹;用工单位在内部公开栏中设立星级员工专栏,将评选出的星级员工在公告栏内予以通报表彰;人力资源部牵头星级员工标志、标牌样式的确定,用工单位负责制作、张贴、悬挂和宣传。
在物质奖励方面,一星级员工奖励5000元/人;二星级员工奖励10000元/人;三星级员工奖励20000元/人;连续获得星级员工荣誉称号的,物质奖励标准累加执行;未能连续获得星级员工荣誉称号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星级评定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争先创优提供了制度安排,使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通过把简单的工作重复干好而成就不简单,实现公司“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有区别”的理念。因此,《“星级员工”评定管理办法》实行以来,经过严格评定,最终后勤中心、供水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营业中心等单位、部门共13名员工获得星级员工称号,有效地激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真正实现集团内部整体的“人际关系简单化”,全面营造出“脚踏实地做事、阳光快乐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在现有用工体系下,使品德优良、能力突出、勤奋努力、工作成绩优异的劳务派遣员工的收入水平达到甚至超过集团公司员工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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