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系统梳理近年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府举措,具体结合《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推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2020)》以及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2019年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可以看出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中介机构发展的总体脉络,以及政府推动自创区中介机构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总体而言主要集中在企业孵化类、人才服务类、科技金融类、知识产权类、检验检测类、技术交易与共享类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同时积极扶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着力营造创新发展的服务环境。其中,金融机构在其他部分已有所涉及,不再赘述。
(一)积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支持和引导各类主体依托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龙头企业等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前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重点实施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器全覆盖、县区孵化器覆盖计划。此外,在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建设中,还实施了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措施,督促各地落实工业用地孵化器载体房屋可分割转让政策;支持珠三角各地建立孵化器后补助制度,与省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和在孵企业首贷坏账项目给予补偿;着力提高孵化器孵化服务能力,增强创业辅导、知识产权、技术支持、科技信息等专业化服务,提高孵化器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企业毕业率等。
首先,在加快培育发展“四众”平台方面,珠三角国家自创区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资金用于建设创新工厂、创业咖啡、概念验证实验室等新型创业平台,加快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科技“四众”平台。依托产业融合的技术优势和能力,支持行业领导者和大型互联网公司推动多种产业的结合,构建生态创造圈。推进深圳和广州建设国际创客中心,推动佛山、东莞、惠州等地打造创客产品定制中心。
其次,在完善孵化器补贴方案和孵化器风险补偿方面,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修订《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和在孵企业首贷坏账项目,省财政按不超过项目投资实际损失金额30%的比例对创业投资机构给予补偿,按不超过坏账项目贷款本金金额50%的比例对贷款的风险实际承担机构给予补偿;对运营绩效优秀的孵化机构,省财政给予直接奖励。
再次,为了支持军事和民用技术的孵化和工业化,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加强与国防科工系统领域的央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入国防科工系统创新资源。推动国防专利享受与普通专利同等的政策支持,引进国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广东。建立省级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中心与孵化中心以及军民两用技术示范基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军民产学研合作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加快推进军民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
(二)着力搭建人才服务平台
人才在每个阶段、每个行业、每个地区都是不可或缺的,为人才的交流与留住人才建设相关的平台也是非常重要的。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注重发挥人才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创新人才的集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交流平台,例如广州的“留交会”、深圳的“高交会”“智汇广东”等,推动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支持自创区内的企业在海外建立技术中心,就地吸引人才;鼓励高水平的人才服务机构走出去,加快国内外人才的引进。依托重点支持的“南沙国家高端人才交流站”“前海蛇口国际人才自由港”“横琴海创大厦”等人才基地,吸引港澳地区的高端创新型企业团队和港澳人才,为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的建设提供智力能源。完善人才政策,加大对人才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如建立相关的人才基金;推行人才“优粤卡”,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积极推进各项人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创建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将相关的人才政策在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先试先行。
(三)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www.xing528.com)
知识产权平台建设是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抓手。推动与自贸区融合发展,积极建设南沙片区和前海蛇口片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自贸区国际商事、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拓宽自创区内的科技企业的服务范围,提高对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知识产权保护是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的另一个重点。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积极加快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提升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广州汇桔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东莞松山湖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关注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监测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系统、证据收集与预警平台;关注重点产业专利分析,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国际性的行业知识产权交流平台,并完善相关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政策。建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加快构建全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更加开放、高校的成果转化生态体系,将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打造成为全国极具活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移基地。
(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发展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将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作为中介机构建设的重点内容。积极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国家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以及省级授权质检技术机构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华南地区智能电网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开普检测研究院等,建设智能电网产业从中低压到超高压全方位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加快国家智能控制系统制造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广东省无线智能互联设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其中,广州着力推动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检验检测中心(广州)、国家非金属承压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石墨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等平台建设;东莞加快推进国家智能加工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东省质量监督生态家居产品检验站(东莞)、广东省质量监督电子信息配件检验站(东莞)等平台建设。
(五)加快技术交易与共享平台建设
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技术共享等科技中介机构一直是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的重点,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培育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完善技术转移和交易服务体系。鼓励规模不同的企业开展技术合作研发与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大型企业将一部分的设计、研发工作独立出来建设分发和交付的平台,中小企业通过众包模式为同一产品建立服务共享系统,或者联合建立公共服务技术联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建立新兴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拓宽交易和交流的渠道。鼓励企业建立互联网众包平台,以服务不同类型的企业。建立跨境交流平台建设,支持自创区内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企业联合建立“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包含技术合作、开发、转化和输出一系列服务为一体的国际科技合作窗口。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和产品成果评价和推广的平台。
(六)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现代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强化广州、深圳中心城市高端服务功能,建设华南地区服务中心。开展供应链管理和产权股权交易,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大数据、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发展网络经济和分享经济。发挥珠三角互联网产业规模和应用优势,推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创新,加快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经济形态。鼓励广州、深圳创建科技服务业示范城市,推动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传统领域技术集成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高校与科技企业在技术研究方面的合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智库”。引导科技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在服务能力上的建设与业务转型,为科技企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咨询服务。推动广州科学城、深圳国际生物谷等建设,提供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聚集,为科技中介服务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舞台。
从上面的政策梳理可以看出政策对中介机构支持方向的偏移,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中介机构的发展主要以科技中介机构为核心,金融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为两翼,其余中介服务机构为补充,为创新和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首先在中介的服务上,政府明确提出中介服务的发展主要是科技中介服务、金融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其次可以从时间上看出来随着自创区内经济不断发展,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对科技中介服务与科技中介机构的要求从加速发展,到要求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