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灵石县重点企业的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提出了体制改革的思路。1994年10月30日,灵石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向灵石县政府呈递了《关于灵石县焦炭运销公司、灵石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股份制改组的申请报告》。该报告在认真分析全县焦炭生产、运销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经营业务和企业的发展状况,提出将公司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彻底解决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等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但是,鉴于当时县内企业改制工作尚未展开,致该公司改制未能实施。
1997年,省、地、县各级政府将企业改制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同年10月24日,中共灵石县委、灵石县人民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灵石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县域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改革的目标是对全县国有、二轻、商业、供销、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经济体制,为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此时,灵石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认为,本公司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创立和发展起来的,经过20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地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然而,也正是因为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公司的财产组织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同市场经济要求相差甚远。因此,急需在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明确投资主体,确立法人资产制度,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998年4月20日,组建了由8人组成的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组长张春生(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副组长王长青、赵俊生;同时,出台了《灵石县焦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铺开。改制的总体思路是:在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明确划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界限,然后整体买断国有资产,全部置换集体资产。改制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国家、集体、职工都有利;坚持严格按照《公司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产权界定政策组织实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一切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平稳过渡的前提出发;坚持国家、集体财产不流失,债权债务不悬空;坚持政府引导支持、职工自愿出资;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保证现有职工的正常就业和生活;坚持岗股挂钩、实行法人持大股;坚持“债务全揽、职工全管”,全部接收原企业债权债务,妥善安置企业在册职工。
天星公司外景
同年4月26日,灵石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召开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124名职工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本公司体制改革方案;同年4月28日,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经灵石县国资评估事务所评估认定,灵石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总资产3828.60万元,总负债3571.9万元,净资产为256.7万元。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灵石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实际,经灵石县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协调组批准,将焦运公司(供销公司)净资产256.7万元的30%即77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其余179.7万元界定为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由焦运公司(供销公司)法人代表牵头出资77万元,买断国有产权,集股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造。股权设置办法:将公司劳动群众集体资产全部量化,同时进行招股扩股,使企业总股本达到588万元,组建山西天星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历史情况,为充分肯定企业经营者在发展过程中的历史贡献,在改制中,从企业净资产总额256.7万元中切出20%奖励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公司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资产剔除奖励法人代表部分外,其余的128.36万元资产全部予以量化。参与量化的范围是:至1997年底,焦运公司(供销公司)的全部在册在岗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担任副科长两年、正科长一年以上的临时工;离退休、停薪留职、外借、调出人员不参与量化;在这次改制中不参与入股的人员,不予量化。资产量化按照工龄、职务综合打分,平均测算。
天星公司首届股东大会
同年5月14日,灵石县焦运公司(供销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参加会议的122名职工一致通过了《山西天星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会议核定入股股东179人,入股总额588万元,推选出理事、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确定股东代表39名。
天星公司首届股东代表合影
同年5月15日,山西天星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星能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标志着灵石县焦炭运销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顺利改制为山西天星能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由县营城镇集体企业向民营股份制企业的过渡。新组建的天星能源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市场主体,有了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公司的领导配备不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任命,而是由民主选举决定;公司职工的调入和调出不再由县劳动部门统一调动,而是由企业根据情况自主招聘或辞退;职工收入不再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审批的单一工资,而是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分配;公司的工作任务和整体发展不再由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而是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立发展战略,自主决定发展产业。(www.xing528.com)
通过产权置换,天星能源公司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天星公司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合影
(前排左起:王长禄、王长青、张玉枝、常宝生后排左起:王建中、郝振英、郭润旺、王荣、王文志)
随着产业的快速扩张、所属企业增多和市场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天星能源公司领导审时度势决定组建天星集团,实施集团化运作。2008年6月14日,在天星能源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星集团公司),形成了集团公司(母公司)与成员单位(子公司)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企业法人联合体。集团设立董事局,作为集团法人联合体的议事和管理机构,董事局由集团核心企业和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集团董事局设立主席、副主席、总裁和副总裁。
本次改组是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企业组织形式、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转型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做出的一次必然选择。首先是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把股东的权力分别予以量化,民主推荐,充分体现了权力意愿,注重了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圆满达成了改革目标,实现了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适度分离。新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职数重合相对减少,既保证了机构独立运作,又有利于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治理结构组成人员突出了年龄结构和专业知识的搭配,董事会、经理层平均年龄下降了3岁,监事会平均年龄下降了1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达到70%以上,职数配置考虑了职能发挥的需要。从此,企业按照集团化、规模化的发展要求,继续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强化以资本、资产为纽带的财务监管体系,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以检查审计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体系。在改革的同时,天星集团公司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五种意识、突出五项建设,即增强责任意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突出抓好公司的发展战略建设、产业板块建设、管理流程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2008年6月14日,天星集团成立
2010年9月,天星集团公司进一步深化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出台《天星能源产业集团母子公司管控章程》,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本次改革有五个特点:一是取消中间执行层,撤销事业部建制,将领导责任与各单位直接挂钩,理顺了管理体系。二是改革了集团公司产权管理体制,向各子公司委派产权代表,母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向各子公司委派产权管理代表,依法进入治理结构,各子公司设立董事长或董事会,产权代表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各子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等重大经营管理的决策;向各子公司推荐任用中高层管理人员;向各子公司下达经济指标、安全目标;统筹领导各子公司的党群文化建设;督导各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督查各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政策执行;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处置各子公司资产,并从各子公司分取红利;各子公司终止清算后取得剩余财产;制定发布集团各项政策及决定等。集团公司承担义务是:对各子公司战略发展及重大投资项目及时给予决策,对各子公司提供发展政策、调控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对各公司人才招聘、培养、调配给予支持,为各公司调剂内部公共资源和协调社会资源。三是明晰了母子公司关系和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四是加强了监督监察,将审计监察部划归集团公司监事会直接领导,做实监事会职能,统辖集团各子公司的审计监察,使监事会真正有所作为。五是转变集团公司职能,主抓四方面的工作,即战略、人才、文化和资本投资管理。通过这五方面的改革,促进了集团公司上下沟通、统一协调和高效决策。同时,集团公司重点提出了公司发展的三个理念:一是转变发展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二是实施转型发展战略,由产品经营向资本运营转型,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型,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传统产业的提升转型;三是进行产业转移,由过去高能耗产业向生态、绿色、文化、民生产业转移。通过“三个理念”的贯彻实施,使集团公司经济质量和社会效益大幅度提升。
在本次企业改革中,天星集团公司重新确立了经营宗旨:即集团公司各企业均以国家政策为保障,以“强企报国、履责利民”为使命,以市场为导向,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之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形象,以稳定的就业、卓越的管理、良好的产品和时宜的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2013年1月,天星集团公司成立五个委员会,即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审计监察委员会、绩效考评委员会、劳动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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