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区域创新协同过程中,各主体的功能作用固然重要,但要将“政企学研资中”作为一个共同作用的整体,各要素在创新过程中的协同方式就显得更为关键。对整个区域创新发展而言,点对链式协同能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知识溢出对地区发展的推动作用。在网络式协同过程中,主导协同主体把握发展方向、参与协同主体提供创新支持,各主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使得知识碰撞更具张力、资源流动更加通畅,使区域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区域创新协同过程中,各主体的功能作用固然重要,但要将“政企学研资中”作为一个共同作用的整体,各要素在创新过程中的协同方式就显得更为关键。按照协同的不同发展阶段,协同方式可分为点对点式、点对链式以及网络式协同三种类型。
(一)点对点式协同
点对点式是协同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各创新主体之间出于利益考虑自发进行接触,例如一家企业为了获取专利技术与一家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就是点对点的表现方式。这种协同方式较为简单,个体针对性和保密性都较强,主要在大型机构之间进行,对整个区域创新的推动作用不强。
(二)点对链式协同
点对链式是协同发展的中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创新链条已基本形成,一家企业为了提高创新能力可与多家研发机构合作,一个政府部门为了推动特定产业发展也可与多家企业建立联系。这种协同方式与点对点相比较更具可选择性,单一创新主体通过与多个主体合作,可整合共享优势资源,实现快速发展。对整个区域创新发展而言,点对链式协同能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知识溢出对地区发展的推动作用。(www.xing528.com)
(三)网络式协同
网络式是协同发展的最高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不同主体之间的系统性集成创新已成为主流,同一创新活动可能有政府、企业、高校、研发机构、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实现跨领域、跨行业创新合作。在网络式协同过程中,主导协同主体把握发展方向、参与协同主体提供创新支持,各主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使得知识碰撞更具张力、资源流动更加通畅,使区域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
图1-2 六要素网络式协同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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