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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评价中的影子价格确定方法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项目的主要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原则上都应采用影子价格。只是在确定其影子价格前,应先将货物区分为外贸货物和非外贸货物。直接进口的投入物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加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式中符号的意义同前。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其影子价格应采用特殊方法确定,即投入物按机会成本分解定价,产出物按消费者支付意愿定价。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影子价格确定方法

影子价格是指依据一定原则确定,能反映投入物和产出物真实经济价值,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价格。影子价格是一种虚拟价格,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而人为确定、更为合理的价格。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项目的主要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原则上都应采用影子价格。为了简化计算,在不影响评价结论的前提下,可只对其价格在效益或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或国内价格明显不合格的产出物或投入物使用影子价格。

(一)市场机制定价货物的影子价格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贸易范围的扩大,大部分货物由市场定价,受供求影响,其价格可以近似反映其真实价值,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可将这些货物的市场价格加减国内运杂费等作为影子价格。只是在确定其影子价格前,应先将货物区分为外贸货物和非外贸货物。

1.外贸货物影子价格

所谓外贸货物,是指其使用或产生将对国家进出口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货物,主要包括产出物直接出口、间接出口或替代进口的货物;投入物中直接进口、间接进口或减少出口(原可用于出口)的货物。

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确定,实际将要发生的口岸价格为基础,按照项目各项产出和投入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根据口岸、项目所在地、投入物的国内产地、项目产出物的主要市场所在地以及交通运输条件的差异,对流通领域的费用支出进行调整而分别制定。具体的确定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产出物。直接出口的产出物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出口货物的离境交货价格)减去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

式中 SP——影子价格;

FOB——以外汇计价的离岸价格;

SER——影子汇率

T1——拟建项目所在地到口岸的运输费用;

TR1——拟建项目所在地到口岸的贸易费用。

间接出口的产出物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减去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加上原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再减去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

式中 T2,TR2——分别为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

T3,TR3——分别为原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

T4,TR4——分别为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

当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出口计算。

替代进口的产出物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进口货物到达本国口岸的价格,包括货物的国外购买费用、运输到本国口岸的费用和保险费用),减去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

式中 CIF——以外汇计价的原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T5——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

TR5——口岸到原用户的贸易费用。

当具体用户难以确定时,可只按到岸价格计算。

(2)投入物。直接进口的投入物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加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

式中符号的意义同前。

间接进口的投入物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加上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减去供应厂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

(www.xing528.com)

式中 T6——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

TR6——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贸易费用。

当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直接按进口计算。

减少出口的投入物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减去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即

式中符号的意义同前。

当原供应厂难以确定时,可只按离岸价格计算。

2.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

非外贸货物是指生产和使用对国家进出口不产生影响的货物,除了包括所谓的天然非外贸货物,如国内建筑、国内运输、商业及其他基础设施的产品和服务以外,还包括由于地理位置所限而使国内运费过高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以及受国内外贸易政策和其他条件限制而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等所谓的非天然非外贸货物。

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产出物。

1)增加供应数量,满足国内消费的项目产出物。若国内市场供求均衡,应采用市场价格定价;若国内市场供不应求,应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并考虑价格变化的趋势定价,但不应高于质量相同的同类产品的进口价格;对于无法判断供求情况的,则取以上价格中的较低者。

2)不增加国内市场供应数量,只是替代其他生产企业的产出物,使其减产或停产的项目产出物。若质量与被替代产品相同,应按被替代产品的可变成本分解定价;若产品质量有所提高的,应按被替代产品的可变成本加上因产品质量提高而带来的国民经济效益(可近似地按国际市场价格与被替代产品价格之差来确定)定价,也可按国内市场价格定价。

3)占国内市场份额较大,项目建成后会导致市场价格下跌的项目产出物。可按照项目建成前的市场价格和建成后的市场价格的平均值定价。

(2)投入物。

1)能通过原有企业挖潜(无须增加投资)而增加供应的,按分解成本(通常仅分解可变成本)定价。

2)需要通过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拟建项目需求的,按分解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分解和可变成本分解)定价。当难以获得分解成本所需资料时,可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定价。

3)项目计算期内无法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增加供应量的(减少原用户供应量),取国内市场价格、国家统一价格加补贴、协议价格中较高者定价。

(二)国家调控价格货物的影子价格

目前,在我国价格管理体制条件下,有些货物(或服务)不完全由市场机制形成价格,还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制约,其主要包括指导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等。调控价格不能完全反映货物的真实价值。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其影子价格应采用特殊方法确定,即投入物按机会成本分解定价,产出物按消费者支付意愿定价。

1.电价

电力作为项目投入物时的影子价格,一般按完全成本分解定价,电力过剩时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作为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可按电力对当地经济的边际贡献定价。

2.铁路运价

铁路作为项目投入物时的影子价格,一般按完全成本分解定价,对运力有富余的路段,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铁路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按“有无法”计算运输费用节约等效益。

3.水价

水作为项目投入物时的影子价格,按后备水源的边际成本分解定价,或按恢复水功能的成本计算;作为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按消费者支付意愿(一般消费者承受能力加政府补贴)计算。

(三)特殊投入物影子价格

项目的特殊投入物是指项目在建设、生产运营中使用的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等物品。特殊投入物影子价格的构成与确定,见表7-3。

表7-3 特殊投入物影子价格的构成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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