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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发展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证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农业发展现有矛盾和问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积极探索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研究制定购买农业服务规范及社会化服务有关标准。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发展

实践证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农业发展现有矛盾和问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内在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不同的主体各有定位、各有侧重、各有优势。

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做优做活农民合作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专做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发挥基础支撑作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联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龙头企业协会,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2.尽快启动省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关的监测认定工作,对带动能力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效果明显、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支持;对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淘汰。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www.xing528.com)

3.鼓励各类主体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联管联营等新型服务方式,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探索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研究制定购买农业服务规范及社会化服务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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