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商会的名称进入民国后,先由“山会商务分会”变成“绍兴商务分会”,后又变为“绍兴县商会”。其中的第一次变化,纯粹是名称的变化,第二次变化,则是绍兴商会按照官厅意志进行改组的结果。
在现存的绍兴商会档案中,绍兴商会直到1912年3月仍然在使用“山会商务分会”这一名称。3月27日,杭州商务总会照会绍兴商会,要求将名称从“山会商务分会”更改为“绍兴商务分会”,“查公布官制施行法案,山阴、会稽并称绍兴县,请烦转饬各该分会遵照办理,以符法案”。[57]在1912年4月之后的文件中,“山会商务分会”这一名称便再未出现。
官厅要求“绍兴商务分会”改组的命令,即“准农商部电开,《商会法》及《施行细则》经先后奉令公布,请饬各县分会一律依法遵限改组”云云,虽然于1914年12月即由绍兴县公署传达给绍兴商会,[58]但是绍兴商会是直到1917年的春天才完成改组。这次改组,使绍兴商会的名称由“绍兴商务分会”变成“绍兴县商会”。这一点,1918年7月绍兴县商会呈报的商会会长高鹏的履历,可以为证:高鹏“民国三年春,因钱前总理病故,代理绍兴县商务分会总理。是年七月,被选为总理,复于六年春,遵章改组,续被选为绍兴县商会会长”。[59]经过此次非正式的改组,实施总理制的“商务分会”变为实施正副会长制的“县商会”。
1918年10月,绍兴商会由高鹏、杨祚厚等36人再次发起改组,[60]组织选举会董、正副会长。1918年11月2日,绍兴商会正式向绍兴县公署汇报改组情况。“前农商部咨行修正《商会法》及《施行细则》奉饬转行到会,遵经高鹏等发起,拟具章程,依法改组。”按绍兴商会的说法,这次改组本应早些进行,但是因为“柯桥与东关两处,争立商会,协议未能解决,致敝会亦延未呈报”。[61]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绍兴商会本体组织与原各商务分所改组时间并不一致。在城区商会改组之前,东关镇商务分所便已经进行了改组。东关商务分所于1916年6月改组为“镇商会”,此后多次与绍兴商会交涉划区而治。“窃敝会自五年六月依法改组一案曾荷转详,奉部核准,遵章部令,与城会协议区域。城会初则误会部文,答非所问,终则固执己见,不与妥商。”[62]柯桥改组较迟,直到1919年8月,即绍兴商会正式改组十个月后,才遵章改组。[63]
民国初年的改组,使绍兴商会在组织形式上面略微发生了一些变化。下列名单是1918年10月绍兴商会的选举结果。
会长一人:
冯锺淇,年四十九岁,绍兴县人,经理开源钱庄,前东合乡议事会会长;
副会长一人:
陈钧,年五十二岁,绍兴县人,酱业董事,开设豫泰酒栈,前清水乡议事会会长。
会董二十人:
冯敬纶,年四十五岁,绍兴县人,经理承源钱庄,前城议事会议员;
沈元麟,年四十三岁,绍兴县人,开设沈永和酒栈;
陶嘉舜,年四十七岁,绍兴县人,经理陈泰来布庄;
郦 均,年五十九岁,绍兴县人,经理天福丰布庄;
丁列辰,年五十二岁,绍兴县人,开设丁裕昌扇庄;
莫应辰,年五十一岁,绍兴县人,经理同吉钱庄;
章 □,年四十八岁,绍兴县人,经理荣德典当;
袁 荃,年四十七岁,绍兴县人,经理同泰钱庄;
杨祚厚,年四十四岁,绍兴县人,开设元泰纸号;
钟敬祺,年四十六岁,绍兴县人,经理泰和升布庄;
金维翰,年四十八岁,绍兴县人,经理永兴顺煤油行;
余□元,年四十七岁,绍兴县人,经理□泰典当,前系□瑞乡议事会议员;(www.xing528.com)
