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递信息不同,切实地管理地方公共事务,意味着绍兴商会必须真正地行动起来,有所作为。绍兴商会对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干预也是分为多种形式的,有的是以平衡各方利益、调解突发纠纷的方式进行的管理,有的是以提供经费的方式进行管理,有的是直接管理,甚至是自己创立公共事业。
有很多公共事务,是突然产生的。本来某项事业运行有序,因为某种原因,原有的秩序被打破,绍兴商会介入其间,对各方利益进行再平衡,重建秩序。这样的事件,金融最为突出。像前面描述过的,当金融因为纠纷而秩序错乱的时候,绍兴商会常常会对纠纷各方进行协调,努力恢复秩序。
有的公共事业,绍兴商会并不直接介入,而是以为其筹措资金的方式间接介入。在筹措资金方面,商会拥有的整套的组织体系使其能够较从容地筹措资金。绍兴商会就是以这种形式参与绍兴商团的管理的。
一般说来一地的商团是由当地商会组织成立的,并且附属于商会。比如苏州商团就是苏州商务总会的从属组织。[65]但是1912年到1914年之间的绍兴商团并不是绍兴商会的附属组织。虽然绍兴商团的确是绅商群体创建的,但这一群体是通过当时的绍兴社会党创办的:
绍兴社会党孙寅初、钱镜清、马谟臣、冯虚舟、陆文魁、高联芳诸君,咸系商界巨子,且均热心公益。近以时事日非,拟组织商团,以保商铺,日前邀集徐保林、陶文谷二君,借社会党事务所开谈话会。[66]
不仅绍兴商团的组建过程与商会无关,商团的日常运作也独立于绍兴商会。1912年7月24日绍兴商团选举职员的活动,完全独立于商会。这次选举大会与商会最大的联系,恐怕就是大会邀请绍兴商会总董钱允康担任检票一职。[67]商团的日常训练事宜,完全与绍兴商会无关。
不过,绍兴商会曾以筹措资金的方式介入过商团事务。绍兴商团开始组织时,其启动资金由各发起人捐助,初次举行成立商团的谈话会时各发起人“当场认定开办费洋五百余元”。[68]后来,又有发起人陆续认捐,“当时又有沈墨臣、陈寿生等各认十元”。[69]后来商团购买枪械的费用,也是通过捐助得来,“名誉团董鲍清如补助巨款,各职员次第捐输,得向绍兴民团总局购备枪弹,呈请陆前知事烙印,即于冬防时使用”。[70]但是,商团事务繁多,支出浩繁,特别在其起步阶段,经费异常支绌。为了弥补经费不足,绍兴商团曾经请商会帮忙筹集经费。
为了给商团筹集经费,绍兴商会邀集各业董事召开会议。当时的商会总董钱允康认为,商团现在组织完好,但经费异常支绌;商团若是失败,功亏一篑,着实可惜;绍兴商会应该为其筹措经费,“若不为之捐助,功亏一篑,殊为可惜,并何以对办事者之初意。所称维持等情,本会天职尔尔”。最终,经过大会讨论,由各业董持捐册向各商号劝捐,“互相讨论,由到会各董,分携捐册,向各店劝募”。[71](www.xing528.com)
显然,绍兴商团从组建到运行,都是独立于绍兴商会的。绍兴商会是不直接管理商团事务的。但是商会利用其组织体系为商团筹措资金,这也是一种对商团管理事务的介入。也就是说,绍兴商会通过为商团筹集资金的方式,间接地介入了商团的事务。
绍兴商会还创办或直接管理着一些地方公共事业。根据现在的史料,可以知道绍兴商会曾经创办过公共典当、同安施医局。
受北伐战争的影响,绍兴各典当停止营业,这就给贫苦小民典质物件带来困难。有鉴于此,绍兴商会召集城区各典,设立公当,以惠贫民。“县商会召集各典经理开会讨论办法,结果在仓桥厢内设柜估当,每人以五角为限,凡金银铜锡一律不当。”[72]
绍兴商会还曾设立医疗机构,1918年绍兴商会创立同安施医局,“敝会同人,于民国七年起,在城区东如坊创设同安施医局,聘请单观澜主任该局医务”。[73]
绍兴商会还曾管理过城中的公共事业。比如清末民初绍兴的路灯就是由商会管理的。“绍城所有各街岗灯向归警署雇人燃点,自城议事会成立后,将前项路灯议归商会及自治会合力办理。”[74]
综上所述,绍兴商会是以多种形式去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有时地方秩序因各方的冲突而被破坏,绍兴商会以平衡各方利益的方式去恢复秩序;对有些公共事业,绍兴商会并不直接管理,而是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有些公共事业,绍兴商会是直接进行管理的,而且绍兴商会本身还创办了一些公共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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