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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0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征近似自由市场经济体中频繁干预市场类型。房改以来我国房地产领域以推进市场化改革为主,调控频繁;2007年以后对住房民生属性的重视逐步加强,初显部分社会型市场经济体住房政策特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指出,我国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中央对住房居住属性越来越重视,但近年房地产发展长效制度建设进展缓慢。

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征近似自由市场经济体中频繁干预市场类型。房改以来我国房地产领域以推进市场化改革为主,调控频繁;2007年以后对住房民生属性的重视逐步加强,初显部分社会型市场经济体住房政策特征。

《“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指出,我国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总的看,1994年以来的房改以住房市场化发展为核心,同时实施国家基本住房保障责任,表现在:政府不直接干预房租和房价的形成;在廉租房领域实施封闭运行,建立二元化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套房购房优惠等政策鼓励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自有。(www.xing528.com)

2007年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来,政府对住房民生属性的重视逐步加强,显现部分社会型市场经济国家住房政策特征,主要表现在:2010年以来实施商品房“限价”政策,属于政府直接干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行为;部分地区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过程中,探索采取“公共租赁住房采用成本定价略低于市场租金、面向所有群体、对低收入租户给予补贴”的模式,初步显示一元化住房租赁市场的特征。2016年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央对住房居住属性越来越重视,但近年房地产发展长效制度建设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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