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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建设的创新政策探究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8年8月底,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共向2029家科技中小微型企业和机构发放并兑现科技创新券共计3.96亿元,撬动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有效地连接了创新企业主体与创新服务主体,不仅建立了活跃的科技创新供需市场,而且推动了科技服务市场的发展,政策资金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明显。

研发机构建设的创新政策探究

2015年,在研发机构的建设初期,自创区不仅科学规划各个园区功能,而且积极试点多项国家创新政策,为研发机构的初步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创新环境。具体而言,主要开展了股权激励、税收优惠以及创新补助等政策的试点。

(一)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政策

2015年10月,广东省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广东省商业领域技术库存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支持高校的科研机构和重点领域创新改革工作。2017年底,中山大学和广东省科研院所启动了涉及商业领域的技术库存改革试点工作,华南理工大学等14所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华南农业大学逐步出台实施该计划的具体操作措施,并在技术资本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同年,广东省公布并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治意见》,主要为“科技成果转移和法制建设”的试点项目。通过改善科技股权资本的投资方式,利用股权参与利润和人员激励支出,为该地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鼓励引进了重点大学研究所,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技术成果,在地方层面进行转化。

(二)试点税收优惠政策(www.xing528.com)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实施了多项税收政策促进创新,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有限合伙人风险投资企业的法定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增加股权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五年工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等支持自创区税收减免等鼓励企业增加投资的优惠政策,研究与发展基金和员工培训减轻了对科技工作者激励的所得税压力,这不仅促进了创新活动的发展,也激发了研究者在自主领域创新的动力。其中,研发费用加上扣除税率政策具有重大影响。2017年,珠三角国家自创区超过2.4万家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超过62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9%和81%。自2018年8月以来,自创区已认定科技型创新发展的中小企业超过6800家。促进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是研究开发费税前政策,是所有优惠政策中最有力、最有影响力的政策,能有效支持自创区科技创新事业的开展。

(三)制定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政策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除制定上述政策外,还制定和推广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支持研发机构和创新活动,包括研究开发的制度体系和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发展的创新券补贴和扶持制度。2015年,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各地市相继推出了一套准备金制度,为研发项目的支出提供预先的资金支持。根据企业对研发机构的投资情况,对企业进行包容性财政补助,对建设和研究创新活动进行开发,并由广东省科技厅制定了《科技创新券后补贴计划》(广东省财政条例)。截至2018年8月底,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共向2029家科技中小微型企业和机构发放并兑现科技创新券共计3.96亿元,撬动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有效地连接了创新企业主体与创新服务主体,不仅建立了活跃的科技创新供需市场,而且推动了科技服务市场的发展,政策资金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明显。为支持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发展,相关政策不仅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且可以享受到国家在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享受免税、减税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新型研发机构自主科研产品,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需要的增值税以及科研生产的消费税,给新型研发机构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使新型研发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更加具有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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