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义务植树首先从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开始。1964年,靖边县委决定,动员县级机关干部,靖边中学师生到张家畔附近荒沙地进行造林。地权属哪家,林权便归哪家所有。1965年,县上在河东营建果园,栽树任务交由靖边中学师生完成。后因“文化大革命”,义务植树时断时续。
1973年,靖边县革命委员会动员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1000 多人,到河东五台山开展义务植树。五台山过去曾为白草滋生的草山梁,由于滥垦过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已成为不毛之地。当年,县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在山上栽植柳树。由于立地条件等原因,柳树成活率很低。1974年,县上决定在五台山营造万亩林,林权归国营沙石峁林场,并统一规划,更换品种。以后,义务植树年年坚持,直到将五台山万亩林建成。进入21 世纪,靖边县林业局决定对五台万亩林树种进行改造,将常绿树种插入林地。
烟墩山位于靖边县城之西10 千米处,由山顶有传递烽火墩台而得名。过去,由于长期不合理垦伐破坏,风沙侵蚀严重,成为县城张家畔一带的大风之口,洪水源头。1975年,县上动员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及居民上千人冒雨上山,大战烟墩山,种柠条866.7 公顷。此后又对烟墩山统一规划,在公路两侧补以乔木,在林间补以牧草,成为乔灌草三结合的水土保持林地。
1973年~1981年,本县义务植树保存数6356000 株。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决定》印发后,全县义务植树活动由县城扩展到农村,扩大到全县居民。
义务植树规定:城乡居民以11 周岁以上计算,除去失去劳动能力人口,每人每年无报酬义务植树5 株~10 株。林权归属国家或集体。具体地点可在城市街道旁,乡镇驻地以及指定荒山进行。也可在国有林地,集体林地补植。学校造林可划拨空闲荒地,造林后林权归植造者,农村义务植树可与“建勤工”统筹安排。
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对全民义务植树进行补充,规定凡参加义务植树人员每年植树数为5株,对应参加而不参加者每人每年征收绿化费3 元。
1982年,全县参加全民义务植树12.5万人,植树208.6万株,人均17 株;1983年参加12万人,植树96.6万株,人均8 株;1984年参加12.7万人,植树177万株,人均14 株。
2003年,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政府制订出“栽百株树、造世纪林”的“三个一百”造林工程,要求干部职工每年完成义务植树10 株,10年植树100 株;榆林籍在外工作的干部每年为家乡捐资植树10 株,10年植树100 株;城乡居民每户每年植树10 株,10年植树100 株。(www.xing528.com)
从2008年开始,对干部职工义务植树实行以资代劳的形式完成植树任务,每人每年可以交代劳绿化费100 元,由造林工队承包代其完成任务。这种形式实行了6年,建成了海则滩万亩长青园、柳树湾林场敖包西沙等植树基地。
靖边县绿化办制订学校采取由学生义务植树、林地所有者负责养护的形式之后,县城9 所中学学生每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到2010年,先后建成臭海则、何大海则入村道路、寨山黄山、放火梁、高渠山、镇靖寨子山、刘永忠林地等学生义务植树基地。植树面积166.7 公顷。
长庆天然气公司、榆林炼油厂、靖边采油厂等一些厂矿企业,在驻地周围营造了大量的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景观林。
2010年后,将代劳绿化费标准提高到150 元;2012年后提高到300 元。县级机关义务植树收缴的绿化费,全部用于学生义务植树、“三个一百”植树工程及五台森林公园建设支出。
从2013年起,县林业局每年投资200 多万元采购苗木,发给城乡居民用于义务植树,植树地点以道路、庭院、坟茔为主。
2015年后,机关干部义务植树采用林业部门提供种苗费,植树单位自己采购苗木,包栽保活的方式进行。
截至2016年,据不完全统计,本县共投入义务工100 多万个,造林保存面积6666.7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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