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地扶贫搬迁点
广西易地扶贫搬迁点全部分布于54 个贫困县(自治县),可实施增减挂钩潜力1432.97 公顷,扣除受地形坡度等因素影响不宜复垦区域,实际复垦面积大约占潜力的70%,即1003.08 公顷(15046.20 亩)。
在资金投入方面,资金投入主要为搬迁户拆除房屋奖励和复垦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18 号,以下简称“118 号文”),拆除旧房后拟按平均每户奖励4 万元,根据潜力调查,广西平均每亩约有6 户,因此易地搬迁点房屋拆除奖励投入约24 万元/ 亩;参考重庆、四川等增减挂钩实施先进地区经验,综合广西已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平均水平,复垦费拟按3.7 万/亩(复垦工程费2万/亩,管理及融资等1.7 万/ 亩)测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点复垦12789.27亩(扣除预留的15% 农村产业用地后),两项预计每亩投入27.70 万元,合计共需投入35.43 亿元。
在资金收益方面,资金收益来源于扣除用于农村产业用地后的复垦的周转指标。参考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规程预留的农村产业用地比例规定,拟按周转指标的15% 预留(无须预留安置用地)。据此,可用于出让的周转指标12789.27 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中规定的25 万元/ 亩指导价测算,预计收益31.97 亿元。
由于广西易地搬迁点奖励资金和土地复垦费的投入高于周转指标收益,因此广西易地扶贫搬迁点实施增减挂钩无法实现资金盈余,资金缺口3.46 亿元。
(二)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
广西贫困县(自治县)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实施增减挂钩潜力43932.56 公顷,扣除受地形坡度等因素影响的不宜复垦区域,实际复垦面积大约占潜力的70%,即30752.79 公顷(461291.85 亩)。
在资金投入方面,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费、农民房屋拆除补偿费、村集体补偿费、政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和复垦费等五项。参考121号文,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按5 万/ 亩,农民房屋拆除补偿按5 万/ 亩(参考重庆、四川等先进地区经验以及近期广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平均水平);村集体补偿费按2 万/ 亩(参考重庆、四川等先进地区经验);政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按8 万/ 亩(参考重庆、四川等先进地区经验,结合近期广西增减挂钩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平均水平确定);复垦费按3.7 万/ 亩(复垦工程费2 万/ 亩,设计、管理和融资费1.7 万/ 亩)进行投资测算,扣除预留农村宅基地、农村产业和配套公共设施用地(20%)后复垦面积为369033.48 亩,按照上述亩均投资23.7 万元计算,五项预计投入874.61 亿元。
在资金收益方面,资金收益来源于拆旧区复垦后扣除农村宅基地、农村产业和配套公共设施用地(20%)后可用于出让的周转指标。参考自治区121 号文的交易指导价格,结合已成交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水平(选取近三年不同区域相同类型案例平均水平),充分考虑今后交易价格趋涨、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有利于推动增减挂钩实施等因素,拟按25 万元/ 亩测算收益,可用于出让周转指标面积369033.48 亩,预计收益922.58 亿元。(www.xing528.com)
因此,广西全区贫困县(自治县)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实施增减挂钩资金盈余47.97 亿元。
(三)废弃工矿及其他建设用地
广西贫困县(自治县)废弃工矿及其他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潜力为9352.99 公顷,扣除受地形坡度等因素影响的不宜复垦区域,实际复垦面积大约占潜力的70%,即6547.09 公顷(98206.35 亩)。
在资金投入方面,投入资金为复垦费、青苗等土地补偿费。其中复垦费(复垦工程、表土剥离、设计、管理和融资等费用)拟按5 万/亩测算,青苗等土地补偿费拟按3 万/ 亩测算,复垦面积98206.35 亩,两项每亩投入8 万元,预计资金投入78.57 亿元。
在资金收益方面,资金收益来源于复垦后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出让。参考自治区121 号文的交易指导价格,结合已成交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水平(近三年不同区域相同类型案例平均水平),充分考虑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有利于推动增减挂钩实施等因素,周转指标拟按25 万元/ 亩测算收益,可出让周转指标98206.35 亩(不需安置,无须预留),预计收益245.52 亿元。
因此,广西全区贫困县(自治县)废弃工矿及其他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资金盈余166.95 亿元。
综上,广西贫困县(自治县)增减挂钩可实施潜力全部挖潜后,理论测算盈余的资金为211.46 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点因奖励资金和土地复垦费投入较大,实施增减挂钩无法实现资金平衡,存在资金缺口3.46 亿元;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实施增减挂钩资金投入收益基本平衡略有盈余,盈余资金47.97 亿元;废弃工矿及其他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由于不涉及农民补偿,盈余资金量最大,盈余166.95 亿元。(见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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