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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内中介机构发展问题?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中介机构蓬勃发展,数量快速增加,但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的问题也是我国目前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九个地市的中介机构的支持侧重点和建设现状,对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中介机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不完备的法律体系会阻碍中介机构的发展,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缺乏全面的、适用于中介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性的法规也将影响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如何优化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内中介机构发展问题?

中介机构作为市场运行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单元,逐渐被政府所重视,它在减少市场摩擦、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促进交易的公平公正、减少企业的运行成本等方面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前面对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中介机构的政策支持的论述和自创区包含的九个市根据地理位置、资源优势等情况对不同中介机构的支持和发展情况,可以看出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发展中介机构方面着重强调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如人力资源、金融为科技创新服务。近年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中介机构蓬勃发展,数量快速增加,但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的问题也是我国目前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九个地市的中介机构的支持侧重点和建设现状,对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中介机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数据统计不完备,更新不及时

广东省有专门的政府网站开展相关数据统计,但其中大部分地市都没有详细的、分门别类的中介数据。目前仅有众创空间、孵化器相关统计数据较为详细。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技术咨询的、人力资源服务、经纪、律所等其他中介机构与一个地区的创新创业发展相辅相成,急需完善相关统计。目前的大部分地区的中介机构数据是与行业数据、企业数据一起统计,这样一方面不利于对中介机构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反应出中介机构在定位上的不清晰。此外,行业协会这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数据统计也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行业动态、协会成员、行业发展等数据更新滞后严重,不利于学者、创业者等开展行业发展现状的研究。

(二)法律法规体制建设不完备

中介机构的法律体系不完备不只是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问题也是我国目前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首先在国家层面上缺少关于中介机构如《社会中介机构法》此类的立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对中介机构的登记注册管理,在组织的成立上有所要求,但是对中介机构成立后的日常活动运行缺乏相应的详细规定,例如中介机构的从业规范、违规处罚、项目申报等。此外,不同的法规之间还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2019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两者对社会团体的主管单位的规定不一致。不完备的法律体系会阻碍中介机构的发展,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缺乏全面的、适用于中介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性的法规也将影响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三)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不高(www.xing528.com)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中介机构的发展强调众创空间、孵化器的发展,创新孵化器或者众创空间的发展模式。首先,无论是众创空间还是孵化器的发展目前地区发展不平衡,广州、深圳的孵化器不仅数量众多,质量也较优,存在中心地区的吸附作用;其次,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发展强调总体平台的优化与数量的增加,孵化平台会存在大而不专或数多质不高的问题;最后,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创新平台虽然服务体系完善,但服务的专业程度不高。虽然有些地区开始强调对孵化器进行分类,但是同质化问题目前仍然存在。此外,科技中介机构应该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应该是众多服务化项目的一种,过度强调科技中介服务而忽略其他的中介服务也不利于创业创新环境的营造。

(四)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人才是组织或企业实现长期发展不可或缺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求更高的专业水平,对从业人员有专门的准入门槛,科技中介机构对每个岗位的素质要求都很高,需要多学位高学历的人才。总体来看,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的学历主要集中于本科和专科,硕士和博士学历人士很少就业于中介机构。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在人才方面都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但是一方面人才政策与中介机构政策是分离的,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更注重高科技人才的发展,忽视了包括科技中介在内的中介机构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对中介机构人才缺乏系统的培养,除了专业要求度较高的中介机构有专门的准入制度,其他的中介机构例如咨询、广告、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在人员准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存在培养体系缺乏人才、专业度不高等问题。除以上两方面之外,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也是人员素质培训重要的一部分。人才作为推动中介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才的素质不高影响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果,不利于服务的创新和长远的发展。

(五)中介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

中介机构从本质上来讲是独立自主性很强的组织。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有:一是管理不配套。同一项业务可由多种类型的机构办理,如会计查账审计业务,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都可以办理,这三种类型的事务所归于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而具体遵守的法规又略有不同,这种分散化管理、不同部门领导的状况,很容易造成工作上的混乱。二是受政府干预。中介机构应该是独立于政府、企业、个人的存在,做到公平公正。中介机构能做到的事情,政府应该主动的“淡出”,但由政府设立或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公平都会受到影响,例如一些企业的资格认定、财产评估等事务的办理,政府可能会指定某些中介机构办理否则不予认可。三是自律组织的管理力度与服务范围不够。自律组织主要是各行业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主要负责各行业的从业人员管理、活动监督、企业间的协调等事务的民间组织,一方面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自律管理因为人力、专业度、内部机构等的限制,服务力度和管理力度存在提高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因为一些协会只设在省会城市,对其他地区的管理也会受到距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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