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为贫困残障人士发放辅助器具,助其康复
75岁的汪荣曾经是20世纪70年代的一名民兵营长,后在花马池镇长流墩村供销社工作,1995年退休后,一直以种植、养殖为生,因常年患眼角膜炎而无法劳作,后来妻子也因慢性膝关节炎常年卧床。2015年,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00元,汪荣被确定为该村贫困户。“现在政策好啊,老了有养老金、低保金,病了有医疗保险,养羊有补助,种地也有补助。只要勤快,就有收入。”汪荣没有了后顾之忧。如今,汪荣家里养了40多只滩羊、20多只滩鸡,人均年收入13000元左右,已于2016年底脱贫。
对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靠自身条件无法脱贫、难以脱贫的人,只有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才能彻底“兜”起脱贫“底线”。
近年来,盐池县按照“五个一批”中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目标,开展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实施农村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民政政策性兜底保障,健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体系的工作,为盐池县贫困人口编织了一张结实的民生保障网。
盐池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贫困人口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截至2017年年底,盐池县资助参保16536人次、发放救助金117.5万元,医疗救助4347人次,发放救助金545.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36人次,发放救助金174.4万元。(www.xing528.com)
近年来,盐池县通过建立低保标准量化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两线合一”。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通过逐步调整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稳定提升兜底保障水平。从2016年起,盐池县将农村低保标准由2400元/年提高到3150元/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盐池县发展舍饲养殖滩羊产业
截至目前,盐池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360户9859人,低保覆盖率达到7.3%,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400.4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通过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救助、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的衔接和沟通等工作,把通过采取各项帮扶措施依然无法脱贫或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留“尾巴”。
据统计,按照“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要求,2017年年底,盐池县有民政兜底救助对象5674人,占贫困人口的16.7%,发放低保金1867.1万元。同时,对于散居供养人员,盐池县全面建立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截至目前,盐池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450人,2017年将散居供养标准由263元/月提高到437元/月,集中供养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845元/月,有效保障了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盐池县古城新貌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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