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来说,“政企学研资中”六要素协同创新机制可以认为是在主体开展实质的创新过程中,与最后呈现的成果密切相关。而企业一直以来作为最重要的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成果的取得与企业和协同创新机制的契合度密切相关。其中,政府和中介机构对企业创新的引导与培育作用尤为突出。因此,在这里以知识产权保护和孵化载体建设为重点,详细介绍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中的企业创新协同机制的实践。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创新
知识产权又称“知识所属权”,是指主体享有对所创造的智力创造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它通常包括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文学作品、服务标志、商用名称、商用图像等知识财产。知识产权因为其所具有的法律性、独占性、时效性等特征,在企业的创新活动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是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建立自身竞争力的基础。具体而言,其一,知识产权将为企业的智力成果提供法律保障,确定其享有的权利。这也为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内生驱动力。其二,知识产权通过一系列法律政策的集聚效应,为创新企业的创新活动保驾护航,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其三,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作用,进一步为创新企业智力成果的运用构建良好的保护网,对促进各类智力成果的交流起推动作用,是整个地区的创新体系的构建不可或缺的一环。
基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全面构筑相关价值生态链,保护其不受侵害的行动刻不容缓。作为中国知识产权大省,广东省多年来一直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充分与本地区的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相契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省、市、区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广东省南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借由这些举措积极构建知识产权特色发展格局,地区创新创造能力显著提升。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13—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均处于全国首位,专利综合实力指数也多年来排全国第一。而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在构建区域内创新发展格局、优化外在环境时,必然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工程的完成。
(二)孵化载体建设与企业创新
自从2014年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后,创新巨浪不断翻腾,涌现出各种形式孵化载体,为创新企业提供服务。孵化载体的不断增长,不仅成为推动企业创新创业不可忽视的力量,更为实现产业升级做出巨大的贡献。在多样化的孵化载体中,最为典型的孵化载体是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根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完成孵化器超过750家、众创空间超过600家。借由与港澳台的密切合作、引入发达地区国际化孵化载体建设的经验与技术,成为自创区促进孵化载体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了“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珠西创谷孵化器”“众创空间五号”“冠昊生命健康科技园”“逸仙国际众创空间”“中以(中山)科技创新中心”等跨境或国际孵化载体。
1.孵化器。
孵化器被称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针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一般是通过提供人员、技术和资金等资源的方式,给予生存、发展必要的支持。孵化器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变化呈现多样化的发展态势,主要包括企业平台型、“天使+孵化” 型、开放空间型等各种类型;功能专业化,专注涉及的涵盖了软件(如广州东软研发与服务中心等)、人工智能行业(如广州国际AI研究院等)、电子信息行业(如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等)、医药行业(如呼吸健康产业孵化器、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孵化器等)、新材料行业(如华南新材料创新园等)等产业领域;投资主体多样化,比如政策性孵化器和商业孵化器涵盖了政府、国有与民营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孵化器关系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类企业的育成,因此可以认为孵化器的数量与质量作为地区创新环境的关键要素,与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紧密相关。(www.xing528.com)
2.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的本质是一种新兴孵化器,面向创新2.0以及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大众创的新趋势,抓住互联网连同相关领域发展的机遇而诞生的。具体而言,众创空间的目标群体服务所有公众群体,通过提供免费或者低成本的沙龙、训练营、培训、大赛等各类活动促进空间内的企业家互相学习和共享资源,最终实现发挥创新集聚效应的目的,促进更多的小微企业突破自身实力的限制,更有能力有条件地进行创新实践,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3.孵化载体与企业创新。
孵化载体与企业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付出和索取,而是呈现双向箭头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孵化载体管理队伍通过多样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扶持,为入孵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的知识、资金支持、融资渠道。不同于传统的“风险投资”,孵化载体以提供较强的专业顾问辅导能力的“导师”,通过对在孵企业进行不断“训练”,为其实现重大关键技术进步提供种子资金,从而更好地抵御企业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因此,孵化载体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扶持中小科技企业中作用巨大。另一方面,企业反过来也是构建孵化载体过程中的关键主体。以最典型的企业主导型孵化载体为例,此类孵化载体存在着资金实力雄厚、资源丰富、规模庞大的主导企业,目的是基于主导企业现有的先进技术资源、优厚的产业资源,借助孵化载体这一平台鼓励吸引外部优秀企业,从而主导企业能够有选择地对其未来新型业务模式有帮助的潜力股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而那些获得良好创新资源的企业借助高端人才,在主导企业现有水平的技术上进行不断改革创新,为主导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帮助其打破固有模式和制度产生的僵局,完成各方面新的思维突破,从而带来整个企业的整体创新。基于此,各个行业涌现出越来越多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深入各大一线城市,以“大企业资源支持+内/外部孵化结合”为运营模式成立孵化载体,为还处于成长期的弱小主体供应“开放技术平台+产业资源”,不断申请或引进各种优质项目,比如百度、腾讯等技术型企业已经开始建立自身的孵化器品牌,以企业固有的创新机制和氛围,激励并带动旗下孵化载体内在孵企业进行创新活动;腾讯旗下的众创空间是基于原有的开放平台,进一步转化升级,涵盖全国27个城市,包括珠三角国家自创区范围内的腾讯众创空间(广州羊城同创汇、广州中信七客联创等),提供贷款、租金等各类补贴、创新服务券等各项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孵化载体在推动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促进自创区企业创新氛围形成的重大力量源泉。因此,有必要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以提高孵化的质量和效率,并创造一个良好的创新和创业环境。为此,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政府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关乎孵化载体的政策,取得了一系列建设成果;鼓励、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围绕特定优势领域构建各类孵化载体,支持其搭建专业化的孵化平台和开放共享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开展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以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推动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孵化机构建设,加快自创区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据统计,珠三角国家自创区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含孵化器)数量从2013年的20多家增长至2017年的超过150家,增幅达到5倍多,体现了自创区的成立对于包括孵化器在内的众创空间建立的促进作用。省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含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在2015年实现大于80%的增长率,肯定了自创区孵化载体在履行培育企业的职责做出的贡献。同时,累计入驻企业也在不断增长。
在孵化载体的驱动下,珠三角国家自创区新注册企业数量保持不断增长的势头,从2013年的122万家增长至2017年的285万家,增幅超过130%。其中,自创区新注册企业规模从2013年的27万家接近3倍增长至2017年的78万家,同时每年新增企业规模占当年所有注册企业规模的比值均超过20%,可见不断有新的企业涌入自创区;新注册科技企业量则从2013年的2万家增长至2017年的8万家,同时每年新增科技企业数占当年新增企业数比例保持在7%以上,意味着自创区新增企业数量的提高同时伴随着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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