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数量众多,形式差别很大。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口岸特征、地理位置、发展水平和管理模式上。为了方便研究和表述,我们可以根据这四个方面对自由贸易区分类。
就自由贸易区的口岸而言,自由贸易区可以分为单一口岸的自由贸易区和多种口岸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可以利用的口岸主要有航运口岸(其中包括内河航运和海运)、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另外公路可以作为辅助手段。早期的自由贸易区主要是分布在欧洲,它们也多数以海港为口岸,例如世界上最早的自由贸易区之一德国的汉堡自由贸易区便是以汉堡港作为口岸成为“欧洲的门户”,而英国的南安普顿(也是如此。以转口贸易著称的自由贸易区通常以海港为口岸,如巴拿马的科隆自由贸易区。以空港为口岸的自由贸易区数量也不少,例如英国的伯明翰空港自由贸易区、阿联酋的沙加空港自由区等。利用内河水运作为口岸的自由贸易区以巴西马瑙斯自由贸易区最为有名,马瑙斯自由贸易区位于亚马孙热带密林中心地带,地处亚马孙河和黑河的交汇口,离亚马孙河的出海口约1 700 多千米,没有铁路和公路,只靠水运。很少有一个自由贸易区仅仅以公路交通作为基本口岸。现在,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区拥有复合口岸。例如,阿联酋的迪拜自由贸易区,拥有集海港、空港、公路和铁路于一体的立体口岸体系(Martin 1998);汉堡自由贸易区、巴西马瑙斯自由贸易区等也拥有了铁路或航空等多种口岸;许多正在兴建的自由贸易区如台南的自由贸易区也拟同时建立空港和海港,伊朗的Sarakhs 自由贸易区也建立了空港和火车口岸。
从地理位置来看,有内陆自由贸易区、边境自由贸易区、沿海自由贸易区。其中最多的是沿海自由贸易区。巴西马瑙斯是内陆自由贸易区的典型,墨西哥的边境加工区是边境自由贸易区的代表,在我国也有大量的学者建议将位于图们江边的珲春城,开发为边境自由贸易区,联合国发展计划(UNDP)也曾经设立专项基金,致力于将珲春转变为一个自由贸易区。(www.xing528.com)
根据管理模式,自由贸易区可以分为行政式和公司式。行政式的自由贸易区一般由政府或政府经济部门委托所在设区的地方政府,或所在地区港务局及海关部门直接管理,甚至由政府的业务部门直属管理个别自由贸易区还受权成为地区一级的、相对独立的自治实体,所建的管理机构类似地方政府机构,实行一元化领导和部门式管理。公司式的自由贸易区(美国几乎所有自由贸易区采用这种管理方式),聘请非营利的私有、国有或合营公司成立管理公司,负责区内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管理和经营经济活动,提供自由贸易区的使用者需要的服务,这些管理公司均带有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这些职能一般都来自政府的授权,并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从功能上看,有单一功能的自由贸易区(也称为商贸型自由贸易区)、多功能的自由贸易区(也称为工贸型自由贸易区),以及综合功能的自由贸易区之分。单一功能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主要从事转口贸易或进出口贸易的自由贸易区,这类自由贸易区在自由贸易区发展初期比较常见,如欧洲的自由贸易区,区内企业包括贸易公司、运输公司、仓储公司、银行等。这种自由贸易区事务单一,管理比较容易。如今除了主要从事转口贸易的自由贸易区以外,这种单一功能的自由贸易区已经不多见了。多种功能的自由贸易区是在20 世纪70 年代发展中国家兴办出口加工区的带动下,在自由贸易区中逐渐增加了出口加工的业务。从单一的商务贸易转变为贸易和出口加工业并重的局面,是自由贸易区功能的一个重大突破,除了初级水平应具备的公司类型外,加工企业是必需的。现在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多数属于这种类型。综合功能的自由贸易区是在仓储、加工和贸易三种功能的促进下,逐渐增加了当前流行的具有物流、旅游、离岸金融等业务功能的自由贸易区,这类区域从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以加工工业和贸易为基础,服务业尤其是服务贸易为发展动力的新型自由贸易区。这类自由贸易区以德国汉堡、阿联酋的迪拜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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