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补贴和项目扶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通过“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等六个方面的举措,以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融合,加快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转化应用和环境建设。
具体而言,2014—2018年,广东省累计拨出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共计97.72亿元,主要实施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创新券补助”等四个专题项目[2],以全面提升广东省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向)。
广东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主要目标为建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培育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强度大、注重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优秀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总体而言,广东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效良好。主要体现:一是高新技术企业总家数增长速度全国领先,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位居全国第一。2017年广东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家数(34130家)超过北京市(20183家)和江苏省(13920家)之和;二是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创新活力持续提升。相比2014年,201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户均研发项目数由3.1项增长到3.4项,户均授权发明由1.8件增长到1.91件。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营收总额4.61万亿元,新产品产值2.34万亿元,新产品产值营收占比达到49%;三是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明显。2017年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评价首次跃居全国第一,企业创新综合指标对评价排名提升贡献最大的,特别是研发投入、企业专利、有效发明拥有量及新产品销售收入等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相关的指标增速明显。
2.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
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主要实现目标为“四个一批”,即包括突破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构建一个支撑和引领产业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广东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实现多项突破。主要体现:一是完成了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布局取得了一批关键技术成果。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政策,有50多项瞄准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180多项瞄准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二是搭建了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突破了一批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产生良好的行业带动效应。共有超过150家企业牵头承担了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0家,国家创新型企业近20家。截至2018年,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利产品或专有技术已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约145亿元,新增利税约20亿元;三是建设了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截至2018年,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已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140多项,开展技术服务一万项,服务企业两万多家;四是在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的资助下,培养集聚了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提升创新实力构建了坚实的基础。
3.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方向)。
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类资金主要用于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资本化,推动科技、金融、产业相融合。目前广东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不断加深。主要体现:一是省市联动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有力地推动了银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2018年6月,资金池共撬动中国银行等合作银行为全省900多家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授信总额超过100亿元,实际发放贷款额超过78亿元,财政资金放大超过15倍。二是科技再担保基金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底,科技再担保基金累计业务发生额超过3亿元,累计扶持科技型企业项目接近40个,较好地实现了科技再担保基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目标。三是以创投基金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创投联动专题资金带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超过10亿元,有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四是科技金融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建设全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网络,在线下建立了30多个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全省覆盖,珠三角地区广州、东莞、中山等分中心建设成果丰硕,粤东西北地区汕头、湛江、韶关等分中心建设快速推进,形成了区域化和个性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五是创新创业大赛凸显社会效应。(www.xing528.com)
4.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创新券补助方向)。
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的总目标是为广东省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引导广大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活动,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创新券补助有力地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微创新,主要体现:一是省市区(县)三级联动,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科技创新券对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进行补助,一方面减轻了企业创新活动投入成本,另一方面也激发了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推动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2015—2017年,广东省财政共安排科技创新券资金近2亿元,带动全省各地市、县(区)财政投入近3亿元,撬动全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超16亿元。二是有效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利用广东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企业使用广东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科研设施与仪器服务平台的研发设备开展创新和研发活动,实现创新资源协同使用。截至2018年8月底,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共向科技中小微型企业和机构发放并兑现了科技创新券超过2000家共约4亿元,撬动了企业的开展科技创新投入,政策资金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明显。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扶持高新产业的发展,响应国家创新战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向全国推广实施税收优惠8项政策,具体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8%税前扣除政策、创投企业70%投资税前扣除政策、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纳税优惠政策、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延期纳税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
截至2018年底,国家出台的8项涉税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大部分地区已先后落地实施,如表2-1所示。各地区税务部门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保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主要采取措施包括:一是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线上渠道,同时利用政策宣讲会、派发宣传册等线下途径广泛宣传政策。二是实施精准辅导,充分借力中介机构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两个平台,通过中介机构直接对纳税人开展“点对点”宣传辅导。三是优化享受流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流程的“减法”,让简政放权的要求落到实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大大减轻纳税人负担。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普惠效果显著。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8%税前扣除、创投企业70%投资税前扣除、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转让所得税优惠、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纳税优惠、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延期纳税优惠等政策近年落实情况良好,政策受惠单位逐渐增多,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表2-1 珠三角国家自创区试点政策的实施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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