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回落,面临结构调整。这给企业带来压力,非国有企业受冲击更大,关停并转潮席卷,产生了大量工人集体行动。我国尚没有工人集体行动的统计,只能从新兴媒体的统计中获得相关信息。根据“新生”对曝光于网络的集体行动的统计,2015年发生的集体行动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相关,1~9月珠三角共发生89起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其中47起为企业关闭、搬迁引起的,占52.8%。在发生的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中,有的走向了劳资集体谈判或集体协商,较好地解决了劳资冲突;有的没有达成劳资谈判协商,甚至劳资两败俱伤。影响工人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的因素有哪些?
(一)非国有企业劳资冲突及工人集体行动
珠三角是劳资冲突的多发地区,而代工企业受经济转型的冲击最大。因此,笔者选取2015年1~9月在珠三角服装鞋帽行业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案例作为分析素材来研究。选择同一个行业发生的案例,可以弱化产业的影响,而专注于分析集体行动和集体谈判各个行为主体的关系;选择服装鞋帽行业,是因为该行业大多数是港澳台资和民营代工企业,受产业转型的影响很明显。但在发生的所有案例中,我们淘汰了“老板跑路”的案例(东莞厚宏制衣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华高服装厂和东莞市均迪针织有限公司等),因为这样的案例中已没有劳资谈判协商的条件。最终我们共选取了7个案例。多案例研究能够应用复制逻辑,把不同的案例当成实验,相互印证或推翻从不同案例中得到的推论,从而产生比单案例更强健和更具普遍性的理论[78]。通过多案例研究方法,提取不同形式的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促成谈判达成的因素。
案例材料收集方法有两种:一是二手资料,主要是从网上收集所有涉及事件的资料,包括所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报导、工人集体维权博客、企业网站信息及公告、劳工学者微博、劳动关系学者对事件的讨论。二是事件参与人的访谈,受条件限制,对每个案例想方设法找到事件参与人进行访谈,以核实和修补二手资料中的信息。对每个案例,由研究团队中两位研究人员背对背阅读,找出案例要点;有分歧的地方由第三位研究者再阅读,共同讨论确定。
7个案例的基本情况如表5.4所示:
表5.4 案例基本情况
续表
中国目前劳动关系拥有“三方四主体”[79],共同对劳动关系格局产生影响。笔者归结为资方、劳方、地方政府(包括地方总工会)第三方、社会组织和媒体律师等第四方。笔者分别对这四方的行为进行比较研究。
表5.5 劳方行为比较表
续表
表5.6 资方行为比较表
续表
表5.7 地方政府(包括地方总工会)行为比较表
续表
表5.8 第四方行为比较表
(二)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的条件
珠三角服装类制造企业的7个工人集体行动案例,只有1个(利得)成功进行了集体谈判;3个(兴昂、欣昌、裕元)通过资政协商解决劳方诉求;3个案例(庆盛、翠亨、广信)劳方的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分析这些案例,可以探索集体行动到集体谈判的规律。
1.劳方的团结和组织化是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的基础
在珠三角,工人用罢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已经是习以为常的行为。工人组织起来、提出集体诉求、发起集体谈判、有礼有节地运用集体行动的压力手段,抵制资方分化行为,是集体行动成功并促使其走向集体谈判的基础。在7个案例中,工人集体行动的组织化程度不同,有3个案例即利得、庆盛、翠亨的工人团结和组织化程度最高。(1)都产生了工人代表、清楚地提出了集体诉求、向资方发出了集体谈判要约书,这是集体谈判得以产生的第一步。以利得鞋厂为例,2014年9月至11月底,利得工人共计召开了工人代表座谈会五次,工人大会一次,选举产生了61名工人代表,11月15日召开了全体工人代表大会预备会[80]。而其他几家企业都没有产生明确的工人代表,广信在资政要求工人派代表协商时,还没有人愿意做工人代表。(2)工人集体行动有礼有节,罢工或停工、怠工手段运用合理、可控。利得、庆盛、翠亨三家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都没有产生社会危害。庆盛工人循序渐进运用了厂内罢工、护厂、上访、向品牌商求援等方式。翠亨工人在厂内停工的同时向地方劳监、工商局发投诉信,向地方总工会发求助书。利得工人一旦诉求得到资方回应立即复工,并加班弥补耽误的工作;而劳资谈判协议迟迟不见资方履行时,2015年4月工人再次发起罢工,就履行协议再次进行集体谈判。而其他几家企业如广信、兴昂、欣昌都出现了堵路、阻塞交通等行为。(3)有效抵制资方分化。工人集体行动过程中,资方各种分化手段频出,能否对其进行抵制是集体行动和集体谈判成功的关键一环。利得鞋厂工人在长达半年的集体行动中,化解了各种资方的分化措施。当个别工人代表未经工人集体同意与资方商定补偿条款后,工人立即罢免代表并改选代表[81]。而在兴昂工人罢工中,资方分化策略成功实施。裕元三厂停工虽然也在厂内,未造成社会影响,迫使资方暂缓并厂,但属于无组织化的行动和集体诉求,3个月后再并厂,工人没有产生集体行动了。
