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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安排及相关协议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自由贸易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区域性贸易安排。由FTA 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2015 年,新开启的FTA 谈判有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中国—韩国—日本自由贸易协定、东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及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安排及相关协议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区域性贸易安排。由FTA 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超越地缘界限的区域合作呈急剧扩展的趋势。从理论上讲,世界经济一体化应当走多边贸易体制的道路,但WTO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却陷入僵局,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成为世界各国的一个现实选择。在2013 年6 月召开的八国集团(G8)首脑峰会发表的首脑宣言中,各方认为在多哈回合贸易谈判达成妥协之前,应推动大型的FTA,发达经济体也显示出从WTO 向FTA 倾斜的姿态。在此背景下,各国为占据主动,都开始把FTA 谈判作为本国的贸易战略进行规划和实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 年底,全球已生效的FTA 约260 余项,已签署的FTA 约30 项,正在谈判中的FTA 约90 项,处于研究阶段、正在进行政府间预备谈判的FTA 约35 项。

相比WTO,FTA 在照顾协议双方的经济结构互补性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与此同时,很多经济体认为,FTA 谈判比WTO 框架内进行的多边谈判更容易达成协议,特别是对于发展中的经济体而言,FTA 协定的签署将更好地获得发达经济体的市场准入,进而在与发达经济体的双边贸易中获利。此外,FTA 所涉及的协定范围比WTO 谈判所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WTO 所涉及的内容,还囊括了WTO 谈判所未涉及的投资、旅游、科技研发、竞争、服务、劳动、环境、经济合作等诸多领域。因此,各国纷纷加快FTA 的谈判步伐。2015 年,新开启的FTA 谈判有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即欧盟—美国自由贸易协定,TTIP)、中国—韩国日本自由贸易协定、东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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