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林地林木归属历史与制度变迁

林地林木归属历史与制度变迁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待战争停止,事端平息,统治者便以赏赐或奖励等方式,将占领区的土地分拨军功将士或当地居民,土地上的林木随之有了归属。南北朝时,县域北部曾建大夏国都,匈奴人注重游牧,对存于地面之树木,权属不定。唐宋之时,统万城改制夏州,县域林地林木多有归属。以上林地林权归个户所有。在土地制度的三次大的变革中,林权制度也随着变化。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林地林权入社阶段。五是林权改革深化阶段。

林地林木归属历史与制度变迁

林木作为一种土地附着物,是陆地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源。林业的重要特性,决定其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于是人们不惜花资本、花力气去植树造林。林业行当也便从此产生。而在整个过程中,林权一直是林业发展的焦点问题,林业的每次改革都离不开林权的演变。

本县地处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过渡地带,早在秦代之前,县域北部曾为少数民族等占领,县域南部属秦,由于战争频繁,国疆不定,夹在战争旋涡之中的居民,为避乱而逃离他方,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无人区。此时,县域之内森林,多自生自长自枯,无人管理。

待战争停止,事端平息,统治者便以赏赐或奖励等方式,将占领区的土地分拨军功将士或当地居民,土地上的林木随之有了归属。

南北朝时,县域北部曾建大夏国都,匈奴人注重游牧,对存于地面之树木,权属不定。唐宋之时,统万城改制夏州,县域林地林木多有归属。明代之初,县域之北基本属无人区。明王朝统治者为防止鞑靼人南下侵扰,每年九十月间,派人顺风点火,放火烧荒,县域北部树木基本荡然无存,而县长城以南树木先后划拨给由移民实边而迁来的居民。

明代明洪武年间,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大量移民迁来之后,以军屯等形式,划给土地,让其耕种,移民在自己管理的土地上同时开展植树造林,以备生产、生活之需。一些荒山荒坡上由于有人管护,山榆、野杏也成长起来,柠条、沙棘灌木依靠落籽或根须滋生也扩漫成片。

由于气候、土质、水分的影响,杨、柳、榆、槐等适宜本县立地条件生长的树种成为个户栽植的主要树种。田头地界由于水分、养分充足,多被栽植树木,且以单行多见,河滨、路畔也多有个户植树。住宅周围栽植树木,既可为人乘凉,又可保护宅院,美化环境,因此,住户之处多有护宅林。以上林木归纳“四旁”植树。(www.xing528.com)

清康熙年间,清王朝与长城外少数民族规定长城外的30 千米地为苫边地,禁止蒙人牧马,由汉人耕种。后汉蒙民族团结,一致要求开发此地,经清廷允许,汉人越过长城,与蒙人合伙开垦苫边地,今日的双伙场、谷伙场等村名皆为当时地名的延续。到光绪年间,本县越长城人数达8372 人,耕种苫边地18800 公顷。由于土地肥沃,水分充足,一些家户在耕种同时栽植大量柳树,张家畔、海则滩一带被誉为“鹳云绿海”,反映当地居民所栽树木生长盛况。以上林地林权归个户所有。

此外,县域之内宗教盛行,涌有大量的寺院、道观及天主教堂,县东南有清坪寺、清凉寺、安禅寺等佛教圣地,县西北有小桥畔、毛团、宁条梁等天主教堂及遍布全县有道观。这些宗教场所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由教会出资购买或当地居民捐献。为了美化宗教场所,每到植树季节,教会发动信教之民在教堂周围植树,林木种苗由教会购买,权属归教会管理。“文化大革命”时期,提出破旧立新,打倒牛鬼蛇神,庙宇遭到破坏,其林木归所辖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后落实宗教政策,权属回归教会。

为培养后裔,一些有识之士倡导兴办学堂(校),而办学要花费钱财,于是在办学同时,划拨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植树造林,林木为先生薪水、学生薪炭之资,这部分林地林木权属归学堂(校)。

先人栽树,后人歇凉。先辈栽植树木,一些大家族广栽树木,先人仙逝后,这些树木不属某户,而属于“公族林”,林木的管理指定专人,收益权归整个家族,这部分树木多长于古坟冢之上、旧宅基地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3 次大的变革。在土地制度的三次大的变革中,林权制度也随着变化。大体经历了5个阶段:一是土地改革时期,分山分林到户阶段。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林地林权入社阶段。三是人民公社时期,林地、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四是改革开放时期,林业“三定”(林权改革探索)阶段。五是林权改革深化阶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