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加大突破,发挥自由贸易港的综合作用和功效。自由贸易港是比自由贸易区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区域,对促进经济开放和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自由贸易港涵盖了自由贸易区和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能够在贸易、物流、加工和展销等功能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探索、大胆尝试,在功能、政策、体制等方面更大的创新突破,在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出入境等方面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以海事、法律、金融、经纪为依托开展自由港服务业发展,打造国际自由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和贸易促进平台,加快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相融合的发展方式。
二是要深化功能,拓展优势、加快资源的融合升级。目前,国际上的自由区主要分为对外贸易区、自由贸易港、自由转运区、自由贸易特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形态,这些自由区名称各异、规模不同,政策和开放程度相差较大,但唯一具有共性的特征就是对海关监管都实施“境内关外”的政策。这就要求我国在进一步发展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要加大对“境内关外”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在制定设计、技术引进、创新管理等方面对标国际,加大自由贸易港的开放度和自由度,在加快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开放化和人员流动便捷化上转型创新升级。
三是要先行先试、资源互补,加快各种领域创新突破。自由贸易港的核心是创新,而创新的根本在于制度突破,不论是国外的自由港还是自由贸易区其发展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拥有完备的法制法规保障。我国虽然在国内设立了18 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进行制度创新的突破和探索,但由于我国在区位特点、经济基础、发展策略与水平上还存在差异和不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制定和完善,因此在资源互补和各种领域的创新突破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另外,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存在的形态也具有多种化,这种多元化造成在功能、政策、监管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借鉴国外自由区的先进经验,以完善和健全法制法规保障为基础开展建设推进,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统一化整合升级推进,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采用特定事项特事特办,除此以外确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以统一的功能、政策、监管等一致对外开放,长远发展。(www.xing528.com)
四是要统一标准、完善功能,推动海关高效创新发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是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过程中要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功能、政策、监管和法制进行整合,做到统一标准推动互补平衡,实现从外延扩张向内涵优化转变的发展。例如在功能升级上推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都能在具备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基本功能上再具备综合保税区的各项功能;在政策拓展上能够在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实现统一的最惠国税收政策。在监管流程上能够统一海关的监管模式、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快对标国际化监管模式,在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在法治建设上打破政策趋同模式,以自由贸易港为依托先期进行法制法规建设,确保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措施更加国际化和自由化。在风险防控上加快推进企业信用等级建立,推动海关采取风险分级管理来加大联网监管力度,探索实行委托管理和稽查制度等方式加强风险防控。
五是要发挥优势,强化联动,以优势加特色全力推进建设。国际上成功的自由贸易港大多都是善于依靠天然的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来建设发展,我国在自然条件、区位环境、功能布局以及腹地经济等多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这也是我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最大胜势。因此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和发展机遇,将陆海空的优势强化联动,放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功能,扩大区港联动的范围,将涉及的港口、机场、路网等实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综合开放的大格局来增强整体合力,加快建设层次最高、功能最全、优势最大和辐射范围最广国际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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