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质量指数评价,可能因控股类型、地区和行业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需要对数据统计和指数计算中涉及的相关概念做出界定。
(1)控股或所有制类型
本报告将所有公司按控股情况分为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强相对控股公司、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和无国有股份公司五种类型。参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第五条规定,并结合本报告研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这五种所有制类型的界定是:
A.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股东为第一股东,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持股比例下限为50%(不含50%);
B.国有强相对控股公司:国有股股东为第一股东,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持股比例上限为50%(含50%),下限为30%(不含30%);
C.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国有股股东为第一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持股比例小于30%(含30%);
D.国有参股公司:有国有股东,但国有股比例不符合上述三条标准;
E.无国有股份公司:上述四种情形以外的公司。(www.xing528.com)
在上述五类公司中,最后两类其实就是典型的民有或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或称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2)地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划分,中国内地有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包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这些行政区域又可以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等四个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福建、广东、海南、河北、江苏、山东、上海、天津、浙江10个行政区域;中部地区包括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西6个行政区域;西部地区包括重庆、甘肃、广西、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陕西、四川、西藏、新疆、云南12个行政区域;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3个行政区域。
(3)行业
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上市公司行业分为19个门类,具体分类结构与代码如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在本报告的3615家样本上市公司中,19个行业均有上市公司。
在19个大类行业中,制造业是上市公司最多的行业。本报告3615家公司样本中,制造业企业共2366家。按照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制造业还可以细分为31个小类,分别是C13.农副食品加工业;C14.食品制造业;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6.烟草制品业;C17.纺织业;C18.纺织服装、服饰业;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1.家具制造业;C22.造纸和纸制品业;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7.医药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3.金属制品业;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仪器仪表制造业;C41.其他制造业;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当前样本中,制造业上市公司涉及29个小类,尚没有C16(烟草制品业)和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上市公司。因篇幅所限,本报告没有对制造业细分类行业进行进一步统计,但背后作为本报告支撑的数据库有明确的细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指数报告涉及的四个维度中,社会责任、企业创新、绩效与价值因不同行业的性质不同而在统计上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报告的指数分值在不同行业间的可比性可能有限,最好是在行业内比较,而不建议在行业间比较(本报告的总排名仅供参考)。本报告剔除的一些上市公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而导致数据缺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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