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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四分主义的理论观点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学上之有四分主义出现,那是经济学已经庸俗化了的结果。即使退一万步说,经济理论的建立,并不一定要把社会生产形态作为重心,但整个经济理论由四分主义或四分法去说明,一定是要显得凌乱不堪的。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劳动力的买卖,是资本家生产日记上的一件基本事实,但这在生产项下必须处理的问题,又得在四分主义的交换项下去听候摆布。总之,在四分主义下勉强割裂开的诸般经济事实,是难免说了又说的。

检讨四分主义的理论观点

经济学上之有四分主义出现,那是经济学已经庸俗化了的结果。在以前古典学派的几位经济学大师的著述,都看不到此种体裁。亚当·斯密的大著《国富论》以分工论开始,李嘉图的《经济学及赋税之原理》以价值论开始。都是随着理论的展开,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事实,不拘形式地,分别就其在全经济运动中扮演的机能,予以说明。但自一八二一年詹姆士·穆勒(James Mill)出版其《经济学要义》(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把全书分为四章:第一章生产(Production),第二章分配(Distribution),第三章交易(Interchange),第四章消费(Consumption),于是经济学上,就有所谓四分主义。他这部书的写成,原是由于他与李嘉图颇有友谊,李嘉图那部大著《经济学及赋税之原理》的出版,就是出于他的怂恿。但因为他觉得那书艰深难解,不便初学,故特于携子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散步时,择讲其中精义,令其笔记,后将此笔记整理润色,以成此书。他为了把李嘉图的艰深理论,加以明易条理讲说,特采此四分法。这种四分法体裁的采用,李嘉图的理论体系,虽然变得蒙糊不清了,但却非常适合此后经济学日益肤浅化普遍化与通俗化的要求。所以愈到后来,四分法就愈加成为经济学著述最通行的体裁了。

通观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好像其经济运动的程序,首先是生产物由生产领域产生出来,再分配在直接间接参加生产活动的各主体之间,比如,分配在资本家、劳动者及土地所有者之间,他们各将其所得,行使交换,最后把各各交换的成果,拿来消费。最初一看,把这诸般经济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按照这种次第,分为四个部门,排比出来,仿佛是再明白再自然不过的了。但稍加检讨,就知道这是极不合理的分论法。这里简单指出以次两个错误:

(1)理论体系的支离

一个有组织的理论体系,应当有一个重心,有一个统一全部脉络的中心枢纽。等于“四头政治”的四分法,不能把这个重心,这个中心枢纽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总生产物,以如何的方式,如何的比例,分配在各成员之间;他们以如何的方式行使交换,以及消费的一般条件及其比重如何,均是取决于当前的生产形态。有哪种社会生产形态,就有哪种与其相适应的分配形态,由一般流通显示出的交换关系,它是作为全生产过程中的一个机能而作用着的,至于消费,在作为生产手段的消费的限内,已经是生产中的要素形态;而此外在作为生活资料的消费的限内,那在经济学上,不过是当作附随事项,在必要场合提到罢了。自然,一般消费能力的大小,交换范围的广狭,乃至分配比例的变动,都会在生产规模生产形态上,发生反拨的作用,但其作用,仍不过是行于一定生产形态生产关系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生产在全经济活动中所占的这种统一全部脉络的中枢地位,单是把它位置在四分法的第一把交椅上,是表现不出来的。把陪角同主角“平等”起来,把群众和领袖看得一样没有差别,我们的经济学者们是很容易感到不成体统的,但经济学上的这平列式的无头无脑的无政府的状态,他们却丝毫感觉不到,且反而认定这正是井井有条的理论体系。这里我得顺便指出:经济学上四分法的这种“古典”作风,虽然为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的经济学著述所一般宗法,但比较有点理解有点特见的经济学者,却大抵知道这是一种阻碍理论展开的格式,这是可以从他们著述中看得出来的。(www.xing528.com)

(2)说明程序的凌乱

也许说,特别看重生产,把分配,特别是把交换、消费屈居在隶从地位,那是经济学上某一部分人或某派的主张,而非大家一致赞同的“公意”;还可说,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并不一定要特别对生产另眼相观,才能建立起来,像大经济学者李嘉图的名著《经济学及赋税之原理》,就是着重分配问题(李氏在该书序言说:“……这种分配受支配于一定法则,确定这种法则,是经济学上的主要问题。”);主张限界效用说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者们,特别强调消费问题;此外,历史学派的几位名经济学者,还把交换作为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枢纽,他们各别都完成了一定的经济理论体系。在这里,因为篇幅的关系,我不能深入地解答这些问题,不过,我得指明,李嘉图把研究的重心,放在分配上面,那与这里成为问题的四分主义照应,他不过由此限定研究的范围,等于写部分配论的著述一样。历史学派经济学者,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者,分别把交换或消费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虽其理论的支离,我们往后还有从长讨论的机会,但他们并不一定是四分主义的宗法者。即使退一万步说,经济理论的建立,并不一定要把社会生产形态作为重心,但整个经济理论由四分主义或四分法去说明,一定是要显得凌乱不堪的。首先,现实的经济活动,并不是显分畛域地生产了再分配,接着再交换,最后始归于消费。一把生产过程看作是再生产过程,它的生产手段,就是交换分配过来的结果,同时生产还是一直由消费支持着进行的。劳动手段的消费,劳动力的消费,乃至劳动者对于生活资料的消费,通是作为生产上的作用来说明的。在观念上把它们硬分出次第来,已经够支离了,而况现在依次的解说上,又须全般的重叠。消费主要是在生产领域进行的,结局,就大体要在生产项下来说明,往后又变一个花样,在消费项下来说明。分配的几个主体,首先就在生产方面,事实上,生产上还不绝在行使着分配。生产物当作生产要素加入生产领域,生产物又当作完成品从生产领域移到市场,它的来龙去脉,对交换发生了不可分离的关系。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劳动力的买卖,是资本家生产日记上的一件基本事实,但这在生产项下必须处理的问题,又得在四分主义的交换项下去听候摆布。总之,在四分主义下勉强割裂开的诸般经济事实,是难免说了又说的。

现在且进而论到与四分主义“相得益彰”的经济三位一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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