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驻村干部能沉下身、安下心开展驻村工作,调动驻村干部投身扶贫的热情和干劲,兰考县委县政府从四个方面给予保障激励。
驻村工作队员吃住在农村
第一,保证驻村干部真正能脱岗驻村。驻村干部能不能脱岗,关键要靠派出单位的支持。工作队派出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队员脱岗驻村,凡是以单位业务繁忙为由影响工作队员驻村的,单位“一把手”要向县委作出检讨。
第二,落实工作队员驻村待遇保障。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原单位待遇不变,并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统一发放驻村补助,消除工作队员后顾之忧。同时,明确要求所在单位必须为驻村工作队员购买配备被子、褥子、蚊帐以及锅碗瓢盆等生活必需品,保证驻村工作队员能够在村里正常生活。
第三,强化责任落实。脱贫攻坚期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的意见》《兰考县驻村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兰考县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建立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实绩台账,坚持实行请销假、驻村民情日志调阅等制度,强化对扶贫干部的日常管理。(www.xing528.com)
第四,健全创先争优机制。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标兵”评选,荣获标兵称号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提拔重用,用正确的导向激励驻村干部。脱贫攻坚期间,兰考先后开展了两次“驻村扶贫工作标兵”评选活动,共评选出70名标兵。这70名标兵,既是其他驻村干部学习的榜样,也成了全县脱贫攻坚的专家。经过脱贫攻坚的锤炼,70名标兵全部得到了提拔重用。
兰考县重用扶贫干部相关文件(横线处为提拔的扶贫干部)
兰考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1月—2017年3月脱贫攻坚期间,兰考县共提拔重用科级干部196人,其中,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重用干部132人(提拔108人,重用24人),占同时期提拔重用干部总数的67.3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