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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应与市场化法规相适应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是说,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必须与规范和推动市场化进程的法规相配套。但这个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交易是市场化的,从市场交易的实现方式上来看,对资产重组交易监管的立法应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因此,规范产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一般都强调全国普适性,与此相配套,规范资产重组交易行为的法规也应该强调全国普适性,不能遍地开花。

立法应与市场化法规相适应

在具体的产权交易上,在具体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交易过程中仍然要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就是说,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必须与规范和推动市场化进程的法规相配套。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中国产权市场最初只是为存量国有资产找出路,后来的实践表明,产权市场还有可能成为资产重组和资本进退的枢纽、存量资产与增量资本嫁接的平台、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的桥梁、跨国并购和吸引外资的通道。但这个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交易是市场化的,从市场交易的实现方式上来看,对资产重组交易监管的立法应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因为无偿划拨或者其它的控制权转移方式,更多的是由于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因素作用的结果,交易各方的利益并不对等。而要实现控制权转移中各方的利益平衡,只有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解,也就是以市场为主导。因为只有以市场为主导的控制权转移,才能使交易的各方感到满意,才能更多的控制权转移的行为,促使交易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实物商品交易的规范、金融产品交易的规范,其推动市场化进程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既是交易内容的日益丰富决定的,也是由宏观调控的政策目标决定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也应该与这些法规相互配套。如构建全国性的产权大市场,不仅要在地方法规的基础上制订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不仅要消除市场条块壁垒,更要确立产权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由于产权市场交易的对象是企业的整体或部分产权,出资人将拥有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转让给他人获得了货币资金,投资者通过受让企业产权,将货币资金转化为企业产权,这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借贷、投资的结果是相同的。因此,规范产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一般都强调全国普适性,与此相配套,规范资产重组交易行为的法规也应该强调全国普适性,不能遍地开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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