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银业务由外地总部负责,房地产非银业务的监管空前严格
非银业务由外地总部负责。本省的非银行金融系统不够完善,券商、基金、信托、保险公司都是从总部层面与在海南的房地产企业产生关联,在当地仅设置销售类、咨询类分支机构。
当前对房地产非银业务的监管空前严格。房企的公司债基本停发(证监会),通过发行企业债融资不得用于商业地产项目(发展改革委),进行再融资后不得将资金用于购地(证监会),私募资管计划不得投向房价过快上涨城市部分地产项目(中基协)。这使得房企的一些原有融资方式不再能发挥作用,对此,部分房企选择压缩项目规模,少数房企铤而走险选择更为隐蔽操作、利率更高的融资方式。
2.股票融资、外币贷款等标准融资较为发达,非标融资规模较小且与全国的关联较弱、风险相对隔离,但2017年增速较快
在标准融资方面,海南的股票融资较发达,外币贷款也发挥了一定融资作用。从有省级社融数据的2014年到2017年上半年,累计“非人民币贷款的标准融资”占累计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24.4%,高于全国水平(16.5%)。其中,外币贷款和股票融资占比分别为6.7%和7.9%,均高于全国水平(-1.3%和4.8%),企业债券占比为9.8%,低于全国水平
(13.1%)。(www.xing528.com)
海南非标融资占比低于全国水平。2014年到2017年上半年,海南非标融资占比仅为3.5%,低于全国水平(11.6%)。海南发展了一定程度的委托贷款,占比9.8%,略低于全国水平(11.3%),信托贷款未发展或数据缺失,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有所发展,但净融资额是负的,占比-6.3%,低于全国水平(-4.2%)。
海南非标融资规模较小所带来的防风险之利大于约束融资之弊。非标产品是易爆发风险的领域,海南非标融资规模较小的特点有利有弊,一方面能减少来自金融产品无序创新的风险,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企业进行更灵活融资的可能性。综合看来利大于弊:海南的非标产品规模较小,与全国的关联较弱,而全国的非标产品市场无序发展较严重,如果其他地区出现问题,并不会快速传导到海南,可见利处较大;海南许多金融机构都反映贷款额度难以在本省用尽,存贷比平均约52%,低于全国水平(近5年约65%),很多结余额度会转移给总行,可见海南货币信贷环境相对较为宽松,弊端较小。
由于房地产企业是海南主要的社会融资方,海南省社会融资的结构能够大致反映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结构。
房地产非标融资的风险呈上升态势,值得重视。2017年以来非标融资增速较快,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投向房地产业及其相关资产的非标债权(含表内投资业务资金和理财资金)余额同比增长47.8%,投向房地产业的委托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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