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在对新基建重新定义时,首次明确把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这是我国首次将卫星互联网纳入新基建范畴。
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在我国以航空和航海为主要市场的卫星互联网产业将有至少15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带动上下游产业市场规模可达500—800亿美元。
如果类比地面通信领域3G时代中国跟跑,4G时代齐头并进,5G时代中国领跑,今天我国的卫星互联网相当于3G初期。
卫星互联网即通过卫星为全球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卫星互联网并非新事物,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涌现出提供通信和网络服务的卫星星座。包括美国铱星(Iridi⁃um)、全球星(Globalstar)、轨道通信(Orbcomm)以及比尔·盖茨所投资的Teledesic在内的多家公司都曾试图建立一个天基网络、销售独立的卫星电话或上网终端,与地面电信运营商竞争用户。
但由于系统前期投资过大而导致入不敷出等原因,他们大约都在20年前经历过破产,特别是Teledesic未能从中走出并部署第二代星座系统而沦为“纸卫星”。(www.xing528.com)
以卫星互联网促进培养产业链上从卫星到网关、地面终端、天地一体化通信系统的新构架,推动卫星批量化制造、火箭可重复使用等新技术拓展,带动飞机上网、车联网甚至船联网等新应用场景的出现。
卫星新的基础设施形态提供新的产业链和应用场景需要通过新基建探索,这也是我国卫星通信行业走出去的重要象征。
根据美国卫星工业协会(SIA)2019年发布的报告,2018年全球卫星产业总收入为2774亿美元,同比增长3%。其中,卫星制造为195亿美元,卫星服务为1265亿美元,地面设备为1252亿美元,发射领域为6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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