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面的叙述我们知道了:(1)我们为了叙述上的便利,或者为了社会事象的研究,必须应用抽象分析法,因而在考察农业诸生产条件间形成的破坏倾向的时候,姑先把农村诸原始资本间的破坏倾向乃至农村与都市经济交往间存在的破坏倾向舍象着;等到考察农村诸原始性资本的破坏倾向的时候,仍旧把农村与都市经济间存在的破坏倾向舍象着。实则它们是在同时交互作用着的。正惟其农村依种种原始、半原始榨取方式所积累起来的资财,不肯投用到生产事业上去,而依旧分别当作原始资本流转着,并当作都市买办商业、官僚资本的活动器官而作用着,它就不但不能变为农业生产资本,变为农具、畜力以及其他农场设备和技术改良的准备金,却反而变成破坏这一切的压力。(2)惟其它们这三种范围大小不同的运动,有如上所说的内在条件纲维着连贯着,它们就能形成一种整体运动,使我们有根据把当作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来理解。我一再讲过,一个社会的半殖民地性格,是由它的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引出的,是通过它的各种封建剥削造成的。而一切原始性剥削,又是把封建土地制作为其骨干或核心。这就是为什么土地这一生产条件所付太高封建代价,竟成为破坏其他生产条件(如农具、畜力、劳动力)甚至地力本身的根本症结;诸种原始资本不能流用到农村乃至都市生产事业上去,最先亦是由于购买土地太有“权”“利”可图;而整个都市的中外大小权势者的寄生基础,即使是通过了买办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一类中间剥削榨取环节,最后终归是“斧打凿,凿入木”的要落在土地上。可是,(3)正因为封建的土地剥削关系,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的基础,而一切对那种土地生产所加的压力,所造出的不利倾向,又无异在不绝破坏那个基础,在不绝把农村社会劳动生产力束缚、压缩乃至支解在极其可怕的衰弱境地,那就显然表示:一种对封建专制官僚统治者意志独立的、无可抗拒的、物理的辩证的发展,正在敦促他们向着“自我否定”的前途迈进。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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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马扎尔:西南诸省地主,占有耕地60%~70%,扬子江流域占有50%~60%,河南、陕西占有50%,山东占有30%~40%,东北诸省占有50%~70%;据拉西曼:自耕农在中国南部十二省只占23%,半自耕农占25%,而纯粹佃农却占有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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