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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官僚资本的本质及其影响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抗战结束后的这一年多以来,“官僚资本”竟变成一个流行语了。不论如何,我们今日总算取得了讨论官僚资本的某种限度的“自由”了。事实上,官僚资本是非常生动,但也非常具体的。像这样一种资本形态,我们称之为官僚资本的第三形态。由上面各别的说明,我们应对官僚资本有一个总的概念,即所谓官僚资本,应是在特殊社会条件下,为官僚所拥有所运用所控制的诸种资本之有机结合的总称。

如何理解官僚资本的本质及其影响

在抗战结束后的这一年多以来,“官僚资本”竟变成一个流行语了。在这以前,官僚资本尽管早经存在,但间或有人论到它,或论到与它相类似相关联的“买办资本”一类名词,经常是在资本两字上面划××,有时竟连资本两字亦以××代,或者干脆禁止谈到诸如此类有损官誉有污官格的“不敬语”。然而,曾几何时,一般舆论已毫无忌讳的在尚论着责骂着官僚资本,甚至一向嫌忌这类名词的党政论坛,亦公然把这以前认为是异己分子中伤的“不祥物”,当作必须打倒必须肃清的对象。这种大转变,一部分虽然是由于时代的进步,民主作风变成了不可违抗的潮流。一部分是由于官僚资本活动得过于猖獗,听其发展下去,不但会断送整个国民经济命脉,且将不可避免地危及党政自身的生存,但同时也由官僚资本家集团内部,因着“发展不平衡律”引起了“内讧”。不论如何,我们今日总算取得了讨论官僚资本的某种限度的“自由”了。

但也许因为我们取得这有限制的讨论的自由,还是不久的事,一般对于官僚资本本身的认识,就不免有些感到“漠然”。广州综合出版社编印了一本《论官僚资本》的小丛书,把时下有关这方面的论文,集在一块,其中计有狄超白、马寅初周恩来、吴大琨、郑森禹、郑振铎、姜庆湘、赵元浩诸先生分别发表于各地杂志报章上的。这些文字,因为有的是临时演讲记录,有的是夹在其他论题中附带提到,所以大都不免“语焉不详”,我觉得,对于这样一个重大题目,理应多费点时间,把它的特质作用等等方面的关键详明的阐述出来。

在目前,大家对于官僚资本,似乎有两个近似对立的认识:其一是抓住官僚资本静态的一面,仿佛官僚资本就是“官僚的资本”,这样一种同义语反复的呆板表现,当然会阻碍我们对于官僚资本的科学分析;又其一是把握官僚资本动态的一面,过分强调它的融通性,结局,官僚资本就变成了闪灼不定难于捉摸的东西。

事实上,官僚资本是非常生动,但也非常具体的。

官僚资本有三个具体形态:一是官僚所有资本形态,一是官僚支配资本形态,一是官僚使用资本形态,这三者相互的依存性和融通性,是官僚资本所以成形为官僚资本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它们的存在,在某些场合是各别独立的,在某些场合是相混合的,但离开了其中之一,则不足以通体了解其他。

这里且先分别释明它们各别的特质,然后再统观其共同机能。

首先,所谓官僚所有资本形态,就是指着官僚自己举办的某种企业和经营。这种企业在允许任何私人可以自由经营的限内,他曾是官僚或已经不是官僚,他的资本活动,都不包括在这种所有资本形态中(自然,我们很知道,现实的官僚资本,有极大一部分,是把握在那些已从政治舞台退出的人手里,但一个人政治生命的确实终结,同时却会是他的所有资本形态向着其他形态变形的开始);官僚资本所有形态,必得所得者必尚是官僚,一方面以公务人员的资格,从事政治活动,同时又以私法人资格,从事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他的经济活动是被禁止的,抑是被允许的,也不管他是直接从事经营,抑是委托旁人经营,他那种经济活动依以进行的资本,就似乎取得了官僚资本的属性。但是这种说法,马上就要遭到以次事实的反驳。近代社会,是所谓商工业者市民社会。由商工业经营者变成官僚,是极其寻常的事。一个商业家工业家或银行家如其一旦成功为官或官僚,是不是要停止他原已经营的一切企业呢?即,是不是他一进入政界同时就得退出经济界呢?或者,他不退出经济界,他前此经济活动所依以进行的资本,就会因为他投身政界,而变为官僚资本呢?如果对于这些问题的答复,不能一概断然予以肯定,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所谓官僚资本,即使是就其所有形态来说,那也不能单从资本为官所有这一事实来评定,而要从资本在如何的情况下为官所有这一事实来评定;为官所有资本其所以被人诅咒被人诟病,乃因他的资本来源,他的资本活动,通通与他的官职发生密切联系。我们由此知道:官僚所有资本形态,只是官僚资本的诸现象形态之一,我们称此为官僚资本的第一形态。

