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面的说明,我们知道:中国的国营省营事业,或者中国的公经济的发展前途,似还满布着荆棘。我们亦希望中国公经济的病态,是与整个战时经济的病态关联着,战争结束了,这些病态也随着清除掉。但如其我们设想到:
(一)公经济并不能孤立的成长起来,它的成长,不但须与全般国民经济采取密切有机的步调,且须全般社会条件能允许它,与它相配合。
(二)公经济感受极大威胁的官僚主义与商业优势乃至地方主义,都有其取得存在的社会基础,那种社会基础,仿佛并没有随着战争的终结而自行消失的理由。
在中国公经济发展前途的问题上,假如能加入上述这两种考虑,我们就会明白:即使我们在主观上,鉴于世界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经济制引起的种种弊端,又鉴于这些国家的自由经济在不绝统制经济化,私经济或个人主义经济,在不绝社会化、公有化,因而想迎头赶上,把这当作一个重要国策来推行,那一定要进一步研究它们的经济的社会化、公有化的现实前提条件,我们采行公经济的现实社会基础。否则一方面尽管努力公经济的建树,另一方面却恐无法阻止“假公济私”或“化公为私”的反离现象继续发生。
论到这里,我们似可明了,我前面之所以提述到中国传统的公经济形态,乃因我们今日的公经济,至少在本质上,与它保有相当历史的社会的渊源。传统的官僚制度官僚主义,也许随时代的演变,改变了一些外形,但作为这制度依存并活动的基地的土地所有关系,迄今仍发现不出何等本质的变动。我曾在其他场合[11]讲过:今日国内专家学者之谈工业化,类皆在工业化应注重民生,抑注重国防;应注重轻工业,抑注重重工业;应集中在都市,抑分布在农村;应采取民营,抑采行公营这一些属于技术性的问题上着眼,而不肯率先探问到我们今日的社会条件,是否宜于任何方式的工业化。大家对于任何施行方式、任何内容的工业化,都得依据民生主义的原则,都无异议,但民生主义第一步就要求实施平均地权,改变传统的土地关系,以便根本铲除妨碍工业化的官僚主义,铲除一切掣阻着新经济形态或公有经济形态成长的落后的社会根源。然而关于这点,大家似乎都不肯费神去研究研究,这实在是令人大惑不解的。
浅见者以为土地问题与工业化问题,仿佛没有何等了不起的联系,而高明一点的新旧经济学者,亦不过认定原有土地关系之妨碍工业化,就在于土地上吸去了原可移用到工业上的资金,但问题如果是如此简单,真是厉行征实征购,就可以解决土地问题。而事实上,一切落后关系、不良风习,过时意识形态,以及其他逆乎时代潮流的许多社会现象,都是把旧有土地关系作为寄生的依据。而旧有土地关系之直接妨碍一般经济发展的,则是它助成传统商业资本的买办化;促成国际资本对中国金融与货币的控制,使其不能发挥民族资本的机能;妨碍工农业上新的技术条件的采用;此外,并阻害中国社会资本的蓄积及其向生产事业上转化。[12]
凡属阻碍一般国民经济发达的传统土地所有关系,当然也或更阻碍公经济形态的成长。
设把论点由消极方面转到积极方面,我个人对于中国公经济的看法,有两点私见:
其一是:中国的公经济,应从土地的公有作起。
其二是:中国的公经济,只能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才能有所成就。
对于前一点的简括解释是:
我们的国策,向着国营省营一类公经济上努力,无疑是鉴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和它们给予我们的社会变革经验,使我们认定:中国现代化如还从头做起,即先尽量发展私人经济,再依序顺导到公经济阶段,那不但太迂回,太跟不上时代,且恐日新月异的世界大经济环境,亦不容许我们从容作去,所以,今日着重公经济的建树,殆寓有“亡羊补牢”与“迎头赶上”两种企图,而要使我们对于任何新的经济上的努力,不像以往之歪曲到传统的那种公经济的道路上去,首先就得从根改变我们的传统土地所有关系。但中国传统土地所有关系,以前资本社会的性质来尺度,是有着它的进步性和强韧性的。如果我们采行各国在现代初期所施行的那种土地改革办法,那不独会视为无此需要(因为原来土地所有关系在形式上允许土地及劳动之自由转移,遂使许多人觉得中国没有经历他国那种解放农奴及解放土地的改革的必要,这是现代化了一百年,到今日还不曾触到土地变革的重要原因之一),且亦不易澈底革除我们因缘落后土地关系而存在的一切落后社会风习与制度,更自无从配合一切崭新的公有经济设施。
对于后一点的简括解释是:
我们的公营事业,既不像晚近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所采行的那种形态,它们的经济的公有化、社会化,是把已经发达起来集中起来的私人资本作为基础,我们显然不可能有这种基础,因之,我们就不得不另有所凭借。我们当然不能全希望外国人为我们负起建设资金的责任。我们要自力更生,就惟有在土地上多多努力;诚能由土地的合理分配方式,导出土地的合理使用或经营方式,那在一方面固可阻绝一切妨碍现在经济成长的传统,加强我们全般国民经济的活力,同时又可极有效的保障着一般公经济的开展。
在目前,平均地权的国策,究应采取民有方式,抑采行国有方式,尚为时贤专家们论争的问题,我以如何发展中国公经济的研究者的立场,提出土地国有的“私见”,如其大家觉得这有值得注意的价值,我是打算予以从长讨论的。(www.xing528.com)
【注释】
[1]“奥太基”系autarky音译,意思是“自给自足”。——编者注
[2]见马扎尔(Madjar)著彭陈译《中国农业经济研究》第70~71页。
[3]见所著《中国经济建设之路》第15页以下。
[4]见陈振汉:《中国政治传统与经济建设政策》,《东方杂志》第三十九卷第十三号。
[5]见《大公报》资料室辑:《我国战时工业鸟瞰》。
[6]见《泛论战时经济财政政策》,《建设研究》五卷三期。
[7]见《泛论战时经济财政政策》,《建设研究》五卷三期。
[8]见民国三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大公报》。
[9]见《当代评论》第三卷第十五、十六期合刊。
[10]见高叔康:《畸形发展的商业资本》,《新经济》(半月刊)十一期。
[11]见拙著《社会科学论纲》第四部《论中国战后农村工业化》。
[12]其详细说明,见拙著《中国经济论丛》181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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