钱 霖,年四十六岁,绍兴县人,经理衍庆典当;
冯受谦,年三十五岁,绍兴县人,经理怡丰钱庄,商学毕业;
高增龄,年五十五岁,绍兴县人,经理源生茶漆号,孙端分事务所董事;
郭森美,年五十一岁,绍兴县人,经理福号昌南货号,斗门分事务所董事;
封祝尧,年四十八岁,绍兴县人,开设封禾记米行,马山分事务所董事;
韩懋文,年六十二岁,绍兴县人,开设承余绸庄,下方桥分事务所董事;
郑 垓,年五十二岁,绍兴县人,开设济和药号,伧塘分事务所董事;
陶冠经,年四十岁,绍兴县人,开设吉昌茶栈,汤浦分事务所董事。
特别会董四人:
高鹏,年六十一岁,绍兴县人,保昌钱庄股东、经理,前商会会长;
蔡元圣,年五十岁,绍兴县人,鲍景泰钱庄经理,前商会副会长;
陈宰埏,年四十三岁,绍兴县人,乾泰钱庄股东、经理,本届省议会议员;
陶传禔,年三十一岁,绍兴县人,陶泰生布庄东。
上述清册,列出了正副会长、会董、特别会董。除他们外,绍兴商会还包括各业会员和入会的各业商人。他们共同构成了绍兴商会的组织体系。如图2.1所示。
图2.1 绍兴商会组织体系
这一组织体系,由四部分构成,即正、副会长、诸类会董、会员、入会商人。其产生次序是,商会向各业商人发放选举票,各行业选出各自的会员,会员再选举会董,再由会董选举正副会长。“上午九时召集全体新会员选举会董,下午一时由会董互选正、副会长。”[64]最后由诸位会董选举产生特别会董。[65]
在这一结构中,最特殊的是会董这一阶层,会董分为普通会董与特别会董,普通会董分为“城区会董”和“乡会董”。城区会董由城区各业会员选举产生。“乡会董”由各分事务所董事长充任,“乡镇分事务所董事长,即本会会董”。[66]1918年选举时,县商会共有六个分事务所,共有六名乡会董。此时柯桥分事务所因为尚未正式改组,所以乡会董中无柯桥商业领袖。1920年10月绍兴商会再次选举时,沈赞臣作为1919年成立的柯桥分所的董事长,便担任了绍兴商会的乡会董职务。[67]通过将这些分事务所的董事长吸纳为会董,绍兴商会试图与各分事务所建立更为紧密的组织联系。
“特别会董”由会董选举产生,1918年选举产生的四位特别会董:高鹏、蔡元圣、陈宰埏、陶传禔,他们“主持会务,已历有年,众望式孚,群情咸仰”。高鹏是前任会长,蔡元圣是前任副会长。特别会董扮演的是顾问的角色,“终始匡扶”,使绍兴商会“凡遇事,有所遵循进行”。[68]
由于组织类档案的缺失,关于民国后绍兴商会下辖行业种类、数量的准确信息,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表2.4中的名单,是笔者根据绍兴商会一次摊派公债的文件整理而成的,从中可以大概看出民国时期的绍兴商会到底下辖哪些行业。
表2.4 民国时绍兴商会下辖行业
民国初年绍兴商会的改组,对商会的组织结构只是进行了极细微的调整(增加了特别会董),商会与行业的联系、沟通仍然只是依靠区区数名业董去推动行业事务的进行。商会介入行业性事务的能力仍然薄弱。由于业董往往无力应对行业事务,所以当时出现了被举业董避不就位的现象。绍兴箔庄业事务繁多,选举业董,被举者总是推诿逃避。“箔庄业事务繁多,交涉迭出,故该业对于业董一席,无不推诿。本届商会改选,各箔庄接到选举票后,因时局多故,办理更难,故尤为冷淡。”[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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