其次,存在于官僚所有资本形态一傍的,还有官僚使用资本形态或官僚运用资本形态。凡属由“公家”经营的一切企业,其经营主体,不拘是国,是省,是市,是其他党政军乃至社会文化团体,其实际经营者,通是各种形式的官;官僚对于此类资本经营,没有所有权,但却有运用权。本来,在一切现代国家,均存有大大小小的这类“公营”事业,也多半是任用公务员或“官”去经营,但它那些经营资本,是不是可归属在官僚资本范畴呢?那第一可以说是由于它们的公营资本与官或官自己经营的资本,没有何等内在的关联;第二可以说是由于那些从事公营事业经理的人,即使是官厅任命的,即使是官,一到那些经营机关,他们便不是以官的“格”、官的职能在那里活动。正惟其有这第二种理由,更使第一种理由得以确立。从这里,我们又明了,不是资本由公家所运用,为官方所经营,便变为官僚资本,而是公家的企业经营,被掌握在官僚手中,由官僚任意处置,并使其对前述官僚所有资本形态,发生或明或暗的内在联系,才叫人厌恶叫人诅咒。像这样为官僚资本所运用的资本形态,我们称它为官僚资本的第二形态。(www.xing528.com)

再次,我们要谈到官僚所支配的资本形态了。本来,官僚个人所有资本,官僚所运用的公家资本,通可说是受其支配控制的,但我们这里却是另有所指,或即是指着那些既非为官僚直接保有,又非为官僚所直接运用,但却显然在多方面受着官僚支配控制的那些私人企业资本,在经济与政治保有密切联系,而又缺少明确的法的权界以资分划的场合,特别在私人资本必须取得政府各种方式的支援,始能维系的场合,几乎大部分的私人企业或其资本,都不免要在不同的程度,通过不同的方式,变为官僚的“俘虏”,变为官僚任意侵渔和自由游泳的大水池,变为他们所有资本形态扩大汇集的又一来源。像这样一种资本形态,我们称之为官僚资本的第三形态。

由上面各别的说明,我们应对官僚资本有一个总的概念,即所谓官僚资本,应是在特殊社会条件下,为官僚所拥有所运用所控制的诸种资本之有机结合的总称。那从以次三方面显出它的基本特征:

第一,官僚资本的三个形态,通是以官为其发生联系作用的枢纽;没有官的凭借,这种资本的属性就根本无法存在。

第二,官僚资本之一极,是人的属性的官或官僚,而其对极,却是物的属性的资本。资本而捺上官僚的烙印,是只有在一定的社会政治条件下才有可能,因此,官僚资本的产生与发展,皆当从特定社会政治关系中去加以理解,而那同时也正好是特定社会政治关系的体现物。

第三,官僚资本的上述三个形态,就某一方面或其活动的归结来讲,似以第一形态即官僚所有资本形态为基本形态,因为对公营资本作自利的运用,对私人资本作自利的控制,无非是想使其所有资本形态迅速扩大起来。但从另方面或从其活动机能立论,则第二第三两资本形态,不但同样重要,甚或更加重要,没有这两个资本形态,第一资本形态,也许根本不易产生,即使产生,也恐怕难得成形为官僚资本。

论到这里,大家也许仍觉得我上面关于官僚资本的总概念,还有不够包容的地方,即在现实上,除了上述官僚资本的三个形态外,不是分明存在着官商合办的资本形态吗?详细分析起来,这所谓官商合办的官,并非官,而是官家或公家,所谓商,并非商,倒反而是官或官僚。官僚资本在其作用过程中,可以有许许多多的连结方式,而由此表现出许许多多的复合形态:官和私人的资本,参组到公资本方面;官以公家资本,参组到私资本方面;官以所谓官商合办的金融机关的资本,参组到私资本或公资本方面;官以属于国有的资本,参组到地方官商合办事业方面……各种各色的结合方式,都不过是官为扩大并加强自己资本活动所搭起的“便桥”。我们应当把它们理解为前述三个基本形态的派生形态,并为那三个基本形态作用的环节或结果,它们的真相,是会在后面待述及的官僚资本活动的过程中明白显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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