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运作问题的必然性
在自由贸易区运行中,是将自由贸易区所涉及的问题作为一个动态系统来研究,不考虑任何外生的因素。自由贸易区运作,是将自由贸易区运行环境中的经营者、政府及其行为外生化,从经营者或政府角度出发,研究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开发、经营。而自由贸易区的运作,正是大多数研究的重点。我们的研究与大多数研究不同之处恰好在于,将自由贸易区看作系统,把运作者纳入运行环境中,阐述自由贸易区的运行理论。
我们已经知道,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是包括经营者、管理者在内的自由贸易区的所有运行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我们认为政府、管理者和经营者等有能动作用的运行要素,应主动运作自由贸易区,推动其向高级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发展。我们称这种由自由贸易区参与者主动进行的,旨在减少自由贸易区的发展障碍的活动,为“自由贸易区运作”。
(二)运作的主体
自由贸易区的运行环境中,有能动性主体包括政府、管理者、经营者、区内的企业。但是,区内的企业却不能作为运行主体,因为企业的经营目的是赚取利润,而非为其他企业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减少自由贸易区的发展障碍。因此自由贸易区运作主体是指政府,自由贸易区的经营者、管理者。(www.xing528.com)
政府包括关系到自由贸易区法规制定、政策颁布的最高行政机构。在本书后面部分,政府主要指决定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国家级政府机构,这是因为多数自由贸易区是由国家主导开发的,受国家直接管理。政府对自由贸易区的运作表现在宏观层次上,例如对自由贸易区在全国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颁布全国统一的自由贸易区法规政策,决定设立自由贸易区具体位置,批准自由贸易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向政府提出的申请,协调自由贸易区管理者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自由贸易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工作,是政府决定的执行者,但他们有自己的权限,能决定具体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成本和成果,以及为企业服务的效率,是微观层面的自由贸易区运作主体。至于自由贸易区管理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和工作分配是由各个国家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体制决定的。
政府对自由贸易区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自由贸易区能否开发成功。这种重视程度并非一定表现为政府亲自参与自由贸易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行。而是表现在政府对自由贸易区行政级别的规定、对自由贸易区对国家乃至地区经济作用的全面认识、对自由贸易区的整体规划等方面。自由贸易区内经营者和管理者是政府意志的代表,也有自己的利益取向,他们参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开发,是自由贸易区运作的直接承担者。
值得再次提醒的是政府、管理者和经营者,在运行理论和自由贸易区运行中的作用的区别。第四章的自由贸易区运行理论,并不考虑政府、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能动因素。除了“政策领先型自由贸易区”外,他们在其他三类自由贸易区内的活动是被动的。甚至政策领先的自由贸易区,在动态运行后续阶段,都没有考虑这些机构在运行过程能中可能起到的能动作用。但是,在自由贸易区运作中,我们始终强调这些运作者的理性活动对自由贸易区所产生影响,在运作过程中,他们自始至终都处于主动地位,他们将决定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政策,自由贸易区的区位选择,研究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规划、阶段总结,以及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开发和选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