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另一方面,作为补贴实施的一方,政府则希望用最少的补贴促使更多的建筑企业采纳BIM技术,从而有效促进BIM技术的推广。结合图2—4可知,补贴力度在理论上只需稍大于β1就能使先行采纳BIM技术的建筑企业的BIM技术采纳状态从无效向有效转变。
除此之外,由图4可知,政府对不同建筑企业的补贴力度存在一个补贴上界。以先行采纳者为例,当政府补贴力度β小于β1时,BIM技术先行采纳者的采纳效率E随着补贴力度β的增大也在逐渐增大,但一直保持BIM技术采纳无效状态;当补贴力度β=β1时,BIM技术先行采纳者的采纳效率E从无效状态转变为有效状态;当β>β1时,BIM技术先行采纳者一直保持BIM技术采纳有效状态。作为被补贴的一方,虽然建筑企业希望政府的补贴力度越大越好,从而最大限度地弥补自身BIM技术的采纳成本,但是当它们的BIM技术采纳效率E>1时,就有充分的经济动机去采纳BIM技术。另一方面,作为补贴实施的一方,政府则希望用最少的补贴促使更多的建筑企业采纳BIM技术,从而有效促进BIM技术的推广。因此,除了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以外,政府对建筑企业BIM技术采纳的补贴也不是越多越好。结合图2—4可知,补贴力度在理论上只需稍大于β1就能使先行采纳BIM技术的建筑企业的BIM技术采纳状态从无效向有效转变。类似地,对于后行采纳者,政府的补贴力度只需稍大于β2即可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因此,政府的补贴力度存在一个理论上界,并且可知该理论上界满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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