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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监管体系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并同时公布了《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方案及清单所列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建立了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四是初步建立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建立企业信用合规评价模型,搭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及预警平台,累计完成298万家商事主体的“信用画像”评级。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谁审批、谁监管”的监管体制。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并同时公布了《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方案及清单所列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建立了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二是实施企业年报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改革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并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商事主体需每年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等年报信息,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将被监管部门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这项改革措施改变了以往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的监管方式,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对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进行监管,通过联动响应机制,形成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三是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第一,通过制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有效整合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监管制度,使之互相有效衔接,形成覆盖登记监管、广告、市场规范、商标、电子商务、质量、特设、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等各项职能监管制度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第二,通过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等28个部门联合实施《深圳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梳理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共整合形成三大类33项具体措施,明确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规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信息反馈通报机制,以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各部门信息互通和共享的“中转站”,有效解决制约联合惩戒发挥作用的“信息孤岛”问题。(www.xing528.com)

四是初步建立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为解决传统监管手段难以适应商事主体快速增加、新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深圳加快推进智慧信用监管,建立起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了各类涉及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13.2亿条。运用大数据建立企业信用合规评价模型,搭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及预警平台,累计完成298万家商事主体的“信用画像”评级。目前,已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诸多领域落实了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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