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进行土地改革:解放区内的经验与法令解析

如何进行土地改革:解放区内的经验与法令解析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解放区内,随即开展了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初期,中国共产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口号,即将地主、富农占有份额多的土地无偿分给无地的农民,土地上的附着物也随土地转移。当时的土地分配以“扬胳膊”的方式划拨,由工作干部召集会议,将土地改革分配方案进行讨论,然后公布结果,至于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一律“树随地走”。1950年6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实行农民个体所有。

如何进行土地改革:解放区内的经验与法令解析

民国二十六(1935)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靖边获得解放。当时,县域除柠条梁、龙洲等少数地方外,大部分区域建立了红色政权。在解放区内,随即开展了土地革命。本县由于战争瘟疫自然灾害等原因,人口发展缓慢。到1949年,全县共有15334 户计78514 人,每平方公里人口15.4 人。人少地多的局面使人们居住选择在少数土地肥沃的地方,而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的地方一般弃为荒地,荒地上生长的天然林,成为居民的薪炭用材。

土地改革初期,中国共产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口号,即将地主、富农占有份额多的土地无偿分给无地的农民,土地上的附着物也随土地转移。当时的土地分配以“扬胳膊”的方式划拨,由工作干部召集会议,将土地改革分配方案进行讨论,然后公布结果,至于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一律“树随地走”。而一些富户将土地划出,地边或地界的树木常常据为己有。分得土地的农民视地如命,一般不予出卖,少数目光远大的农民将植树造林移向荒山荒地,居草山梁脚下农民白云瑞上到草山梁植树,陕甘宁边区政府于民国三十四(1945)年为其颁发“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特等奖。到1949年,全县统一依农民占有土地颁发土地证,而土地证上对林木权属很少提及。临近荒山的住户可划拨到荒山,一些远离住户、荒无人烟的深沟大山则做为公牧地、公林地。

县北有毛乌素沙地覆盖,居民择沙丘较少的地方居住,定居后治理沙丘,开辟耕地,沙地腹地则无法探及,只能作为公地。分得土地的农民提高了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而其营造规模仍然是零星的。所造林木多栽植在房前屋后、耕作土地的地畔、出行道路两旁,河边湿地湖泊之滨。(www.xing528.com)

1950年6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实行农民个体所有。1951年4月政务院在《关于适当地处理林权,明确管理保护责任的指示》中指出:在确定林权归属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林权证书。农民从此拥有了政府颁发的土地和山林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