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经济学对并购动机的解释基于其对企业性质的认识。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现代企业组织的形成是由于效率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界限也由效率原则所确定。这一学说的理论体系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威廉姆森建立的,但事实上,美国经济学家科斯(R.Coase)1937年的论文实际上已经奠定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交易成本理论起始于罗纳德·科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这篇著名论文,而后由奥利弗·威廉姆森、哈罗德·德姆塞茨、迈克尔·迪屈奇、张五常、奥利弗·哈特等人进一步发展了交易成本理论。
经济学家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市场运行价格机制的成本,它主要包括搜寻价格信息的成本和在交易中讨价还价的成本。而后来对交易成本经济学说进行研究的学者将科斯的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交易成本包括度量、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执行交易的费用和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威廉姆森将交易成本比作“物理学中的摩擦”,即在市场环境下,如果具有竞争性的供给条件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摩擦,这就产生了人们在拟定、履行和强制执行这些有关合约时的高昂的成本,即交易成本。而R.Matthews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事先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约而发生的成本和为执行合约本身而发生的成本。
1937年,科斯在《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题为《企业的性质》的文章,揭开了交易成本学说研究的序幕。根据科斯的解释,交易成本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1.发现贴现价格,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2.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
科斯在这篇研究企业的论文中提出,如果价格机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那为何在公司内仍需对资源配置进行计划和指导?科斯认为,企业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存在着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因此“可以说企业最显著的特征是:它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而产生的。针对新古典理论将企业理解为生产函数,将市场视为实现协调的唯一手段的思想,科斯认为,市场(价格机制)和企业(企业家管理)是执行相同职能、因而可以相互替代的两种机制。“在企业外部,价格运动指挥生产,它通过一系列在市场上的交易来协调。在企业内部,这些交易被取消,而且市场交易的复杂结构由厂商内部的协调人来替代,由他来指导生产,显然这些是协调生产的不同方式”。科斯明确指出,无论运用市场机制还是运用企业组织来实现协调,都是有成本的。也就是说进行市场交易并不是如正统的完全竞争理论所假定的那样,价格信息为既定的并为所有当事人所掌握;相反,价格是不确定的、未知的,要将其转化为已知是要付出代价的。同时,市场交易过程并不总是顺利的,因为交易人之间常会发生纠纷、冲突,因此就需要谈判履约,甚至诉诸法律,所有这一切都要花费一定的交易成本。由于市场高额的交易成本,便产生了企业的内部交易以代替市场交易的现象。企业内部的交易活动不同于市场交易活动,它是由企业家的管理进行协调的。企业家的权威管理协调代替了市场机制的协调,企业内部的层级组织结构代替了公平的市场结构。因此,“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这就是企业为什么存在,并以各种组织结构形式存在的原因。市场机制被替代是由于市场交易的成本,企业没有无限扩张成一个大企业则是因为企业组织也有成本,市场与企业的界限是由以下原则决定的:“当企业扩大时,对企业家的功能来说,收益可能会减少,也就是说,在企业内部组织追加的交易成本可能会上升。自然,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样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的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在这一边际点上,企业才停止扩张,出现了静态均衡,企业与市场的界限也就划定了。同样原理可以说明动态因素的效应和动态均衡的实现,从而说明企业边界的扩张与收缩。科斯提出了维持这种均衡的机制。他认为,均衡得以维持的原因在于,商人们将会不断地试验,控制较多或较少的交易,从而使不均衡的状态趋于均衡。
科斯首创交易成本理论,但他并未就此深入研究下去,也没有给予交易成本概念以明确界定。其后,威廉姆森等许多经济学家对交易成本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威廉姆森将交易成本分为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所谓事前的交易成本是指由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因而需要事先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在明确这些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过程中是要花费代价的,这种代价的大小与某种产权结构的初始清晰度有关;所谓事后的交易成本是指交易已经发生之后的成本,它可以有许多形式:第一,当事人想退出某种契约关系所必须付出的费用;第二,如果市场关系是一种双头垄断关系,交易者发现了事先确定的价格有误而需要改变原价格所必须支付的费用;第三,交易当事人为政府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所付出的费用;第四,为确保交易关系的长期化和持续性所必须付出的费用。至此,交易成本概念真正成为经济组织分析的一个重要工具。
威廉姆森在分析交易成本时作了几个基本假设:①有限理性的人;②机会主义的人;③未来不确定性;④小数目条件。前两者是关于人的行为的假设,后面两个是关于经济环境的假设。
