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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改革:资源配置市场化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积分入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切实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劳动力市场改革: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继续构建公平有序落户的户籍政策

1.进一步调整户口政策

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2.创新人口管理

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积分入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切实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探索全国范围内可换算的居住证积分计算制度,引导人才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3.加强城乡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覆盖全国实际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各有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建立全国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4.明确农民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及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等为条件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同时,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等,按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二)探索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

1.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

整合培训资源,形成社会化的职业培训网络,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惠及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运行机制。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引导城乡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鼓励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用足用好企业税前列支职工培训经费的政策。对职工参加紧缺职业(工种)提高技能层次培训的,各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贴。重点加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落实被征地农民免费培训政策。根据各地产业政策和新增就业领域的特点,制订培训规划,增强培训效果,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

2.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录用备案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数据库,强化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和动态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依法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稳定就业。(www.xing528.com)

3.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加强就业援助,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

4.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创新评价标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制定职业标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探索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三)鼓励有知识、有技能的人才去农村并留在农村

1.大力引进各类人才去农村

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高生活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工作,切实壮大农村人才队伍,提高农村人才队伍素质。健全农村双创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鼓励并引导退伍军人去农村工作,“军营走出好村官”。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保障机制,围绕农村实用人才的市场配置、职称、医疗和养老保险等,联合相关部门研究、探索和建立农村乡土人才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尽早研究制定诸如农村人才流动、农村实用人才的聘用合同鉴证、农村人才争议处理等办法,保护农村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为农村人才发挥聪明才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健全农村人才的激励机制

鼓励农村实用人才进行科研开发、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兴办民办科研实体和开发型经济实体,扶持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在创业培训、科技立项、税费优惠、信贷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优惠和支持。改革和完善分配办法。

3.探索各类人才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办法

以赋予紧缺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收益权股

(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份的方法,激励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产业的发展和集体经济的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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