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毕业于沪上一所高校,起初在一家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工作,后因单位效益不好,且离家太远,上班非常辛苦,于是辞职在家,专门从事外贸SOHO。除了联系原来的客户外,陈先生每天都会利用网络寻找产品供求信息。一天,他发现一条“丹麦某公司求购中国一批棉质T恤”的信息。凭着职业敏感和对服装行业的了解,他立刻上网查询相关产品的信息,迅速从众多的生产厂家中筛选出一批厂家。陈先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逐一与这些厂家进行沟通,了解棉质T恤的相关情况。很快,陈先生在综合考虑原料产地、运输条件、质量、价格等因素之后确定了3家企业,准备作为自己的供货商。
于是,陈先生立即向这家丹麦公司发出邮件,向对方提交了一份比较详细的产品资料和市场分析报告,同时向客户自荐作为外商代理向中国的生产企业询价,并提出由丹麦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佣金。两天后,丹麦公司回复,接受陈先生的建议,愿意与陈先生合作。于是,陈先生以外商代理的身份正式向之前选定的3家企业发出询盘。3家企业很快进行了回复:
经过全面考虑,陈先生认为“企业三”虽然在价格上有优势,但是资料不齐,而且资料印制粗糙缺乏美感,担心产品质量也有问题,首先放弃了“企业三”。在与“企业一”的接触中,尽管该企业产品质量不错,但几次电话联系,对方始终不肯降价,且态度冷淡,陈先生于是也排除了“企业一”。在与“企业二”的交流和协商下,“企业二”同意在原有报价基础上再降低6元。陈先生当即向丹麦公司报价,丹麦公司要求寄送样品。经与“企业二”协商后,同意寄送样品。丹麦公司接到样品后回函,样品检验合格,但要求在报价的基础上再降低10元。在陈先生的参与下,双方经过几次协商价格,最后决定以每件225元成交了2 000件。(https://www.xing528.com)
由于“企业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陈先生找到一家专业进出口公司,商定由该公司作为“企业二”的出口代理。该公司按合同金额的1.5%提取出口代理费。丹麦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对产品质量表示满意,并将之前商定的佣金电汇给陈先生。
上述案例就是应用SOHO方式经营国际贸易的一个典型。它与陈先生原来的工作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陈先生利用专业知识、网络技术和职业敏感,利用很少的投入,在家开展经营活动,赚取佣金,提高了经济效率,改善了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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