①有限理性的人。对于人的因素,威廉姆森秉承了西蒙的“有限理性”学说,认为人的认识是“意欲合理,但只能有限地做到”。现代经济学的最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即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人总是追求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但这又隐含着一个假定,即人是完全理性的,他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知道一切有关交易的信息,因而人可以选择达到最大利益的行为。但实际上,人的理性判断力是极其有限的,人处理信息的能力也是极其有限的,即人不是全知全能,而是“有限理性的”,所以在市场交易当中,人不可能选择最优,只能是选择满意或次优行为。
②机会主义的人。对于人的行为动机,威廉姆森修正了传统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不仅是自私的,而且只要能够利己,就不惜去损人。威廉姆森把人的这种“本性”称之为机会主义。威廉姆森认为机会主义的存在使交易成本增加。因为人是“经济人”且只具有“有限理性”,所以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会尽可能地损人利己。交易成本学派将人的这一行为假设为“机会主义”的行为,并认为这是对经济学的一个贡献。“机会主义”行为假设认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只要一有机会可乘,人就要损人利己。例如在合约的执行过程中,只要有机会,人就要钻合约条款的漏洞,甚至破坏合约规定以谋私利。
③未来不确定性。为了避免机会主义行为,市场交易的合约总是尽可能详尽,尽可能面面俱到,这必然会加大交易成本。更为重要的是,经济环境是不确定的,市场供求、价格、交易者随时都在发生变化。要在合约中考虑到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不确定性”假设。“不确定性”使合约的签订、监督具有很高的费用,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缺陷。
④小数目条件。小数目条件指的是,市场上的角色数目越少,市场机制就越不灵。“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机会主义”行为可以由完全竟争市场得到纠正。然而,当市场上某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时,机会主义带来损害的可能性就难以避免。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寡占就是交易成本学派的“小数目条件”。
环境的不确定性、人的机会主义以及人的有限理性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出现。信息不对称反过来又加重了小数目结果,它使得那些难以或者不愿破费去获得交易的真实信息者逐渐退出交易,从而使交易的参与者减少。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成本高昂,为了节省这种交易成本,代替市场的新的交易形式应运而生,这就是企业,企业的不同组织结构、企业间的兼并重组等也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的必然选择。
为了描述交易的性质,20世纪60年代以后,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将交易这个分析单位进一步维度化,认为交易的主要维度有三个,即资产的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的频率。威廉姆森认为,这三个维度的差异决定了交易成本的大小。
其中,第一个维度是交易所涉及的资产的专用性。它是指为特定交易或协约服务而投入生产过程的资产进行再配置的难易程度,反映了企业某一资产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当一项耐久性资产投资被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即具有专用性。在这种场合,假如交易过早地终止,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他用。因此,契约关系的连续性意义重大,契约双方中有一方投入了专用性资产时,一旦另一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提前终止交易,投资一方就可能蒙受损失。所以,契约的或组织的保障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非市场的治理结构替代市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因,就在于前者比后者能为这类交易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第二个维度是交易所涉及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意义在于使应变性的、连续性的决策成为必要。当交易受制于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时,对治理结构的选择就有了重要意义,因为不同的治理结构有不同的应变能力。
第三个维度是描述交易性质的,是交易发生的频率。一个治理结构的确立和运转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所带来利益抵消,取决于在这种治理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频率。多次发生的交易,较之于一次发生的交易,更容易使治理结构的成本抵消。(www.xing528.com)
企业的并购重组也就是企业规模的重新界定的过程,企业规模的扩张在于企业通过将市场交易内部化而减少了交易成本,它是企业家代替价格机制来协调交易的组织行为的扩大,这期间要付出组织交易成本。企业规模扩张的合理边界就在边际市场交易成本恰好等于边际组织交易成本的均衡点上。企业的并购实质上是企业边界扩张的过程,也就是由于交易成本的不断变化而重新寻找边际市场交易成本等于边际组织费用的行为的过程。
交易成本理论适用于企业的纵向并购或混合并购行为中。
1.交易成本与纵向并购
企业是否发生纵向并购行为取决于边际市场交易成本与边际组织交易成本的比较结果。而一旦边际市场交易成本大于边际组织交易成本,对目标企业的并购就可能成为自然的逻辑结果。为了合理解释企业的纵向并购,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资产专用性能促使企业进行纵向并购。资产专用性越强,进行市场交易的费用就越高。这是因为资产专用性越强,企业面对的市场垄断程度就越高,买方越会利用资产专用性强所带来的重新配置成本高的特点,在价格和其他方面向生产者施加压力。另外,如果市场发生变化,需求突然减少,资产专用性强的生产者就不能低成本地调整其资产的生产方向。因此,资产专用性的强弱就决定了市场交易成本的高低。市场交易成本是随着资产专用性强度的增加而较快上升的一条曲线。
