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营水利是伴随新形势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已显示出了它的时代性,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低标准重复建设、技术质量不高、存在安全隐患等等。这些都有待于今后加以规范、提高。几年来大规模的长江堤防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从整体上全面增强了全省抗洪保安能力;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乃至全社会民间资本的不断积累,都为民营水利的大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由于民营水利带有很强的社会性、群众性和自发性,必须及早研究、完善、引导、规范,确保民营水利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大办民营水利、办好民营水利的良好社会氛围。这是我们在发展民营水利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应继续坚持和发扬。二是坚持两手抓,严格民营水利发展的领域和界线。水利兼具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特点,其公益性功能和经营性功能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因此,怎样尽可能避免这种利益冲突是民营水利发展的关键。必须坚持两手抓,对公益型水利工程设施和以公益性为主的服务性水利工程设施,严格走国家投资建设的路子;对服务型、经营型水利工程项目,应积极组织引导、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独资、合资兴办。三是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民营水利大发展的政策法规,包括投资激励政策、扶持政策、资本市场运作规范、投资者权益保障等,让投资者不吃亏,让经营者有收益,让所有者有保障。四是切实抓好各级水利规划工作,为民营水利发展提供技术依据。制定好流域规划、农村建设发展水利规划等,同时做好工程建设前期服务工作,包括对水资源利用、工程布局、项目设计等合理性的审查等。民营水利项目必须符合规划。五是严格监督指导。对农村水资源开发利用,农村水利经营管理等进行监督,防止民营水利被无偿平调、防止垄断公共资源、掠夺式开发经营、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情况的发生,同时也要防止民营水利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六是坚持走混合制水利经济发展之路。采用多种形式,融资发展水利经济;大力实施行业内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走民营化的路子;抓住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契机,对经营性水利工程和少数服务性水利工程大胆实行民营化改造,实践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去年我们在厅直企业改制脱钩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共置换员工身份7500多人,并组建了两个具有一级资质的民营水电建设股份公司,盘活了一个年产60万吨的水泥厂,并将于近期发展成年产400万吨水泥的水利民营企业。(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