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国家中,由于社会、经济或传统的原因,劳动者的货币工资常常偏离竞争性劳动市场所决定的工资水平,不能真实地反映单位劳动的边际产品价值,从而产生了劳动市场供求失衡问题。在此情形下,对工程项目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就不能简单地把项目中的货币工资支付直接视为该项目的劳动成本,而要通过“影子工资”对此劳动成本进行必要的调整。
影子工资,即劳动力的影子价格,其是指由于工程项目使用劳动力而使国民经济所付出的真实代价,其是由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和劳动力转移而引起的新增资源耗费两部分组成的。
劳动力机会成本是指劳动力如果不就业于该项目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最大效益,也就是因劳动力为该项目工作而使别处被迫放弃的原有净收益。它与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和供求状况有关,技术越熟练,社会需求程度越高,其机会成本越高;反之,越低。劳动力的机会成本是影子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新增资源耗费是指项目使用劳动力后,由于劳动者就业或迁移而增加的交通运输费用、城市管理费用、培训费用等,这些资源的耗用并未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www.xing528.com)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影子工资作为费用计入经营成本。影子工资的计算可采用转换系数法,即将财务评价时所用的工资与福利费之和(合称名义工资)乘以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影子工资转换系数作为国民经济评价参数,其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劳动力的状况、结构以及就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统一测定和发布的。一般工程项目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1,即影子工资的数值等于财务评价中的名义工资。在建设期内使用大量民工的项目,如水利、公路项目,其民工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0.5。在项目评价中,评价人员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劳动力的充裕程度以及所用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适当提高或降低影子工资转换系数。例如,对于在就业压力很大的地区、占用大量非熟练劳动力的工程项目,影子工资转换系数可小于1;对于占用大量短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项目,影子工资转换系数可大于1;对于中外合资合营的工程项目,由于其中方工作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一般较高,国家和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较大,因此,中方工作人员的影子工资转换系数通常都大于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