图2―2中,dSC/dK表示相对于资产专用性变化的边际市场交易成本的变化,dIC/dK表示相对于资产专用性变化的企业内部边际交易成本的变化。当资产专用性超过K点时,即边际市场交易成本大于企业内部边际交易成本,企业的纵向并购就有可能发生。因此,企业中的资产专用性越强,纵向并购的现象就越普遍。反之,如果企业资产专用性越弱,纵向并购的现象就越少。
图2-2 资产专用性程度与交易成本关系图
2.交易成本与混合并购
通过混合并购,一个企业可以生产一系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长期以来,经济学家对混合并购现象一直未找到充分合理的解释。大多数人认为,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在于分散风险和获得组合经济效益。而交易成本经济学对此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交易成本经济学把混合并购理解为企业组织(即“M型”结构)的自然发展,它克服了“U型”企业组织上的缺陷,它会因管理跨度过大而造成管理的累积性失控,从而加大行政管理费用。另外,也会造成各部门在目标上偏离利润最大化而追逐各自的小目标)。威廉姆森把“M型”结构的优点归纳为四点:第一,经营决策由独立的分部各自作出;第二,直接附属于总部的所谓“精英集团”,通过提供参谋和审计等方式有助于总部对分部的控制;第三,总部负责战略决策或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只注重总体的绩效而不直接过问各分部的绩效;第四,“M型”结构由于具有很好的协同作用,因而其更加追求总利润的最大化。实际上,对于“M型”企业组织来说,每个分部就相当于一个“U型”企业。我们可以把“M型”企业组织看作一个内部化的资本市场,通过统一的战略决策,使不同来源渠道的资本能够集中起来流向高盈利部门。它反映着资本市场由管理协调取代市场协调得以内在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由此可见,混合企业组织作为一种微型资本市场,能够更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把资源分配到高盈利部门,从而减少交易过程,降低交易成本。
综上所述,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组织创新和发展所必然采取的方式。它在本质上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而进行的一种合约选择,只有当并购行为能够使管理上的协调产生,从而提高生产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时候,并购才算成功。但并购无论采取哪一种形式,都是管理上的协调(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协调)代替市场机制的协调(企业之间的交易),其目的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可以说,交易成本的节约是企业并购产生的重要原因,用交易成本理论来解释企业并购的功能是很有说服力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交易成本理论对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为目前我国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常显著的交易成本。其原因有二:一是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还没有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之间的人为的分割还存在,使得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增加。二是我国企业讲信誉、守信用方面还很欠缺,各种形式的违约情况屡禁不绝,使得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上升。
再从理论研究方面来看,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是从企业边界入手,对企业的兼并收购行为进行分析的。因此,国外学者们对资产重组的其他方式没有进行过分析。但笔者认为,交易成本经济学亦可分析我国资产重组的其他方式,如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行为。
资产置换,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主要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存量呆滞资产的情况。因为我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上市时,一般都是将原企业的一部分改造上市的。在上市过程中,人员和业务的分离不彻底,甚至有些上市公司只是原企业的一个车间而已,因此不可避免的与原企业发生大量的交易关系。当原企业(控股股东)的目标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出现不一致时,则会出现非常大的交易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把同类业务整合到上市公司,从而减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关系,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资产剥离,实际上是兼并收购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一家企业来说,当边际市场交易成本小于边际组织交易成本时,该企业不仅不会并购目标企业,反而应该考虑是否将部分组织交易分离出去由市场进行。这样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在实践上,交易成本理论对确定企业边界,解释企业的纵向并购动因等问题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并为企业进行纵向并购的财务分析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在企业纵向并购中,可分析并购企业在并购前后的成本与收益情况,从而从成本—效益角度判定并购是否合理可行,这正是当前企业并购分析当中的薄弱地方。
但是交易成本理论在实际应用方面遇到了不少困难,首先因交易成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模糊性,造成交易成本计量当中交易成本范围确定的困难,从而无法精确计量交易成本的大小。其次,交易成本概念当中的一部分内容需要主观推断,因此数值确定的主观因素的存在也会造成最终结果的不同。再次交易成本概念与会计当中的成本概念差距较大,现有财务数据很难使用到交易成本的度量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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