2.资方是否让步妥协是集体谈判形成的关键要素
工人集体行动是企业长期劳资矛盾积累的结果。在这7个案例中,除裕元三厂(2014年裕元就有4万人的大罢工)是因工人担心公积金新政不能提现和并厂可能裁员外,其他6个案例都是资方违法在先,或是欠缴工人社保、公积金;或是欠发工人工资、加班费;或是变相裁员不给补偿。而且,工人先向资方提出诉求,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才发生集体行动。在经济下行、企业关停并转中,资本的本性决定企业会采取继续剥夺工人利益的方式,但面对工人的集体抗争,有的企业让步妥协,愿意与工人协商。如利得鞋厂资方与工人代表集体谈判,承诺补缴工人社保;兴昂也在政府斡旋下,资方承诺补缴工人公积金。而庆盛的资方十分强硬,不接受工人的集体谈判要约书、开除罢工工人、拒绝与工人代表集体谈判而只愿意与工人单独沟通、强行搬厂。翠亨的资方也强硬,拒不与工人谈判协商、开除罢工工人;广信和欣昌的资方也不回应工人的诉求。
3.地方政府是否搭建劳资协商平台是集体谈判形成的主要变量
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尚未充分发育,作为集体劳动关系主体的劳资双方都还不成熟,因此地方政府成为一个重要的变量。利得鞋厂首先对工人组织起来形成集体谈判主体没有过多干预,在后期谈判艰难时又努力斡旋,促使集体谈判成功。兴昂案例中,地方政府也积极协调,与资方协商,拿出解决工人诉求的方案,使得事态较平稳解决。而庆盛和翠亨,地方政府都强势维稳,拘捕罢工工人、遣返上访代表,资政谈判取代劳资谈判,强势平息集体行动事件,最终工人仅获得远低于法律的补偿。
4.社会第四方力量是促使劳资集体谈判的砝码
首先,在劳方没有形成集体劳动关系主体的情况下,资强劳弱,难以产生集体谈判,因此需要组织工人、进行集体谈判。组织工人的最佳角色是工会,但这7个案例企业的工会都没有起到这个作用。利得、庆盛、翠亨的工人组织任务由劳工社会组织承担,之后的集体谈判推进也在社会组织的帮助下推进。这也正是这三家企业的集体行动有礼有节没有出现堵路等危害社会行为的原因。集体行动需要有外界的引导才能走向有序的抗争。其次,资强劳弱的格局需要社会其他力量来平衡天平。利得和庆盛,都有媒体的报道、品牌商的压力、国际社会组织的声援、国内外劳工学者的关注;裕元三厂和翠亨有正式媒体的报道,劳方的天平就多了砝码。而其他案例,正式媒体的报道少,国际声援也没有。
表5.9 四方因素综合表
总而言之,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是多方合力形成的。劳资双方是关键因素,劳方组织起来并提出集体谈判的诉求,是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的第一步;而资方是否接受集体谈判理念,是否运用集体谈判的方式处理劳资冲突,是否妥协让步,是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的关键。劳资力量平衡是集体谈判成功的前提。而中国劳资不平衡,集体行动走向集体谈判往往要借助政府和第四方的力量实现平衡。这是区别于西方集体谈判形成过程的中国集体谈判形成机制,即中国集体谈判的形成是:劳资冲突——工人集体行动——劳方组织起来——政府及第四方协调斡旋——资方妥协——集体谈判。
这7个案例企业的劳资冲突都是权益之争,大都在以前发生过罢工、停工等集体行动,还有4家企业的集体行动是2014年集体行动的延续,这说明劳资矛盾一直没有解决;而且工人的法定权益需要用集体行动来解决,实际上发出了对地方政府劳动行政不作为的抗议。因此,建立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方式、用集体谈判解决劳资冲突,是当下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核心。地方政府应该在发生集体行动的企业积极搭建劳资协商谈判平台;地方总工会应该培训工人组织工人;社会各方力量关注劳工运动,给予适时指导帮助;资方理性对待,用集体谈判来解决冲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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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Ole Wolff Union.Ole Wolff(Yantai)Union Struggle Part One.China Labor News Translations,March 14 2008.
[19]来自对深圳市总工会王同信主席的访谈,他认为,在劳资冲突频发的深圳,凡是市总工会出面的劳资冲突案例,都能较好地促进劳资协商,解决工人的诉求;而珠三角很多地方的区级、街道的总工会干部的意识没有适应市场经济劳资协调机制发展的需要。
[20]刘志毅,朱姝.“最牛工会”与沃尔玛的战争——维权VS维稳.南方周末,2014-04-03.
[21]湖南大学研究生李红参与了本部分资料分析及部分内容撰写。(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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